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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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市场失灵与其对策
第一节市场失灵的原因
一、市场失灵的含义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不能合理地配置资源,即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无法实现生产与交换的帕累托最优条件(XY XY MRT MRS =),要素的使用效率未能充分发挥。
1776年,亚当·斯密认为,人们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之下,能够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极大地增加社会福利。
实际上,市场机制在资源的配置上存在一定缺陷。
二、垄断导致的低效率
1、垄断条件下,MC P ,产品生产太少
垄断的低效率主要表现在垄断条件下,厂商均衡时的XY XY MRT MRS MC P ≠→≠,生产与交换的帕累托最优条件无法实现。
具体地说,由于X X X X MC MU MC P →(没有外部性),从社会的角度看,垄断条件下的产品生产的太少,增加产品的生产能够增加社会福利:
设初始的垄断价格为0P ,现在下降到1P ,交易量就从0Q 增加到1Q 。
价格下降,对于消费者来说,消费者剩余增加,其增加量由矩形面积P 1P 0AF +三角形面积AFB 表示;对于生产者来说,一方面,产量的增加使生产者剩余增加,其增加量由三角形面积FEB 表示;另一方面,现在的价格低于以前的价格,生产者剩余又会减少,其减少量由矩形面积P 1P 0AF 表示。
最终生产者剩余的变动量为三角形面积FEB -矩形面积P 1P 0AF 。
社会福利的变动量等于消费者剩余的变动量与生产者剩余的变动量之和,即(矩形面积P 1P 0AF +三角形面积AFB )+(三角形面积FEB -矩形面积P 1P 0AF )=(三角形面积AFB +三角形面积FEB )。
显然社会福利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
反过来说,从竞争转向垄断,将减少社会福利。
2、垄断条件下,存在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
垄断厂商均衡时的MC P 。
如果能够固定住均衡时的产量(Q 0)的价格(P 0)不变,那么,只要新增加的产量的MC P (即在Q 0Q 1产量范围内),厂商就愿意增加产量。
因为此时的新增加的产量的
MR P =(原先的产量的价格不变)
,MC P 意味着MC MR ,厂商增加产量能够增加利润(三角形面积FEB )。
当然,消费者也能从产量的增加中获得更多的福利(三角形面积AFB )。
Q
P 0P 10
3、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不能转化为现实性的原因
但帕累托改进的这种可能性不会实现,因为当厂商增加产量时,不仅新增加的产量(Q0Q1)的价格
MR ),从而使厂商从增加的产量中所得到的会降低,而且原先产量(OQ0)的价格也会降低(导致P
收益小于因原先产量价格的降低所遭受的损失,故理性的厂商不愿意增加产量(二级差别定价除外)。
三、外部性
1、外部性的定义:
外部性或外在新(Externalities)分技术的外部性与金融的外部性两种。
技术的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未被计入到交易价格之中的影响。
金融的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引起的价格体系的变动对其他经济主体的影响。
例如我增加红葡萄酒的消费,会提高该酒的价格,影响其他人的福利。
金融的外部性不危与竞争性均衡的帕雷托最优,因此,不在市场失灵的分析范围。
关于技术的外部性的定义很多,但基本相同。
萨缪尔森在第17版的《经济学》(第29页)中指出:“外部性或溢出效应是指企业或个人向市场之外的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与收益。
”
2、种类:
(1)积极外部性
积极的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未被计入到交易价格之中的好的影响。
分生产的积极外部性与消费的积极外部性两种(例如养蜂与放烟花)。
(2)消极外部性
消极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未被计入到交易价格之中的不好的影响。
有生产的消极外部性与消费的消极外部性两种(例如生产污染与抽烟)。
3、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
(1)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
外部性使产品生产的社会MC与私人MC不一致(消极外部性),或者使产品生产的社会MR与私人MR不相等(积极外部性),即在产品的生产上,外部性导致产品的社会MR≠社会MC,从而使某种产品的生产,从社会的角度看,存在过多或者过少的弊病。
(2)消极外部性导致产品的生产过多:
MR=,则该产品的消极外部性使产品生产的社会MC 私人MC,若该产品的社会MR=私人P
社会MR 社会MC,即从社会角度看,该产品的生产过多。
(3)积极外部性导致产品生产过少:
MR=,积极外部性使产品生产的社会MR 私人MR,若该产品的社会MC=私人MC=私人P
则该产品的社会MR 社会MC,即从社会角度看,该产品的生产过少。
四、私人厂商不愿意提供公共产品
1、公共产品的定义与其特征
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方面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产品。
产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即使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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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们也可以消费某种产品。
不让人们消费这种产品并从中受益,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代价非常高昂的。
非排他性与排他性相对。
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指很多经济主体可以同时消费某种产品,而消费质量几乎不受影响。
即增加一些人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
产品的非竞争性与产品的竞争性相对。
2、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
在消费方面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产品叫纯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良好的自然环境、大海上的灯塔等等。
具有不完全的有限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产品叫做准公共产品。
例如高速公路和海洋中的鱼。
高速公路在变得拥挤之前具有非竞争性:多一辆汽车在空旷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并不影响其他人的行驶质量。
但在高速公路变得比较拥挤的时候,再增加一辆汽车行驶,就会降低其他人的行驶质量。
此外,高速公路具有排他性,可以通过建立收费站将不愿支付费用的人排除在外。
在海洋里捕鱼具有非排他性(因为要阻止人们捕鱼非常困难),但不具有非竞争性:当一个人捕到某一条鱼时,其他的捕鱼者再也得不到这条鱼了。
捕鱼的人多了,会减少个人的捕鱼量。
3、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
(1)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量的决定原则
假定产品有公共产品X 与私人产品Y 两种,每个人的公共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XY MRS 往往不同。
公共产品可以供许多人使用,公共产品的边际效用,是所有个人边际效用的总和。
因此,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原则为:所有个人的X 对Y 的边际替代率(XY MRS )加总以后的社会的X 对Y 的边际替代率(XY SMRS )等于X 对Y 的边际转换率,即:
XY XY MRT SMRS = (∑===n i i XY XY i Y i X i XY
MRS SMRS MU MU MRS 1,)。
显然,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原则不同于私人产品的有效供给原则(个人的XY XY MRT MRS =)。
(2)市场上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
由于i XY XY XY MRS MRT SMRS ,尽管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应该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XY XY MRT SMRS );但从私人的角度来说,增加公共产品的生产是非理性的(i XY XY MRS MRT )。
举例:设有一种关于水利项目的公共产品。
假定有10000个人将从中受益,每人都愿意用1辆轿车去换取他们从该项目中得到的好处(即各人的1=XY MRS )。
则该水利工程对轿车的社会边际替代率10000=XY SMRS ,即社会愿意用10000辆轿车来换取该项水利工程。
若该水利工程对轿车的边际转换率5000=XY MRT ,即社会要兴建该项水利工程,必须减少5000辆轿车的生产。
对于社会来说,应该修建该水利工程。
因为社会愿意为兴建该项水利工程放弃10000辆轿车的消费,而实际上只要放弃5000辆轿车的消费。
但对于理性的个人来说,不会去修建该水利工程。
总之,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消费者不愿为公共产品的消费支付费用,总是想让人家去购买,自己免费消费,坐享其成,搭便车。
于是公共产品的市场价格等于零,没有一位厂商愿意提供公共产品。
因此,在纯粹的市场经济中,公共产品的生产一定不足,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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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完全信息或不对称信息
1、不对称信息的含义:
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的多少不均等叫做不对称信息。
在有些市场,买方掌握的信息较多,例如保险市场;在另一些市场,卖方掌握的信息较多,例如旧车市场。
也有学者(迈克尔·帕金:Michael Parkin )将不对称信息称为私人信息(Private information ),是指某个人可以得到但其他任何人无论花多大成本都无法得到的信息:如自己的健康状况、驾驶技术、工作的努力程度、旧车质量等等。
2、不对称信息引起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减少市场交易量,使MC P ,最终导致市场失灵:
(1)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或败德行为
道德风险或败德行为(风险risk 是指引起损失的概率;不确定性是指多种结局或事件都有可能出现但人们不知道出现哪一种结局的状态)是指交易合约中的某一方在合约达成以后,具有损人利己的激励,或做出损人利己的活动。
也叫机会主义。
由于不确定性与不完全信息的原因,交易合同常常是有缺陷的与不完全的,使经济主体不能承担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如果某个百货公司的老板对所雇用的售货员支付固定的工资,那么这个售货员就遇到了道德风险:售货员有付出最小努力不积极售货的激励。
这必然减少百货公司的利润。
由于这个原因,通常售货员的工资收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与售货量无关;另一部分工资与售货量紧密相关:售货量越多,这部分工资也就越多。
道德风险在很多经济活动中都会出现。
如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人,就没有多大的热情安装家庭各种防盗装置了。
(2)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指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高质量商品被低质量商品逐出市场的状况(朱善利,微观经济学,大学,1994年)。
与货币流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类似。
例如在二手车市场与保险市场上就存在逆向选择。
在没有担保的二手车市场上,若卖者有200辆质量不同的车供出售,同时买者对二手车的需求量也正好是200辆。
200辆车中,100辆是高质量车,卖者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为80000元,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为100000元;另外100辆是低质量车,卖者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为40000元,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为50000元。
若买卖双方拥有完全的信息,二手车市场一定会出清。
然而二手车的质量高低是一种私人信息,只有卖主知道,而买主不知道。
假定买者知道200辆二手车中有一半是高质量车,在交易中买到好车与否的概率是0.5,于是每一位买者对要购买的二手车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为75000(5.0500005.0100000⨯+⨯)。
在这种需求价格下,好车必然退出市场。
当买者知道二手车市场上都是低质量的二手车时,他们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就是50000元。
于是,二手车市场上进行交易的都是低质量二手车。
高质量的二手车无法进行交易。
最终交易的数量低于双方想要进行交易的数量,存在市场失灵。
二手车市场之所以存在逆向选择,是因为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存在卖者有将低质量二手车宣称
.
为高质量二手车的激励这种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也存在逆向选择问题。
假设在医疗保险市场上存在健康的与疾病缠身的两类人,前者每年的医疗费用为2000元,后者每年的医疗费用为8000元。
投保人知道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而保险公司不知道。
于是保险公司确定一种平均的医疗保险费为5000元。
面对如此昂贵的保费,那些健康的人就选择不投保。
由于保险市场上只剩下疾病缠身的人来投保,保险公司必然将保费提高到8000元。
这样,保险市场上患病风险高的客户将患病风险低的客户逐出了市场。
保险市场上的交易量因此少于帕雷托最优条件下的数量,存在市场失灵。
第二节市场失灵的对策
一、垄断的对策
1、对一般性的垄断,制定与实施遏制垄断的反托拉斯政策,以避免或减少垄断;
反托拉斯政策试图防止垄断或各种反竞争行为,以激励竞争,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
反托拉斯法的基本框架主要有以下三个法律组成
(1)谢尔曼法(1890年):
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成为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奠基石。
《谢尔曼法》第一条,限制任何“企图限制贸易”的合同、联合与共谋。
第二条则禁止垄断和任何意在垄断的勾结。
但该法律条文本身与相关解释都没有明确垄断的概念和被禁止的行为,使得人们没有清晰的标准来判定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合法还是非法。
后来的一些法律越来越清楚地阐释了该法律条文的含义。
(2)克莱顿法(1914年):
通过《克莱顿法》是为了澄清和强化《谢尔曼法》。
克莱顿法禁止捆绑性销售契约(在这种契约中,如果顾客想要A商品,就必须购买B商品),规定价格歧视和排他性经营为非法;该法禁止连锁董事会(同一产业中的某个人同时是几个公司的董事),还禁止通过收购竞争对手公司的普通股票进行的兼并。
这些行动本身并不一定XX,但是当这类行动实际上在明显减少竞争时,它们就XX。
《克莱顿法》既强调惩罚也强调预防。
(2)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14年修正案):
1914年成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以禁止“不公平的竞争手段”和向那些违背竞争的兼并行为发出警告。
1938年,FTC还被授权禁止欺骗性的不真实的广告。
尽管反托拉斯的基本法律很明确,但要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加以应用却并非易事。
实际的相关法律是在经济理论和实际案例的相互作用中发展和完善的(反托拉斯法实施的案例略)。
2、在自然垄断行业,对新厂商进入行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产品标准与价格等方面进行管制。
政府管制(regulation)是指政府制定条例和设计市场激励机制,控制厂商的价格、销售与生产决策,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政府管制分经济管制与社会管制两类。
经济管制是指对产品价格、市场进入与退出条件、产品与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的管制。
社会管制主要是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劳工和消费者的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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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和安全。
政府管制经济的原因有3个:
第一是抑制市场的垄断力量所产生的低效率(垄断下的产量的少,价格高);
第二是矫正信息的不完全性,以便给交易双方尤其是给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有关交易的信息。
例如政府只允许已被证明是安全而有效的药品上市,禁止误导的或虚假的广告(广告法规里也有一规定:不得用患者治疗效果做广告宣传),要求上市公司向社会提供真实的公司的财务现状与发展前景材料并遵守严格的会计准则。
第三是为了处理外部性问题。
金融业、通讯业、自来水、煤气、电力、铁路、民航、城市出租车、公共交通、电视、报纸、教育等行业,都受到政府的管制。
在美国建立的第一个全国性的管制机构是成立于1887年的州与贸易委员会。
从那时起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经济管制一直在加强。
但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政府逐渐减轻经济管制。
下面主要说明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在价格方面的管制。
(1)MC P =
按此原则定价虽然有效率,但是行不通:因为垄断厂商总是在平均成本递减的区域中从事生产,有多余的生产能力。
平均成本递减的原因是AC MC 。
如果MC P =,则AC P ,厂商亏损。
除非政府给厂商一定的补贴,否则,在长期厂商必然退出行业。
政府对厂商的补贴常常导致不公平:因为政府的补贴实际上是给了这种产品的消费者,其他不消费该产品的人没有得到补贴。
政府的补贴来源于税收,而税收是公民公平缴纳的。
(2)AC P =
按此原则定价,减少了价格与边际成本的差额,增加了产量,提高了效率,而且由于消除了垄断利润,也显得比较公平。
然而,也有缺陷,主要表现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方面,对企业的激励往往是反向的,企业不仅没有足够的激励去降低成本,而且还常常增加成本开支,获取非经济利润。
(3)价格创新:率的增长率)(政府规定的劳动生产通胀率X P
P -=∆ 按此原则定价,在政府规定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比较合理的条件下,企业通过努力降低成本所多得到的收益都会转化为利润,因而这种价格创新,能有效地激励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按此原则定价的关键,是设定一个比较合理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
如果X 的设定长期不正确,企业就会陷入巨额亏损(X 过高)或巨额利润(X 过低)之中。
二、外部性对策
1、政府干预:
(1)对积极的外部性,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减免税收,增加私人收益,使私人=MR 社会MR ,以增加该产品的生产;
(2)对消极的外部性,征收一定的费用或增加税收,增加私人成本,使私人=MC 社会MC ,以减少该产品的生产。
.
2、明晰产权(外部性根源于产权的不明晰):
(1)产权与交易成本的含义:
产权是指人类对某种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与处置权的总和。
由于使用权与处置权归属于所有权,因此,产权也可以简单地定义为所有权。
产权有时也可以理解成使使自己受益或使他人受损的权利;
交易成本是指为了达成一笔交易所需要的费用,包括搜寻交易信息的费用、谈判签订合同的费用和执行以与监督合同履行的费用。
(2)科斯定理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arry Coase,1910年12月29日出生于伦敦郊区)是产权理论的创始人。
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在学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提出了企业产生的另一种解释。
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科学地阐述了产权的法律界定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
由于在这两篇论文中,“他发现和澄清了交易费用和财产权对经济的制度结构和运行的意义’,荣获1991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明晰且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论初始的产权如何分配,市场机制或市场交换将消除外部性,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举例说明)。
如果存在交易成本,在产权明晰下的资源配置效率也要高于产权不明晰下的资源配置效率。
(3)科斯定理的缺陷:并不是所有的产权都可以明确的:很多共有财产例如国有资产、环境、空气、阳光等的产权无法明晰。
已经明晰的产权也不一定能够交易:有时交易成本很高,使得某些产权的交易无法进行。
3、合并企业:使外部性内在化。
三、公共产品供给过少的对策
由政府提供,所需资金通过征税筹集。
提供多少,应该由公民投票决定。
四、不完全信息的对策
1、政府干预
例如医疗卫生领域与老年人的健康保险方面(医生、病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病人只能根据医生的建议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有时,当病人被推入急诊室时,他根本就无法选择所应接受的治疗。
由于需求完全依赖于供给者,因此政府必须干预,以免消费者为了不必要的医疗或以次充好的药物以与过于昂贵的服务而花钱),就需要政府干预。
在1999年,美国政府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世界平均水平是4%,我国不到2%)。
2、对于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所产生的低效率,可以采取做记号方法来避免。
例如在二手车市场上,做记号的方法是高质量车的卖主或第三者向买主担保一定时期内,所购车辆免费修理。
显然,消费者会相信,有这种担保的车一定是好车,否则就是质量不好的车。
这是因为做这种虚假的记号的代价是高昂的,不仅要致富昂贵的维修费用,而且自己的信誉也会越来越不好。
学历与文凭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雇工向雇主做的记号或发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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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反托拉斯法实施的案例
尽管反托拉斯的基本法律很明确,但要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加以应用却并非易事。
实际的相关法律是在经济理论和实际案例的相互作用中发展和完善的。
(1)非法行为的限定
最早的反托拉斯规定中,有一些涉与到XX行为的问题。
法院宣布,某些种类的勾结行为在本质上(就其本身而言)是非法的,不存在为这类行为辩解的理由。
违背者不得以某种值得追求的目的(如产品质量)或缓解困境(如低利润)的需要等为借口来为自己辩护。
最重要的在本质上XX的行为是竞争企业之间建立规定价格、限制产量或瓜分市场的协定(卡特尔)。
这样的协定有抬高价格、降低产量的作用。
即使是对于反托拉斯持最严厉批评态度的人,也没有发现价格协定有什么可取之处。
反托拉斯法还限制其他的行为,包话:
A、掠夺性定价。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企业以低于其生产成本(通常理解为边际成本或可变的平均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
反对掠夺性定价的观点认为:大企业可以运用其畅通的融资渠道降低价格,排挤小的竞争对手.然后再抬高价格:近年来,一些小的竞争者已经开始控告大厂商的这类降价行为。
B、捆绑性契约或协定。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购买者购买B商品,企业才出售A商品。
C、价格歧视。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由于某些与成本或竞争无关的原因,对不同顾客按不同价格出售相同的产品。
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是电气设备业的“大勾结案”。
1961年,发现电器设备业几家大公司犯有共谋订立价格协定的罪行。
最大的几家公司,如通用电器公司和西屋公司的经理们合谋拾高价格。
他们像间谍小说中的人物那样掩藏他们的踪迹,在狩猎小屋中会面、使用化名,在公用亭通话等等。
虽然这些公司的最高领导不知道他们的副手们在干些什么,但他们确实曾向副手们施加过大的压力,命其增加销售额。
结果,这些公司同意向它们的顾客赔偿由于索价太高而带来的损失。
有关的经理因违反反托拉斯法而被关进监狱。
近期固定定价案例。
ADM公司是一家庞大的食品处理公司,它致力于固定赖氨酸的价格,而赖氨酸是一种使生猪健康生长的饲料添加刑。
1996年,这家公司被处以反托拉斯历史上最高的罚款:1亿美金。
这说明固定定价不仅XX而且不是一个能够获利的商业行为。
另外,政府对ADM的管理人员运行了博弈论中“囚犯困境”的方法,每个管理人员都被告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这个办法的一个意外的副产品是:一个经办人事实上编造了证词来控告自己的雇主!
另一个有趣的案例是司法部近期的一个调查。
案例涉与许多学院和大学对学费和奖学金标准的确定。
政府宣布,这些教育机构合谋,降低对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的标准,并将奖学金提供给需要接济但成绩一般的普通申请人。
麻省理工学院(MIT)也在被告之列。
它在法庭上和政府争论,认为非营利机构的标准和利润最大化的商业企业应该不同。
MIT在法庭上胜诉。
该案例引出了一个新问题:教育和其他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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