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院工作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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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院工作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XX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院感防控,避免疫情输入,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全院工作人员出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院工作人员(含干部、职工、合同工、日工、实习生、物业公司人员等,下同)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二、医院暂不审批外出学习、活动等事项,全院工作人员休息、休假时原则上非必要不能离X。
三、全院工作人员要劝导家庭成员(含同住亲属、室友)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由医院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向人事科和对应职能科室报备。
四、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家庭成员返X后,工作人员要引导其及时向社区进行报备,积极主动配合属地落实“应隔尽隔、应检尽检”等健康管理措施,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十大症状的,及时到发热门诊(诊室)开展核酸检测排查。
五、如发现违反外出报备审批或未报备私自外出的,参照《XX 区人民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外出报备审批的管
理办法》(2021年1月1日医院印发)的“第四点”进行惩处。
即:
L员工外出没有履行报备手续,私自外出前往风险地区的,停发当事人奖金,工资按相关制度执行;所在科室主任、护长扣当季奖金10%o
2.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3.年度内不评先不评优。
4.对隐瞒行程、恶意逃避管控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