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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年的教育改革——对太学三舍法的考察
胡永光
北宋太学初建于仁宗庆历年间,为范仲淹诸多改革政策之一项。

其定位与国子监辖下的国子学不同,目的是为平民阶层子弟提供受教育机会。

但此次改革颇为短命,肇建不久的太学不久之后即被纳入国子监的管理之下,发展也受到国子监的严重制约。

1此情形直至神宗熙宁初年的王安石变法才得到扭转。

王安石的教育改革主要是在太学推行“三舍法”,即扩充生员人数,实行月考季选,品行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直接毕业授官。

哲宗元祐年间,虽反对变法者控制朝纲,但太学三舍法仍持续运作。

徽宗即位后,在蔡京的主持之下,三舍法的实行范围被推广至全国各地,掀起北宋最后一次地方兴学的热潮,史称“天下三舍法”。

蔡京的这项改革持续时间不长,重和元年(1118)即在各州县停止推行,但是太学三舍法则一直保留,直到南宋末年。

2国内外史学界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已然是汗牛充栋,但大多数作品着眼于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等方面的课题,涉及科举教育领域的论著有限,而且也多集中探讨废诗赋、兴经义的科举改革和它对儒学发展或文学创作产生的深刻影响。

3而王安石变法之三舍法教育改革,虽有若干学者从制度史或者文学史上进行过研究,但尚缺综合分析和深入探讨。

4北宋官学的三舍法改革主要分为太学三舍法和天下三舍法两部分。

碍于篇幅有限,本文主要集中探讨太学三舍法改革的基本情况。

笔者希望借助梳理此一时期的基本史料,重建太学三舍法改革的图景,并分析此改革对于宋代官学发展的深刻影响。

三舍法自身体现出诸多“现代性”特征,笔者也借助对这些特征的理解来重新探讨西方和中国颇为流行的“现代史观”的局限性。

太学三舍法的制度分析
熙宁四年(1071)二月,王安石的科举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以下这段《续资治通鉴长编》(后文简称《长编》)中的史料常常为今人所引用:1李弘祺:《北宋国子监与太学的经费》,载《宋代教育散论》,台北:东升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0年版,第79页。

2Thomas H.C.Lee李弘祺,Government Education and Examinations in Sung China,960-1278(Hong Kong: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1 985),p.68.
3相关论著可参见寺田剛:《宋代教育史概說》,东京:博文社1965年版,前篇之第三章至第七章;陈植鍔:《北宋文化史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
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7-1 50页;
4今人对三舍法的研究不多,可见李弘祺:《北宋国子监与太学的经费》,载《宋代教育散论》;袁征:《宋代教育》,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20-150页;近藤一成:《蔡京の科舉學校政策》,载《東洋史研究》第五十三卷第一號1994年六月,第24-49页;以及林岩:《北宋科举考试与文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87-229页。

二月丁巳朔,中书言:“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

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材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此议者之所患也。

今欲追复古制以革其弊,则患于无渐。

宜先除去声病偶对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则庶几可复古矣。

”1
此段开宗明义的提出:“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也就是说科举选人制度的根本是学校建设;随后又指出改革的原因在于“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材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即缺少学校的学习环境和师生的共同切磋,学生很难真正成材。

王安石推行的第一步科举教育改革是废诗赋,重经义,但其目的不是单纯的以策论考察士人的政治能力,而是“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也就是重新实行儒家经典理想中的三代“乡举里选”之法。

王安石变法中,科举内容改革只是一个宏大的教育制度改革中的一环,真正的重点是建立一个以学校“养士”“选士”的制度,为国家输送人才的同时达到“一道德”之目的。

“一道德”是宋代士人常用的词语,即对“道”与“德”的定义和理解应当同一、合一。

王安石强调“一道德”,其实是意图把自己的“王氏之学”定为官方唯一承认的儒学体系,消除其他人对变法的批评和怀疑,一统政治和文化领域。

同年十月,三舍法改革正式在太学开始推行。

《长编》记载:
中书言:“……(太学)其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生员为外舍,不限员;自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

上舍以百员,内舍以二百员为限。

生员各治一经,从所隶官讲授,主判官、直讲月考试,优等举业上中书。

学正、学录、学谕于上舍人内逐经选二员。

如学行卓然尤异者,委主判及直讲保明,中书考察取旨除官。

”2
从以上这段史料可知,太学三舍法和以往的官学管理政策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太学生被分为三等:外舍、内舍和上舍。

其实这种分级法是逐渐形成的。

庆历兴学时期太学生共200名,均可享受国家提供的生活费。

3熙宁元年(1068),朝廷下旨,太学增加100名外舍生,即不享受国家补贴的学生。

4这项政策的推行原因史料中没有明确指明,但很可能和当时太学日益成为科举士子追求的学习地点有关。

从科举解额的研究可知,熙宁以前太学解额160名,相比开封府或者其它竞争更激烈的外州军监优越许多。

士子很有可能竞相努力,试图进入太学读书,提高自己中举的机会。

故此朝廷也顺应此需要,增加100名不费财政开支的“外舍生”,原本享受政府补贴的学生则被称之为“内舍生”。

熙宁四年的三舍法改革,则在外舍内舍的基础之上再次增加100名级别更高的上舍生,他们同样享受政府提供的补助。

“三舍”体制也从此正式形成。

二、太学学生每月参加考试,表现优异的学生可以从外舍升级至内舍,或者从内舍升级到上舍。

也许这项规定在当代人看来似无特别之处,但它却是世界上第一个依赖考试考核进行年级升等的教育制度,在世界教育史上是一重要里程碑。

现代社会的学生参加考试,其考试结果用量化排名,优异的学生升入更高的年级就读。

这种我们习以为常的制度很有可能就是在中国的宋代最早出现的。

当然,我们没有确切的史料证明北宋太学对太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过量化统计,“三舍”的划分也和现代学校中的“年级”差异甚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整套现代学校的体制已经在三舍法中初具雏形。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重视科举制度对现代社会的贡献,比如各国的公务员考试、大学入学考试、行业资格考试等大多可追溯至中国的科举制度。

5那么,以三舍法为代表的中国学校制度对后世的影响如何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毕竟三舍法可被看为后世现代教育体制之滥觞。

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334页。

2《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七,第5529页。

3李弘祺:《北宋国子监与太学的经费》,载《宋代教育散论》,第80页。

4《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十。

5贾志扬(John W. Chaffee):《(宋代科举〉中文本序》,载《宋代科举》,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2-4页。

三、在太学三舍法中,品行兼优的学生可以直接进入仕途。

成绩优异、品德出众的学生倘若能通过层层考察,并有人担保,可以以上舍出身直接授官。

这种进入政府的途径不同于荫补、军功,也不是科举选士,而是“本于学校”,即前面引文所谓“教育选举之法”,在史料中一般被称为“上舍释褐”。

有机会从上舍直接释褐的学子可以享受到进士及第般的声望,授官后即成为政府之一分子,完成士子读书报国的梦想。

随后的几年,在王安石主政之下,太学三舍法的体制逐步完善。

由于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多,政府在财政上、用地上都尽力支持,使得太学超过国子学成为全国的教育中枢。

熙宁五年(1072),外舍生的人数正式确定为700人,加上内舍和上舍生,太学生共1000人。

1元丰二年(1079)重新制定了太学升补法,太学建80斋,每斋30名学生,共2400人,其中外舍生达到2000人,内舍生也增加至300人。

2而且,外舍生也可以获得每月政府补贴的生活费。

按照李弘祺的估计,外舍生每月领850文,内舍生和上舍生每月领1100文。

3由于规模的迅速扩大,政府于熙宁四年和五年,以及元丰三年(1080)四次增加国子监经费,使得其每年常费从9000缗一路提高到44000缗。

4学生的增多也对居住地点提出更高的要求。

太学原本在锡庆院,地方有限,300名学生的时候还可容纳。

自从外舍生增加,太学又合并了锡庆院东边的朝集院,达到房屋几百间的盛况。

5
虽然三舍法规定优秀的士人学子可以直接释褐,但是绝大多数太学生还是以应举来进入政府,毕竟只有上舍的100人才有直接释褐的机会。

为了配合太学建设,科举的解额也相应的发生了多次改变。

起初开封府士子解额335人,太学160人,两者相比太学生已经占据了优越的位置。

熙宁八年(1075)两者合并,太学和开封府举子共同竞争500个名额。

元丰二年(1079)政府再次把两者分开,但把太学解额增加至500人,与此同时,开封府的名额则减为100人。

6和太学生相比,太学之外的士人面临的是分外激烈的竞争。

太学生2400人可以享受500个解额,相比之下,广大的开封府考生只能拥有100名额,更不用说外州军县的考生了。

7关于元丰二年的这项政策,《长编》中的本项记载把其目的解释得十分清楚:“上欲渐复乡举里选之制,废科举,使土田学校以命官,故损开封府解额,以益太学。

”由此可见,太学教育已经逐渐成为政府推动的改革重点。

既然三舍法的目的在于“一道德”,自然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在熙宁八年顺理成章的成为当时太学和州学的统一教材。

8《三经新义》的内容已有不
少学者论述,此处不赘言。

太学本来是讲授《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及其三传、《仪礼》和《周礼》这几部儒家经书。

熙宁四年,《春秋》及三传被王安石删除,而《论语》、《孟子》被加入经学教材。

9熙宁八年颁定王氏《三经新义》为官定教材,《三经新义》是王安石对《周礼》、《诗经》、《尚书》的经义阐说。

在这里面,体现改革精神和完美周代政府结构的《周礼》则被作为施教重点。

王氏之学的影响颇为深远,直至南宋初年,王学依然是学界主流,由此可见王安石“一道德”之努力确实有其果效。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七,第5768页。

2《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十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第7328页。

3李弘祺:《北宋国子监与太学的经费》,载《宋代教育散论》,第84页。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第5547页;卷二三七,第5768页。

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三,第6199页。

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第7325页。

7John W.Chaffee,The Thorny Gates of Learning in Sung China:A Social HistoryofExaminations(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1),pp.61-65.(中译:《宋代科举》)
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六,第6525页。

9袁征:《宋代教育》,第31页。

随着王安石在政坛的起起伏伏,其他儒家学者,特别是那些治《春秋》者及反对变法的政坛领袖,多次试图改变太学及州学的教学内容。

神宗于元丰八年(1085)三月去世。

一个月后,水部员外郎王谔即上书,希望太学恢复春秋博士,也就是恢复《春秋》作为教学教材的一部分。

此建议被当时朝廷驳斥,认为与其职务无关,王谔也被罚铜三十斤。

1这样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毕竟当时执政的蔡确和韩缜仍然是主张变法的官员。

司马光时以资政殿
学士、太中大夫知陈州,随后即进京入见,任门下侍郎。

2在其入见之前几天,就上书为王谔所受处罚打抱不平:
“……王谔,臣素不识,不知其人为贤为不肖,但惜陛下临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获罪,……至如孔子作春秋,为万世法,王安石秉政,辄黜之使不得与诸经并列于学官,学者毋得习以为业。

王谔所言,未至不当,乃以越职为罪!”3
可见司马光对太学不习《春秋》极为不满,虽不认识王谔,但仍然要借此机会反对太学之前的课程改革。

自孙复作《春秋尊王发微》以来,《春秋》一书在北宋中后期即具有加强皇权,反对变法的特殊意义,由此兴起的太学课程之争更是变法派和反对变法派在意识形态领域推行自己主张的直接体现。

果然,不久以后,元祐元年(1086)闰二月司马光任相,礼部马上提出增设春秋博士一名,且《春秋》成为进士专攻的大经之一。

4四个月后礼部再次增加一名春秋博士,使得此经与太学中其它科目一样拥有两名教师。

5
随着元祐更化的展开,各项王安石变法的举措都被废止。

但三舍法受到的影响比较小。

主要是废除了一条之前关于太学生必须就学一年方可参加科举的规定,诗赋考试也被重新当做科目之一恢复回来。

6本质上王安石设立的太学为主的教育体系不变,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依然是主要教材。

相比青苗法、免役法等改革措施,三舍法可以说是基本架构没有受到“新旧党争”的影响。

这其中有深刻的原因,事实上,无论支持变法与否,当时的知识分子和官员大多认为科举制度有种种弊端,三舍法为基础的教育改革是未来方向。

下文讨论到三舍法的思想基础时会有进一步的论述。

哲宗亲政之后,虽绍述神宗之政,但是三舍法本身政策无大更改。

真正的改变发生在徽宗即位之后。

在蔡京的主持之下,三舍法全面推广至全国各州县,这是北宋末年最后一次、也是最大规模的一次兴学运动,史称“天下三舍法”。

县学、州学和太学建立起一个逐级升等的考选政策。

7徽宗时期的太学规模再次扩充,崇宁元年(1102),太学的外舍移至京城南郊,学生人数增至3000人,并命名其为“辟雍”。

内舍生和上舍生的人数也分别增加到600人和200人。

8太学此时规模之大堪称东汉以来无可比拟。

太学占地之前已经几度扩充,把临近的锡庆院和朝集院都划归太学做学生宿舍(斋)。

此次扩充应该是城内实在没有空间,所以就模仿周代太学,在南郊设立独立的校园。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四,第8480页。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六,第8521页。

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六,第8510页。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八,第8858页。

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第9227页。

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七,第9149页。

7《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八。

8《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一五。

9《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十。

崇宁年间,政府进一步细化三舍法的考试升级方法。

每年春季,太学为每一位学生进行评级,考察的项目就是按照其在学业和品行上的表现分为三级。

若学生在两项之中都被评为上等,则可直接释褐;两项之中成绩都在中等或者中等以上,则可进入上舍学习,并参加三年一次的殿试;此外若成绩不够中等,但也合格,可进入内舍学习。

全国各州学的升学和太学相挂钩,太学生的来源就是州学的毕业生。

这样,一个以小学、县学、州学、太学为基础的四级官学教育体系被建立起来了。

与此改革同时的举措就是科举考试被暂停,只有三年一度的殿试保留,用来考察上舍生的学习情况,并授予通过的学生进士及第。

9徽宗时代无论是上舍释褐还是殿试通过的进士数目都大大多于以往的时期,据袁征统计,此时期每三年的进士及第和释褐人数平均起来高达744人。

1而从熙宁三年(1070)到元符三年(1100)间,每次科举及第的人数是平均468人。

2总而言之,徽宗时代蔡京推行的进一步三舍法改革在地方上提高教育普及程度、在中央政府方面增加由教育出身的授官人数,是宋代教育发展的顶峰时期。

太学三舍法的思想基础
北宋太学三舍法的实施离不开王安石变法和后期的蔡京主政。

如前文所述,王安石变法的各种政策之中,唯有三舍法基本不受哲宗、徽宗时期党争
的影响,始终在太学实行,直到南宋时期也是如此。

这其中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方面,北宋士人尽管政治倾向不同,但多数对科举选人制度的弊端有共识,即科举考试无法选出真正符合儒家理想的知识分子来管理国家,却使士人忘记“道”与“德”的真正内涵,不能提升自己的品格,反而沦落为追求现实名利的伪善君子。

另一方面,北宋的知识分子也大多认为国家应该兴办、支持教育事业,以官学“养士”来鼓励年轻士子求学,并用财政手段来帮助更多的人受教育。

这两种原因相辅相成,导致不同政治派别当权的时候,三舍法改革都可以正常的在太学运作。

儒家自古就有全民教育和学校养士的概念。

《礼记》中《学记》篇记载: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

比年入学,中年考校。

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

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

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

3
在《礼记》记载的这个理想的教育制度中,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应的学校。

学生隔年入学,经过九年学习和培养,可以达到儒家的“大成”的境界。

个体的品德提升最终会使得社会“化民易俗”、近悦远服,故此《学记》称此种教育制度实为“大学之道也”。

唐代孔颖达(574-648)为此段作疏,称“庠,学名也。

于党中立学,教闾中所升者也”、“序,亦学名。

于遂中立学,教党中所升者也。

”4孔颖达进一步把不同级别的学校联系起来,认为从底层学校毕业的学生将会升入上一层学校学习。

这本来并没有包含在《礼记》文本的原意之中,郑玄注也没有这种解释,可能是孔氏本人对理想的教育制度的一个创见,也说明此种学校升级制度的构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唐初时期。

几百年后,类似的计划在徽宗时期实现了。

不但先秦儒家经典和唐人疏解对学校制度有宏大的规划,宋代士人更是进一步提出应该改革科举制度,发展学校教育,使科举和学校相结合,“养士”“选士”一体化。

此种论点不限于王安石,而是广泛存在于宋代知识分子的写作之中。

嘉祐元年(1056)欧阳修上《议学状》,谈到当时不少大臣上书给仁宗,建议建立学校,甚至“立三舍以养生徒”。

欧阳修一方面反对贸然的在京师立学,以德行取士,另一方面也赞成实行扩充太学规模,并在各地立新学以招收新的学生。

欧阳修深明政事,颇有远见,在这个奏章中陈述了在太学迅速推行德行考核的若干弊端。

比如其会带来士人逐利、品德优秀的人因考察速度升迁反而慢于考试优等之士、太学教师很难直接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学校内部难免会有朋党结合等等。

欧阳修提出的几个问题在后来的三舍法实行过
程中确实也曾出现。

但无论如何,欧阳修同意科举改革势在必行,三舍扩充可为长期改革之一步。

5
1袁征:《宋代教育》,第136页。

2笔者从《宋会要辑稿·选举》中的相关数字统计而得。

3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957页。

4《礼记集解》,第958页。

5欧阳修:《议学状》,载《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二,《四部丛刊初编》本。

神宗即位之初,下诏令各高级官员探讨教育和科举改革的前景。

很多重要的臣子都上书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构想。

林岩总结这些官员的建议之后,认为司马光、程颢、吕公著、韩维等人都积极支持科举和学校改革,并提出类似三舍法的学校管理体制。

当然,也有少数人对新的政策有疑虑,比如苏轼、苏颂等人。

从某种程度上说,熙宁的科举改革和三舍法改革是当时朝廷官员的共识,非王安石一家之言。

1仔细分析程颢、吕公著和司马光的奏章,他们同时提出类似后来“天下三舍法”的政策,均认为德行为选拔人才的第一标准,试图依靠地方官学和中央太学的一体化升级制度来培养人才。

程颢和吕公著还强调“一道德”之重要性,与后来王安石、蔡京变法时的言辞相同,可见北宋士人对“一道德”的原则普遍接受。

同样有趣的是,这些官员关于地方兴学和学生逐级考核、升级太学的主张后来是由蔡京执掌的政府在徽宗时期大力推动完成的。

最后,还有一个细节可以说明不同政治立场的官员对熙宁年间太学三舍法改革的支持。

元丰八年神宗去世之后,太皇太后高氏执政,她迅速任命了司马光为代表的一批反变法派官员主持朝政。

当年十月,神宗葬于永裕陵。

《长编》所载《祭神宗皇帝文》对神宗時期王安石变法叙述得十分含糊,仅是隐隐提到神宗勇于改革而已,具体政策大多没有涉及,但此文却明确写道:“金閶六部,璧水三舍,法度渊薮,文章陶冶。

”2“璧水”是太学的别称,此处直接称赞神宗时期的太学三舍法改革,和此文作者对其它变法措施的不闻不问形成鲜明对比。

元丰八年五月司马光任相,神宗下葬已经十月,此祭文必然反映当时执政者的意见,这从该文对王安石变法含糊其辞可见一斑。

但此处作者却直接赞扬学校改革,并唯一的一次点出变法的名目——三舍。

由此
可见三舍法确实是不同政治派别的极少共识之一。

三舍法的实施是北宋士人长期反思科举弊端、重视学校养士的必然结果。

太学三舍法的效果分析
了解了三舍法的制度和思想理念之后,读者必然会有一个问题:三舍法的果效到底如何?多少人通过它进入仕途?太学的这种体制能够防止结党经营、舞弊营私吗?本文试图通过对史料的分析和解读初步的回答这些问题。

首先,太学三舍法中直接任官的比例不高,但是三舍法确实成为一条重要的出仕途径。

一些学者强调太学中三舍法实行的结果十分有限,比如神宗至哲宗年间仅有林自一人上舍释褐。

3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忽视不少太学生被赐进士及第,或被直接授官的例子。

例如熙宁五年太学生叶适考试成绩优异,被直接授官。

熙宁八年太学生安惇等五人被免去解试,直接参加礼部试。

4这些人也都属于三舍之内成绩品行被看作优异的学生,因此被破格提拔。

当然,还有很多太学生被任命为太学正、太学直讲的例子。

虽然这些情况不一定都属于三舍法改革的结果,但是三舍法极大扩充太学的规模,使更多年轻人有机会在京师读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他们不同于平常的入仕机会。

太学三舍法和之后的天下三舍法十分强调品行德行的培养和考察,这自然带来一个问题:考官、学官能够做到不偏不倚的对待学生,从而公正的选拔人才吗?三舍法实施后,是不是学校内部的官员会腐化贪污,照顾裙带关系呢?元丰元年(1078)十二月,发生的一起在当时影响很大的诉案,可以帮助我们一窥管豹。

1林岩:《北宋科举考试与文学》,第101-107页。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第8618页。

3袁征:《宋代教育》,第117页。

4《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五之二一。

这次风波被史书称之为“太学狱”,起源于当时的一名太学生虞蕃上书,揭发太学内部的种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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