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华庭施工承包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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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
补充合同
(一)标段
工程名称:金色华庭住宅小区(一)标段
工程地点:温岭新河镇锦绣路东侧
合同编号:
发包方:浙江东泰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承包方:温岭市泽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〇〇七年月日
发包方:浙江东泰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温岭市泽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金色华庭建筑安装工程,经邀请招标,由温岭市泽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为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金色华庭(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38500m2,均为框架结构,(一)标段(1-10#楼)由3幢小高层(1幢9层,2幢10层)、7幢多层(5层)、1幢会所组成。
2、工程地点:温岭市新河镇锦绣路东侧。
3、承包范围:(一)标段土建(含桩基)及水电安装工程(含室内电讯有线电视),不包括室外附属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总造价:暂按计算,其中桩基工程造价为,工程款拨付按双方认可的预算造价,实际竣工结算造价按本协议条款(七)规定按实办理。
二、承包内容及施工准备条件
(一)承包内容
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包括智能化管线预埋及室内有线电视系统。
2、需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的(塑钢或铝合金门窗、防火门、进户保安门、电梯、智能安防、花岗岩、阳台栏杆、卷帘门、消防系统、管道煤气、基坑围护、景观环艺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供电、室外电讯有线电视,智
能管道煤气等)由甲方直接发包给专业施工队伍,不纳入乙方造价,除本补充合同载有配合费外,各专业分包施工无偿纳入乙方总包管理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资质可承包范围内,优先考虑乙方施工。
(二)施工准备条件
1、甲方在动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水电接至场地500米内、路通、施工现场障碍物拆除平整)
2、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六套(不含竣工图),地质勘察资料一份,并组织图纸交底会审,确定工程坐标位置,水准标高,并以书面形式现场交验。
3、乙方及时组织施工力量、人员、材料、机具、用具进场,编制施工方案。
三、材料供应及价格确定与结算办法
(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水泵、动力配电箱、电表箱、不锈钢水箱。
甲供材料及设备的结算方法:乙方按甲方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价的1%收取保管费,列结算末项作费用,只计取3.43%税金。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约定:
1、材料品牌及使用要求:由乙方采购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外墙面砖、水电主材等材料品牌及水泥、钢材的生产厂家,需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可采购。
2、由乙方采购的甲定材料及无价材料,乙方应在采购提前一个月(30天以上)将其名称、型号、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需上报甲方。
由甲方根据产品性价比综合确定材料品牌、生产厂家。
乙方不得以付款条件等原因拒绝执行。
土建材料: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若信息价(主刊)内无此材料品牌价格以及无价材料以甲方签证价格结算。
签证价格计算方法以甲方调查的市场价为基准即:土建材料价格=【货到工地价格(含税)】*(1+2.8%)按(1994)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有关规定进入直接费或计算价外差;
安装主材: 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不包括强弱电箱、消防灯具、电缆、桥架)若信息价(主刊)内有此品牌,则套用信息价(主刊);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不包括强弱电箱、消防灯具、电缆、桥架)若信息价(副刊)内有此品牌,则套用信息价(副刊),主材价格按信息价下浮10%(其中电线电缆价格按信息价下浮6%);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若信息价主、副内无此材料品牌价格以及无价材料、强弱电箱、消防灯具、电缆、桥架以甲方签证价格结算,甲方有权换材料品牌,但承包方不准换甲定材料品牌,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价格结算,签证价格计算方法以甲方调查的市场价为基准即:安装主材=【货到工地价格(含税)】*(1+12%)进入直接费。
以上信息价指的是《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温岭市)2007年第9期,安装主材价格不以市场价格变动、政策性调整等原因调整。
土建甲定材料及无价材料:外墙面砖、勾缝剂、防水材料、烟道、窨井盖、墙体纤维、钢丝网片、纤维网格、保温材料、界面剂、回填材料、内墙涂料、外墙涂料、防霉涂料、III级钢、楼梯栏杆、抗裂纤维、前室装修材料、彩色地面、防火门、空调栏杆、室内栏杆、瓦片、自行车库门、车库门、木楼梯。
安装甲定材料及无价材料:桥架、配电柜、配电箱(含断路器)、等电位箱、水表箱、应急灯、装饰灯具、PVC电工管材、KBG管材、PP-R給水管、UPVC排水管、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镀锌钢管、钢塑管、阀门、球墨铸铁管、泵、水箱、消防箱。
3、本工程已确定或指定品牌的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运输和保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
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期间的材料价格上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散装水泥的使用率不低于80%,否则散装办的押金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产品进行监督,对于不合要求的产品,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采购或重新安装等;对与设计要求不相符合的材料,需进行代用的,应办理批准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代用。
5.对于甲供材料及设备,进场后由乙方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接收并负责保管,因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材料及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设备、材料检测试验费由乙方承担(甲供设备、材料除外)。
7.根据工程需要,如设计标明或甲方指定的材料存在以下情况:难以采购、市场供应量不足、材料质量不合格、供应商配合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对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如属无价材料由甲方签证进行结算。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360天。
(日历天)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
每月25日向监理和甲方提供工程月报(进度计划、质量、完成施工产值、安全等内容)。
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在3天内开工。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乙方提交后7天内批复。
分包工程项目(必须有相应资质),其配合工期全部纳入总包工期内。
乙方在编制总工程进度计划时应一并考虑,为分包工程留出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并在施工中予以穿插配合。
乙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明确基础、结构完成、二次装饰等节点部
位的工期,并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先决条件。
乙方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提交由甲方负责的材料供应及专业分包项目等施工计划。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另行发包工程的绝对工期,必须预留科学合理的足够时间和空间。
3、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迟,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合同工期方可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严重影响乙方施工的。
(2)甲方无故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逾期达30天以上的。
(3)桩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复杂,需经勘察、设计、甲方及监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
(4)确因甲方自行组织招标的专业分包人影响工程进度的,由甲方与专业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及经济处罚。
发生上述情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应载明工程需要工期顺延的原因、时间等,甲方代表收到后及时予以核实,如核实无误,应在收到之日起七天内予以书面确认;如乙方发出的通知在甲方代表收到之日起七天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的要求。
除本款约定的情况外,其它原因和理由均不能作为乙方工期顺延和理由和依据。
4、本工程工期是指批准的开工报告确定之日起到乙方完成本补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核实签字之日止。
如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等级须返修的,则返修日期计入本补充合同工期;若因专业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格等级须返修的,返修日期不计入乙方总工期;如专业分包单位返修因乙方原因或与乙方行为相关连,则返修时间计入乙方总工期。
5、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如发现工程不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须返工者,其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建筑图与结构图、安装图不一致,明显尺寸标注错误等明显错误)造成损失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竣工验收:
(一)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和国家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约定要求和国家规定为止。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技术交底、会审纪要、甲方认可的技术联系单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如需对原图纸作出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设计签字、盖章认可后予以变更,因图纸变更产生的工程变更,均以甲方书面签证为准。
3、重大施工工序及隐检工程需经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到场验收的,应经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随时为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验收提供便利条件;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在检查过程发现质量不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条件需验收部位,乙方应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或工程监理;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在收到乙方通知验收之日起48小时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进行重新验收直到合格。
如甲方未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承认乙方自验结果。
5.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甲方、监理单位及政府质监部门按国家和省市
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规定执行。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有关的质量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各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关,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
7.竣工验收必须达到一次性通过(合格),如初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符合补充合同要求并承担费用和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8.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中未明确的一些细部节点作法必须出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
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抄送甲方及监理公司。
9、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未施工的部位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乙方不得拒绝施工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结算口径同本补充合同第七条工程预、结算办法。
10、由于甲方自行组织招标的专业分包人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的,由甲方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及经济处罚。
变更程序:乙方提出变更请求的,必须逐级上报监理、甲方、设计院,且必须明确变更对造价、工期、质量等的影响。
材料变更:甲方有权变更材料,如属无价材料则调整相应价格。
乙方变更必须说明合理性并得到甲方批准。
设计变更:未经监理、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一律无效。
(二)竣工验收:
1、竣工标准和时间按本补充合同要求予以界定;
2、竣工验收:甲方收到符合本补充合同要求和竣工验收规范要求的由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三十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并在验收后十五天内提出验收意见,乙方必须按验收整改要求进行改进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打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提供每一根桩的技术数据,桩基完
成后静荷载试验,动测试验由设计、甲方、监理确定根数、位置,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静荷载试验、动测试验达不到设计要求,确因是施工原因造成的,需补桩或加固处理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文明施工条款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事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其它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本工程必须达到温岭市标化工地要求,乙方应做好各项文明标化工作。
做到临时设施搭建有序、材料机具设备堆放整齐、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袋装化、消防设施齐备,并服从甲方、管理人、监理单位和社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承担所需交纳的费用。
专职安全员:乙方应有详细的工程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组织,并配备与工程规模相应的专职安全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专职用电管理员: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设有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
治安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服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并设有专职人员负责上述工作的执行。
信息化管理:在现场设置考勤机,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建立档案和考勤制度,便于管理。
七、工程预、结算办法
1、以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联系单及甲方现场签证单为依据,按实计算工程量。
2、计价依据:(199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0)《浙江省建筑(中高档装饰)工程补充预算定额》、(199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
工程所需的钢材和碎石按开工之月至承包人完成主体结顶之月的信息价平均价,砖按施工期间同期信息价的平均价,水泥和沙子主体结构工程结算按开工之月至中间验收之月的信息价平均价,装饰工程结算按中间验收之月至单位工程竣工之月的信息价平均价,以上信息价指的是《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温岭市),其他材料按《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温岭市)9/2007(主刊)结算。
无价材料以甲方签证价格结算。
3、本工程直接费中以下项目的结算方式如下:
脚手架搭拆费按94浙江省定额90%计算,其使用时间到外墙装饰完毕。
安全网满挂费按贰元/平方米计算。
硬地坪费用按贰拾元/平方米计算,面积按实计算。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94浙江省定额70% 计算。
塔吊增加费按94浙江省定额50% 计算。
塔吊基础费用按94浙江省定额60% 计算。
大型机械费的安装、拆卸、场外运输费按94浙江省定额60% 计算.(大型机械指打桩机、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组合井架)
土方外运运距按7公里计算。
自拌砼采用泵送时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贴外墙面砖甲方补贴18元/M2的人工费,该项费用单列,列结算末项作单列费用,只计3.43%税金。
批白水泥二遍成活,单价(含税)3.80元/M2。
顶棚披黑水泥单价(含税)8.00元/M2,该项费用单列处理,仅计3.43%税金。
门窗采用净洞口安装,门窗框与墙体采用水泥砂浆填嵌,单价(含税)5.00元/M2,面积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费用按单列处理。
4、多层工程土建综合费率按直接费的 6.58% 计取,排屋工程土建综合费率按直接费的 6.58% 计取,多层、排屋水电安装工程综合费率按人工费的58% 计取。
小高层、地下室工程土建综合费率按直接费的 4.58 % 计取,水电安装工程综合费率按人工费的58% 计取。
其他费用和费率不计,也不随国家政策调整。
5、桩基施工部分:
静压管桩根据甲方提供的桩基施工图纸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送桩、凿桩头费用(其中有地下室、半地下室部分送桩费用按定额计取),达不到设计标高的接桩费用和跑桩费用另计。
综合单价组价:
静压管桩综合单价=【管桩价格x定额损耗系数+打桩费(人工、机械)15元/M】x1.10。
管桩工程量计算方法按设计每根桩的桩顶标高另加500mm计算。
管桩价格按《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温岭市)管桩施工期动态结算。
灌注桩综合费率按直接费的 6.58% 计取。
现场自然地面标高开工前按实测签证。
6、劳保统筹基金、文明施工费由乙方自负。
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合同价的3‰计算。
7、总承包配合费为2%(基数为专业分包工程的结算价,但不含设备费),总承包配合费列结算末项作单列费用,只计3.43%税金。
总承包配合费内容包括:
(1)作为总包单位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影响而增加的现场经费;
(2)各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与协调;
(3)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4)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内已有的脚手架(至主体结顶三个月后方可拆除)、机械设备、辅助设施等,并在如装卸、起吊、安排场地等方面提
供必要的帮助;
(5)乙方须做好安排,以使其他分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及场地,并为分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
(6)提供分包人施工及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所需的负荷;
(7)协助对已完工的分包工程的保护,以防损失,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风、防雨、防盗等措施;
(8)向分包人准确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基准等技术资料;
(9)在乙方所施工的设计图纸以外,如因分包人专业需要在施工中需对设计进行特殊处理或有因专业需要结构进行处理,乙方对此必须全面进行配合和服务,如发生费用由分包人与乙方协商解决;
8、分包工程水电费按该项造价的1%分别向分包单位收取,此款由甲方在各分包单位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扣留付给乙方。
9、电梯、弱电工程和消防工程的设备主机不计配合费,室外给水、室外供电、室外电信、室外有线电视、景观环艺等工程不收取配合费。
10、由于政策性原因带来的造价变化不再调整。
11、电梯井脚手架搭拆费及使用费按每只井道贰千伍佰元包干。
12、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甲方签证,综合结算单价(含税金、规费等其他费用)按60元/工日]。
13、以下可能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补充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1)乙方进场后发生的道路平整及挖土所需的施工道路、外运建筑垃圾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2)保证工期增加费:包括工期提前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停窝工损失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
(3)机械进退场费、安拆费:乙方不论实际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是否增加或变动,机械运杂费均不予调整,一次性包死;
(4)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
(5)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
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乙方负责。
如给甲方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6)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设施、设备、人员、材料堆场等,必须控制在总平规定范围内,如果超越了该范围而引起的二次搬运及施工场地原因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等费用,均已包含在补充合同价款内;
(7)凡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甲方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
14、工程结算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审核费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
1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资料是否完整,乙方应及时补充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完整后,双方配合在六个月内审核完毕,如因其中一方原因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审核,则视作该方认可另一方的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后七天内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3份,15天内提供4套竣工图(4套图纸甲方另行提供)。
(2)竣工时间:
本补充合同工期以乙方的投标承诺书的承诺工期为准。
此工期是指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至乙方完成补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交齐施工
技术及质保资料,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核实签字之日止,如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等级需返修的,则返修时间计入施工工期,不予顺延。
2、档案资料:
(1)工程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规范、法律的要求同步做好资料的归档,并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2)管理资料:1)、全过程分部分项、全方位的工程建设动态、静态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积累,包括照片、文字材料等。
2)、隐蔽工程、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必须建立图像资料。
3)、全过程的总结资料。
4)、根据节点,定期将有关资料移交管理方存档。
九、工程款付款方式:
本补充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七天内交付履约保证金150万元到甲方帐户。
乙方人员设备到位后七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150万元。
桩基付款方式:
小高层、多层、排屋:
(1)某施工段桩基工程施工完毕检测合格后(以检测报告为准)10天内付该施工段桩基总价的20%。
(2)某施工段基础完成后10天内付该施工段桩基总价的60%。
(3)因多层排屋中间验收时间不同,因此按该幢工程完工情况予以支付:每幢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并在办妥该幢桩基决算的前提下, 付至该幢桩基决算总价90%。
该幢中间验收合格后返还该幢桩基履约保证金。
(4)某幢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幢桩基决算总价97%。
(5)剩下3%的质量保修金一年后10天内付清。
基础以上付款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款:
多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