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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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
一、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
(一)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程序及清查核实方法
1.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程序
(1)了解账项核算具体内容;
(2)抽查核实账面记录的正确性;
(3)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
(4)评定估算。
2.非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核实方法
(1)盘点
库存现金盘点的步骤如下:
①制定库存现金盘点程序,采取突击方式进行检查。
②审阅现金日记账并同时与现金收付凭证相核对。
③由出纳员将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登入现金日记账,并结出现金结余额。
④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⑤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盘点现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复盘时,必须要求现金出纳人员始终在场。
②对于盘点中发现的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作报销的收据和发票,要在“库存现金盘点表”中加以说明。
③盘点完毕,现金退回给出纳人员时,应取得出纳人员签字的收条或由出纳人员在盘点表上注明已收回盘点的现金。
④对于存放在不同地点的库存现金,应将全部现金打上封条,并同时盘点,以避免企业将已盘点的现金转移为未盘点现金。
(2)函证
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被经常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也是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获取评估依据的重要评估程序。
评估实践中,需要注意记录无误的“函证”不能得出“无回收风险”的结论。
从评估专业工作程序上看,对部分债权以被估企业名义发出的函证,充其量也就是核实账面记录的正确性而已,评估专业人员核实账面记录的正确性仅仅是评估作价的基础,评估最重要的工作是对核对无误的账面债权可回收价值的判断。
欠款方承认债务的存在、认可债务账面记录,并不说明债权方能够全额收回欠款。
有偿还的动机和足够的偿还能力才是全额收回欠款的真正依据。
(3)抽查(会计凭证)
会计科目或资产类型不同,凭证抽查所关注的内容就不一样。
①银行存款凭证抽查,特别是各种银行进账单,对于日期、双方账户、金额、银行业务章等的查看,都是十分重要的。
②取得应收款权利,查看发票的购货方是否与记账凭证上的明细单位一致;收回应收款,查看进账单的付款方与记账凭证的明细单位是否一致,等等。
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核实内容。
③存货的购入,查看发票类型,确定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查看发票日期及存货入库单日期,确定存货是否存在跨期;各种形态流动资产,查看内部领料单或者出库单的日期,防止跨期,等等。
这些是存货凭证抽查的重要内容。
④固定资产的购入,查看发票类型,确定税额是否可以抵扣;查看发票时间(或提货时间),确定开始计提折旧的日期;查看发票购方,确定是否为被评估企业,等等。
这些是固定资产凭证抽查的重要内容。
⑤收到借款,着重关注借款单上的借款日期、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这些都是测算利息支付是否合理的依据。
关注归还借款日期,确定利息测算的截止日。
⑥应付职工薪酬后附的文件主要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工资明细表,关注公司是否按部门将工资正确地列入成本费用。
⑦应交税费关注借方缴税发生额,对于贷方税费计提,倾向于对税金及附加的抽查。
(4)访谈
①可以极大地帮助评估专业人员取得系统的信息,特别是账项核算的内容。
③可以大幅度缩减评估工作时间,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③可以发现相关记录未记录的问题,掌握评估信息,防范评估执业风险。
二、主要非实物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
(1)对现金的评估
实际上是通过对现金的盘点,与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核对,确认现金数额。
(2)对各项银行存款的评估
通过银行函证与核对,核实各项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以核实后的实有额作为评估值。
如有外币存款,应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算成等值人民币。
2.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评估特点
①因债权金额是事前形成、约定的,评估不是对债权金额的重新认定。
②应收款项评估的是“风险损失”。
应收款项评估是对债务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的分析,评估对象是应收款项的“风险损失”。
③应收款项评估的是“未来现金资产”。
应收款项是在未来回收后才能作为实际资产,即“未来现金资产”。
即使在未来某一时点应收款项全额回收,从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看,未来回收的价值小于应收款项账面记录。
在多数情况下,大都是金额不大、时间不长的应收款,评估中忽略资金的时间价值。
应收款项评估的本质是对款项回收的“风险损失”和“未来回收价值现值”的判断,应收款项评估应该是“风险损失的预计”和“未来回收价值现值”的确定,而不是对应收账款账面记录的重新估计。
(2)应收账款评估值的基本公式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已确定的坏账损失-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与费用(1-12)
(3)应收款项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①确定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确定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一般采取账证账表核对、函证、抽查凭证等方法,查明每项款项发生的时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和原因、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信用和偿还能力),作为评估预计风险损失的依据。
在评估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对集团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必须进行双向核对,避免重计、漏计。
2)同时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的项目,如企业改制设立公司评估项目,应与注册会计师审定调整后的账面余额核对一致,避免重评、漏评。
②确认已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从应收款项中扣减)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后,其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其他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评估操作中,判断作为已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取得下列工作底稿:
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公示信息;
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
③确定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一般来说,确定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首先根据企业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将应收款项分类,然后按分类情况估计坏账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数额。
应收款项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业务往来较多,债务人结算信用好。
第二类,业务往来少,债务人结算信用一般。
第三类,偶然发生业务往来,债务人信用状况未能调查清楚。
第四类,有业务往来,但债务人信用状况较差,有长期拖欠贷款的记录。
(4)预计坏账损失定量分析的方法(都是以历史的数据为基础分析的)
①坏账比例法
1)特点
根据被评估企业前若干年(一般为 3 ~5 年)的实际坏账损失额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的比例确定。
2)计算公式
【说明】还应分析因为特殊原因造成的坏账损失。
在计算坏账比例时,应将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坏账从中扣除,不能直接作为预计未来坏账损失的依据。
(17)3)适用条件
如果一个企业的应收项目如多年未清理,账面找不到处理坏账的数额,也就无法推算出坏账比例,这种方法就会受到限制。
②账龄分析法
1)特点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账龄越长,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所以按应收账款拖欠时间的长短,分析判断可收回的金额和坏账。
2)具体做法
可将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分成几组,按组估计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并进而计算坏账损失的金额。
账龄的划分一般方法。
账龄划分方法特点
最后账龄法每个客户应收款项截止到某一年内有经济业务发生,则将该客户应收款项的全部余额视为某一年度来确定账龄
此方法简便,但不太符合实际情况
先进先出法假设收回的账款为先收回先发生的应收款项,以此来确定账龄
实际账龄法按每笔经济业务(或每个合同〕实际发生的应收款项和收回款项来确定账龄
(5)应收账款评估时“坏账准备”科目的处理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评估以后,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评估结果中没有此项目。
对应收账款评估时,是按照实际可收回的可能性进行的。
因此,应收账款评估值就不必再考虑坏账准备数额了。
3.应收票据
(1)按票据的本利和计算
①不带息票据的评估
对不带息票据,其评估值即是其票面额。
②带息票据的评估(采用的是单利而不是复利)
应收票据评估值
=本金×(1 +利息率×到评估基准日实际时间长短)(1-15)
(2)按应收票据的贴现值计算
①思路
指对企业拥有的尚未到期的票据,按评估基准日到银行可获得的贴现值计算确定评估值。
②计算公式
应收票据评估值=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3)到期尚未能收回应收票据应该视作应收账款评估
4.待摊费用和预付费用
(1)待摊费用
费用的支出可以形成一定形式的实物资产和享用服务的权利及其他无形资产,这种有形或无形的资产只要存在,已付出的费用就有价值。
因此,对于待摊费用的评估,一般是按其形成的具体资产价值来分析确定。
待摊费用价值只与资产和权益的存在相关,与摊余价值没有本质的联系。
如果待摊费用所形成的资产和权益已经消失,无论摊余价值有多大,其价值都应该为零。
(2)预付费用
在评估基准日之前已经支付,只有那些在评估基准日之后仍将发挥作用的预付费用,才有相应的评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