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镇总体规划20182030修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柳泉镇总体规划(2018—2030)修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宜政集采〔2018〕19号
采购单位:宜阳县城乡规划局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3)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7)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9)
第四章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16)
第五章合同 (2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3)
柳泉镇总体规划(2018—2030)修编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财政部74号令)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城乡规划局委托,就“柳泉镇总体规划(2018—2030)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编号:宜政集采〔2018〕1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04-117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柳泉镇总体规划(2018—2030)修编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为29.6万元)
五、项目简介
1、项目地址:宜阳县柳泉镇
2、项目概况:
柳泉镇位于洛河北岸,县城西15公里处,下辖29个行政村,145个自然村,306个村民组,14358户,63324人,总面积99.1平方公里,耕地6722.89公顷(其中水浇地1003.13公顷),林地1337.47公顷。

地处北纬34°31',东经112°02'。

柳泉镇西与韩城镇相邻、西北与高村乡相接,北与盐镇乡相连,东与香鹿山镇接壤,南边与莲庄乡隔洛河相望。

柳泉交通主要是省道郑卢路和郑卢高速,省道郑卢路从镇域中自西向东穿村而过;郑卢高速公路从镇域中南穿过,且离高速韩城站出入口较近,出行便利。

对内有村村通与其他村相连,区域内村村通工程已覆盖,村域内主要道路皆完成硬化,对内及对外交通十分便捷。

3、规划内容:
(1)遵循宏观指导思想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与上位层次政策与规划相衔接原则:在国家、省、市有关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针、政策、纲要指导下,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交通、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农业等专项规划,并与上位层次的城镇群体空间组织相协调,在乡镇范围内具体深化落实。

确有必要对上位层次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应该作出技术论证与明确表述。

(3)突出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强化城乡功能与空间整合,突出城乡空间资源的保护、综合利用与一体化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时,要注意保护和体现地域特色。

(4)体现城镇主导作用原则:与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有机结合,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区域性、特色性功能培育和发展,加快要素集聚、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按照控制数量、增强功能的要求加快培育中心村。

(5)整合相关规划与空间要素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乡镇村镇体系规划、城镇(集)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及其它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计划(规划)与土地利用、交通、生态与环境、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文教卫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规划,按照生态共保共建、优化产业布局、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缓解环境承载压力要求整合空间要素。

(6)增强操作性原则:遵照分类指导、分区管制、远近结合、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要求,提出具体空间管制措施、实施对策及重点近期建设项目。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七、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职称;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必须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须持有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谈判当天提交以上资格证明原件。

八、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宜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等资料。

(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76。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4月26日18:00。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2018年4月24日至4月26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3日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4月2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阳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银峰
地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城建局四楼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武刚 2
地址:宜阳县李贺大道政务大厦
2018年4月23日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内容
1、规划范围:宜阳县柳泉镇
2、规划内容:
(1)遵循宏观指导思想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与上位层次政策与规划相衔接原则:在国家、省、市有关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针、政策、纲要指导下,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交通、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农业等专项规划,并与上位层次的城镇群体空间组织相协调,在乡镇范围内具体深化落实。

确有必要对上位层次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应该作出技术论证与明确表述。

(3)突出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强化城乡功能与空间整合,突出城乡空间资源的保护、综合利用与一体化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时,要注意保护和体现地域特色。

(4)体现城镇主导作用原则:与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有机结合,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区域性、特色性功能培育和发展,加快要素集聚、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按照控制数量、增强功能的要求加快培育中心村。

(5)整合相关规划与空间要素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乡镇村镇体系规划、城镇(集)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及其它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计划(规划)与土地利用、交通、生态与环境、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文教卫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规划,按照生态共保共建、优化产业布局、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缓解环境承载压力要求整合空间要素。

(6)增强操作性原则:遵照分类指导、分区管制、远近结合、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要求,提出具体空间管制措施、实施对策及重点近期建设项目。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技术要求
A、相关法律规范及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1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
《宜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B、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包括文本、图纸,以及说明书等附件,说明书和图纸必须加盖规划编制单位的成果专用章。

2、验收要求:以最终规划成果通过县政府审批为准。

3、规划编制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第三章响应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须知中所述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宜阳县城乡规划局。

2.2供应商或响应人--指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设计单位,竞争性谈判响应人简称响应人。

2.3最终用户--宜阳县城乡规划局。

2.4公章--指供应商的行政章,采购人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竞争性谈判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

3.2凡符合“竞争性谈判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设计单位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有关竞争性谈判的规定。

4、竞争性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说明
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内容和要求,供应商须知,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响应文件格式等。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皆以书面形式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向采购人提交。

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发给所有供应商。

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2.2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不再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3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用补充说明书的方式修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该补充说明书以书面的形式
发给已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说明书。

2.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2.6为使供应商在编写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竞争性谈判报价(竞争性谈判总价)计算办法及承包方式:
本竞争性谈判报价为总价承包,即包含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4、要求执行的规范: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

5、现场考察:供应商在得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自行到拟规划地点察看现场(不集中看现场)。

6、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转账):人民币5000元。

收款户名: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账号:877
收款银行: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说明:必须从供应商入库时填写的开户行账号转账。

7、规划编制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8、合同由成交人和最终用户签订。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

9、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在合同约定履约时间内向合同甲方提交成果。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竞争性谈判对竞争性谈判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性谈判响应可能被拒绝。

2.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为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3.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中用小写表示的数额与大写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5.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函
(2)竞争性谈判报价表
(3)服务承诺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报价
1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的供应商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需所有费用的总和。

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2.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3.报价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应是完成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6.供应商填写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写。

7.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五、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竞争性谈判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且一旦其竞争性谈判被接受,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2.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及技术能力。

3.供应商有能力履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义务。

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6.1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6.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人民币5000元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6.3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

6.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供应商逾期未来退还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6.5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供应商逾期未来退还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6.6下列情况发生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上述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七、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在每一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正本和副本须使用不能擦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竞争性谈判人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为了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正本、副本文件、电子文档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印鉴。

并标明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和副本字样。

3.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2018年4月28日下午15: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4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竞争性谈判须知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人。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
加以标志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须知中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

6.迟交的响应文件
竞争性谈判人将拒收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后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后,在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通知。

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对竞争性谈判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明细的单价和总价。

7.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7.3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7.4在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能撤回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该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8、不管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再退还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响应文件。

响应人不得就此提出异议及其他意见。

9、本次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四章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
一谈判程序
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
1.1采购人将根据本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特点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最终用户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3人组成。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2谈判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时接受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质疑。

2、竞争性谈判会议
2.1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竞争性谈判会议。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2.2竞争性谈判会议由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并主持。

由监督人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3按本须知要求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将不予以开封。

2.4采购人当众宣读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名称、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并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3、竞争性谈判的各项审查
3.1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以上审查的供应商其竞争性谈判将不被接受或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2 审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机构代码证
资质等级有效且符合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且符合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信用查询截图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邀请函的规定
形式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
格式和要求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
格式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
算控制价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电子文档一份
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
规划编制期限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专项规划方案符合第二章规划内容要求技术要求符合第二章技术要求
3.3竞争性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人是否对响应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谈判是指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范
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竞争性谈判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3.4竞争性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3.5竞争性谈判小组判断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竞争性谈判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谈判。

4、响应文件的澄清
4.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有义务按照竞争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授权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4.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5、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5.1响应文件未密封(密封:封口处均有封条,且加盖骑口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印章);
5.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印章;
5.3响应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
5.4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
5.5响应文件活页装订的;
5.7供应商不按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的;
5.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9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正副本及相关内容者。

5.10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

5.11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5.12竞争性谈判报价与其组成部分相互矛盾,致使竞争性谈判小组无法正常评审判定;
5.13竞争性谈判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相应的证件,否则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

5.14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原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6、评审办法
6.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2评审工作在竞争性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竞争性谈判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6.3审核供应商的资格。

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7.1评审前后可视情况必要时根据需要可安排采购人、响应人双方作技术和商务交流。

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响应人进行询问,请各响应人予以答复。

重要或复杂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