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范本_1
大学校园安全督查队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校园安全督查队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确保大学校园安全为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校园安全督查队(以下简称“督查队”)是指负责大学校园安全问题的检查、监督和纠正工作的专门队伍。
第三条督查队的任务是落实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大学校园安全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工作要求,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大学校园安全稳定。
第四条督查队的成员由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选派,经过严格培训,并持有合法证件。
第五条督查队依法行使职权,不能滥用职权,不得干预正常的教学、办公、生活秩序。
第六条督查队的组织架构由指挥员、副指挥员和成员组成,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调查小组。
第七条督查队的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廉洁的原则,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督查队的工作必须保密,不得向外泄露学校的重要信息和涉及学校安全的事项。
第二章督查队的职责和权限第九条督查队的主要职责是查处各类违反学校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督查队有权对学校的各类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督查队有权对学校的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二条督查队有权随时对学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和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督查队有权对学校内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监督、打击和侦查。
第十四条督查队有权对学生参与的各类校园活动进行安全评估,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督查队有权制止和处理学校内的各类扰乱正常秩序、危害学校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督查队的工作程序第十六条督查队每天以班次制进行轮班工作,保障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监督和巡查。
第十七条督查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督查队在发现安全违规行为时,有权进行劝阻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制止并进行处理。
安全督察工作制度范本
安全督察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督察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2.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3. 安全生产督察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督察队伍,配备相适应的督察人员。
三、督察职责1. 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停业整顿的决定。
5. 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6. 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督察工作的情况。
四、督察方式1. 定期督察:按照工作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督察。
2. 随机督察:随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随机督察。
3. 专项督察:针对特定行业、领域或者事项进行的安全生产督察。
4. 回头看:对曾经督察过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再次督察,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督察程序1. 制定督察计划:根据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督察计划。
2. 发布督察通知:在督察前,向被督察单位发出督察通知,告知督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3. 开展现场督察:督察人员到达被督察单位,按照督察计划进行现场督察。
4. 查阅相关资料:督察人员有权查阅被督察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5. 召开座谈会:与被督察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座谈,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6. 反馈督察意见:督察结束后,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安全检查大队各项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检查大队各项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安全检查大队是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安全检查工作的机构,其任务是保障单位和人员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工作计划管理制度1. 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并明确各项工作重点。
2. 编制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月度和周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
3. 组织实施计划:根据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人员管理制度1. 选拔任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要求,制定选拔任用办法,确保队伍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2. 岗位职责明确: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
3. 培训与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制定考核制度,对人员进行能力评估和考核。
四、工作流程管理制度1. 安全检查任务接收与分配:明确安全检查任务的接收与分配程序,确保任务科学合理分配给各个检查人员。
2. 安全检查程序: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流程和方法,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问题处理与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跟踪问责,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核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保密管理制度1. 保密意识培养:组织保密意识专题培训,加强人员保密意识的培养。
2. 保密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3. 保密措施落实:采取各项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
六、资产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分类科目和账簿,实行预算和审计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 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和性能,修理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制定车辆使用和保养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维护。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制度(4篇)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
3.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企业的生产安全稳定。
4.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员专长和保障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职责1.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掌握安全监督检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及时跟踪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增强业务水平。
3.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执行安全监督检查任务,严格按照检查计划进行工作。
4.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注重实际工作和理论知识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5.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参与整改工作。
6.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7.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严禁泄露和传播相关信息。
三、工作流程1.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根据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准备,包括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和安全风险。
2.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核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记录和统计,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风险评估。
4.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完成检查报告,详细描述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要求。
5.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问题,传达整改要求。
6.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跟踪整改过程。
7.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评价1. 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果等方面。
2.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和警告。
五、技术支持1.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工作,如使用无人机进行安全检查等。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督察队的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督察队是指由专业安全人员组成,负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巡查、监督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的机构。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安全督察队员。
第三条安全督察队遵循依法行政、独立、公正、高效、服务的原则。
安全督察队员要坚持对公司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负责,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安全督察队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的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安全督察队设立安全督察队长,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指定或者聘任,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督察队的工作。
第六条安全督察队由多名安全督察队员组成,其中包括专职和兼职人员。
第七条安全督察队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不同类别的工作进行分工。
第八条安全督察队成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安全督察队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巡查检查:对公司的各个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意见。
(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宣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方针政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隐患排查:对公司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四)事故调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交安全工作报告,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条安全督察队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政策及工作范围。
(二)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经营和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安全督察队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维护公司利益,做到公正、客观、不徇私情。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督察队是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执法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应遵循规范、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安全督察队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和整改,同时应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安全督察队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依法行使职责,对侵犯单位利益或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安全督察队应当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独立性,不受其他机构的干扰和影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安全督察队应当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安全督察队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进行给不同类别单位的安全巡查,并编制巡查报告,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督察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和有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安全督察队实行“一队两落”的制度,由队长领导,下设安全巡查组和安全调查组。
第十条安全督察队队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负责安全督察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巡查组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调查组负责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安全督察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安全督察队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核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督察队有权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安全督察队有权对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如有需要可以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督察队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督察队管理规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督察队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督察队是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的专业队伍,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1. 督察队由队长、副队长、队员组成,队长负责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员具体执行任务。
2. 督察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相关部门。
3. 督察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分队,分队设分队长、副分队长、队员,分队长负责分队工作,副分队长协助分队长工作,队员具体执行任务。
三、队员选拔与培训1. 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行端正;(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4)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2. 队员的选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通过考试、考察等方式选拔。
3. 队员选拔合格后,应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监督检查技巧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工作职责1. 督察队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2. 督察队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 督察队应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领域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4. 督察队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 督察队应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及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五、纪律与考核1. 督察队队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党的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 督察队队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辞退或调离。
3. 督察队队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胜任本职工作。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安全督察队作为一支重要的安全管理力量,在保障企业安全的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其工作。
本文将对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1. 安全督察队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直接隶属于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督察队应设立正副队长、队员等职位,并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三、人员选拔与培训1. 安全督察队应通过面试和考核来选拔合适的人员,确保其具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2. 安全督察队成员应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以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职责分工1. 安全督察队负责对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2. 安全督察队应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安全督察队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督察队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五、工作流程1. 安全督察队应按照既定的巡查计划对企业各个区域进行定期巡查,记录发现的安全问题和整改情况。
2. 安全督察队应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整改。
3. 安全督察队应参与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建议。
4. 安全督察队应定期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考核评价1. 安全督察队应定期组织自身的工作评估,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反思,并提出改进意见。
2. 安全督察队应按照预先确定的工作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措施。
3. 安全督察队应参与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评价,为企业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七、奖惩机制1. 对于安全督察队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成员,应进行奖励,并在团队内部进行表彰。
2. 对于安全督察队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成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教育。
八、保密工作安全督察队成员应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企业内部的安全信息和相关数据,确保企业的安全信息不被泄露。
安全检查大队各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检查大队各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检查大队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检查大队是指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大队的任务是:1. 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检查工作;2. 提出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3. 指导和培训安全检查人员;4. 处理安全检查中的问题和纠纷;5. 完善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安全检查大队的管理原则是公正、科学、效率、便民。
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时,必须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处理,科学决策,高效工作,便民服务。
第二章安全检查大队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五条安全检查大队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1. 大队领导班子:由大队长、副大队长组成,负责大队的日常工作;2. 科室:包括综合科、安全科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3. 监察室:负责监督和调查违规行为;4. 培训室:负责培训安全检查人员;5. 办公室:负责文件管理、情报收集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安全检查大队的人员配置要符合工作需要,设置合理的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检查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第七条安全检查大队每年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间和责任人,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八条安全检查大队要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安全检查工作。
第九条安全检查大队在进行安全检查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正、科学、公开、透明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安全检查大队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包括:1. 权责明确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权力和责任;2. 考核评价制度:对安全检查大队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工作质量;3. 纪律处分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人员进行处分;4. 整改落实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落实相关措施。
安全检查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检查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为了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安全工作效益,制定本安全检查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模版,明确各项管理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架构安全检查大队的组织架构如下:1. 大队长:负责安全检查大队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
2. 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进行工作,并负责大队内部的协调与配合。
3. 安全检查员:具体执行安全检查任务,负责巡查、检查、记录等工作。
4. 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大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备维护、材料采购等。
三、工作职责安全检查大队的工作职责如下:1. 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式、时间等。
2. 组织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收集整理安全隐患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跟踪整改情况。
4. 制定安全检查报告,反馈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5.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
6. 针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四、管理制度1. 工作流程制度1.1 巡查检查流程1)巡查范围的确定:根据工作计划确定巡查范围,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消防设施等。
2)巡查周期的制定: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巡查周期,确保全面覆盖。
3)巡查内容的确定:明确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使用情况等。
4)巡查方法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巡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
5)巡查记录的填写: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进行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发现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1.2 隐患处理流程1)安全隐患的发现: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记录。
2)上报隐患信息:将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3)整改方案的制定: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方案。
4)整改跟踪和落实:确保整改方案的有效实施,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安全隐患彻底解决。
安全监督队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督队的管理,确保安全监督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督队是专门从事安全监督工作的机构,其任务是对相关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安全监督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见附表。
第四条安全监督队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独立、公正、客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安全监督队的工作目标是做好安全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监督队的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安全监督队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对下属安全监督队的业务监督监管。
第七条安全监督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做到廉洁自律,保持良好形象。
第八条全体安全监督队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组织领导,忠诚履行职责,维护人民利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第九条安全监督队员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安全监督队成员有关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领导报告,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对受到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及时通报。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队员应当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严禁泄露相关信息,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理。
第二章组织指导第十二条安全监督队的组织指导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范围包括人员管理、任务分工、工作计划、督查评估等。
第十三条安全监督队应当按照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队应当按照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监督水平。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队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监督队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数据库,做好信息管理,方便工作统计和查询。
第十七条安全监督队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交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安全工作。
督察大队管理制度
督察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督察大队的管理,提高督察大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察大队管理制度是督察大队的内部管理规章,是督察大队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协调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督察大队管理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组织架构、党内规章制度相衔接,确保督察大队的正常运转和有效管理。
第四条督察大队管理制度适用于督察大队全体人员,是大队内部管理的基本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督察大队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督察大队领导班子负责,并经督察大队党委审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督察大队设立督察大队长或队长为领导,并设立副队长或副队长若干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班子成员。
第七条督察大队领导班子是督察大队的决策执行机构,由督察大队长或队长带领,全权负责督察大队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督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由督察大队长或队长提名,并报督察大队党委批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督察大队长或队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督察大队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直接领导督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督察大队全面工作。
第十条副队长或副队长根据督察大队长或队长分配的工作职责,全面协助督察大队长或队长分管督察大队的工作。
第十一条督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分管督察大队内部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进行督导和审查。
第四章组织体系第十二条督察大队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完善各级职能部门,科学规范的管理系统,确保督察大队各项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第十三条督察大队设立办公室、综合处、督察处、督查处、宣传处、组织处等职能部门,具体部门设置根据督察大队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第五章岗位职责第十四条督察大队办公室主要负责督察大队机要工作的协调、联系、信息收集和发布,日常办公室工作的管理。
第十五条督察大队综合处主要负责人事工作,包括干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福利管理等。
第十六条督察处主要负责督察大队的督察工作,包括对外部单位和个人的督察以及督察工作的方案策划、督察报告编写等。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2]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安全督察队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规范安全督察队员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设立的安全督察队,适用于企业内部安全督察队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安全督察队的组成安全督察队由安全督察队队长、副队长和安全督察队员组成。
安全督察队员根据督察队的实际需求,可根据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覆盖范围等因素确定人数。
第四条安全督察队队长和副队长的职责1.安全督察队队长负责督察队的日常工作,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2.安全督察队队长制定安全督察队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3.安全督察队队长负责督促队员履行职责,加强队员的培训和考核;4.安全督察队队长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条安全督察队员的职责1.安全督察队员按照上级安排,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督察,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2.安全督察队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应主动配合被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提供必要的协助;3.安全督察队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安全督察队员负责记录和整理安全巡查结果,并及时上报给队长。
第三章管理标准第六条工作计划和目标1.安全督察队队长每年制定安全督察队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提出具体要求;2.安全督察队员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第七条巡查和督察1.安全督察队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和督察,督察工作的重点包括生产现场、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2.安全督察队员应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和区域,做到全面覆盖;3.巡查和督察过程中,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性。
第八条隐患排查和整改1.安全督察队员发现隐患后,应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2.隐患整改责任人应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安全督察队;3.安全督察队应跟进隐患整改情况,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模版(3篇)
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模版为促进我矿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预防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保持我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动态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安全检查制度化。
二、矿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在全矿井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业务部门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专业系统至少展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班组在开工前由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进行班前开工准入。
三、矿长及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技措计划、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四、安全检查应分专业进行,内容为掘进、机电、火工品管理、通风和地面等。
五、检查应深入到生产现场的每个场所、每个岗位,特别应当加强对特殊作业地点的检查。
六、检查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现场责任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工程或责任单位要责令其主要责任人立即停产整改,对查出的三违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及三定落实单,落实好整改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七、牵头部门要将大检查情况在矿早会、作业会或矿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将检查资料进行存档。
安监站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对不按期整改的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完后向检查人员进行汇报,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向分管领导及时反应,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限期整改,否则必须停工整改。
九、安监站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在矿各责任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审查设计、规程和措施;监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并行使处罚权;对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及时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安全督查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督查队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督查队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执行机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督查队由队长、副队长及队员组成,队长由公司领导任命,副队长及队员由队长提名,公司领导批准。
3. 安全督查队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4)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督查内容及方法1. 督查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6)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2. 督查方法:(1)现场检查:安全督查队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拍照,并要求相关部门整改。
(2)资料审查:安全督查队应审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资料,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培训记录等,确保其符合要求。
(3)专项检查:针对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四、督查结果处理1. 安全督查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2. 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安全督查队有权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安全督查队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安全督察队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安全员及部分员工组成,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成员若干名。
2. 安全督察队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1.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公司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上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5. 参与公司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
6.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上报。
7. 具有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限。
四、工作制度1. 定期巡查:安全督察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2. 随机抽查:安全督察队在日常工作中,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特殊检查:针对公司生产、工作环境中的特殊情况,如设备检修、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安全督察队应进行专项检查。
4. 事故调查: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督察队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安全督察队成员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安全督察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督察队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现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安全督察队伍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督察队伍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队长,各基层单位指定专人担任队员。
第五条安全督察队伍的职责:1.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生产现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等进行监督检查;2.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3. 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出整改建议,跟踪整改落实情况;4.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事故原因分析;5. 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督察工作情况;6.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演练等活动。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安全督察队伍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七条安全督察队伍成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到位;3.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调查情况;4.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四章检查与处罚第八条安全督察队伍对违章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1.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责令改正;2. 对严重违章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3. 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第五章奖励与考核第九条对安全督察队伍成员的奖励: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队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 对在事故预防和处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推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督察队组建及成员要求1.安全督察队队员应由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员、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负责人等专业人员组成。
同时,安全督察队应充分发挥群众和劳动者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易发生事故的特殊地区、行业或岗位,要适当增加群众和劳动者的成员。
2.安全督察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熟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制度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能够进行实施安全隐患排查、监管、整改的工作。
三、安全督察队职责1.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察和监管,对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2.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对暴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举报并督促处理,特别是重大、较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四、安全督察队的工作流程1.确定督察对象:安全督察队的督察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及其各类场所。
2.约定督察时间:安全督察队应提前与企业进行约定,确定实施巡查和督察的时间和地点。
3.实施巡查和督察:安全督察队应指派队员进行现场走访,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监督。
4.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安全督察队发现企事业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风险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企事业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5.进行整改检查:安全督察队应当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过程中的监管和考核,确保整改结果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五、安全督察队的工作原则1.安全督察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技术、管理等机密性内容应当保密,保证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客观。
2.安全督察队应依法行使职权,向企事业单位提出合理的管辖范围内的意见、建议或责令整改。
3.安全督察队应当围绕着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宗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督查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督查组全体成员及其在执行安全督查任务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安全督查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3. 公正公平,严格执法;4. 效率优先,注重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督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
第五条安全督查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对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督查;2. 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3. 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4. 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安全督查组成立前,应制定详细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人员及工作要求。
第七条安全督查组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1. 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对象、范围和内容;2. 组织人员对督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4.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5. 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八条安全督查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督查工作。
第九条安全督查组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做到: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2. 公正公平,严于律己,不得徇私舞弊;3. 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督查信息;4. 督查过程中,不得收受被督查单位的财物、礼品和宴请。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督查组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督查组成员的工作考核包括: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3. 工作成果和效率;4. 遵守纪律情况。
督察队内部制度模板
督察队内部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督察队建设,规范督察队员行为,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督察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督察队全体队员。
督察队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第三条督察队内部制度建设要坚持政治建队、素质强队、规范管理、人文关怀的原则,充分发挥制度在队伍建设中的引导、约束、激励作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督察队设置队长、副队长、队员等职务,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
队长、副队长由公安机关领导任命,队员由队长提名,经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任命。
第五条督察队应当建立健全队务会议制度,队长定期组织队务会议,研究解决队伍建设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督察队应当建立队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队员的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第七条督察队应当建立队员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队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真实反映队员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督察队应当建立队员晋升、奖惩、辞退等制度,激励队员积极向上,严肃队伍纪律。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九条督察队的主要任务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整改建议,为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促进执法公正提供保障。
第十条督察队在执行任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规范:(一)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二)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三)严格程序,规范执法,确保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四)文明执法,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五)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六)其他相关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督察队在执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工作证件,主动出示证件并告知对方自己的身份。
第十二条督察队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领导。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三条督察队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忠诚可靠,政治坚定;(二)公正无私,廉洁奉公;(三)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四)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五)密切协作,团结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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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557安全督察队管理制度
Safety inspection tea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贯彻省局反违章机制的落实,结合我厂安全情况,加大反违章力度,强化安全督察,使我厂的反事故斗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将我厂安全查队管理制度,重新修改如下:
一、组成
安全纠察队由安监部全体人员和主要生产单位安全员组成,安监主管担任队长,上岗人员分组情况另行安排。
二、纠察队职责、职权及要求
1、督查队员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情况。
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上岗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有指导建议权。
4、有权按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要下发安全监察通知卡并做好记录,或提出整改、建设性建议。
5、要求在队人员每逢上岗日准时到安监科报到。
6、每组人员必须做到即要严又要细,进行全厂性监察,对全天监察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7、纠察队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明显标志,自身着装规范。
着重检查有工作的地点,以便强化大家的安全意识。
8、运行人员规范化上岗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要求上岗人员对运行各岗位进行检查。
9、纠察队人员应对生产现场,大、小修现场每日不少于
5小时的巡视和监督检查。
10、对外包工程要跟踪检查,监督指导。
11、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机组检修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12、对正在执行的“两票”进行跟踪检查。
三、问题的处理
1、对违章作业者除按规定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张榜公布,并通知违章者进安全教育室进行安全学习,违章者在学
习期间要跟随督察队进入现场学习一天。
2、同一车间(基层单位)连续(10天内)发生二人次违章,该车间(基层单位)安全员进教育室学习,反思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写出书面分析总结。
3、同一部(公司)连续(10天内)发生五人次违章,该部(公司)安全员进教育室学习,反思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写出书面分析总结。
4、基层单位(部门)接到安全监察通知卡后,未组织落实,按不重视安全工作进行处罚,基层单位(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进教育室学习。
5、队员无故未到岗者;着装不规范,起不到率先垂范作用;除扣罚本人50元外,考核其所在单位100元。
6、纠正违章不严,有职工举报者,经队长落实后奖举报人员50元,扣当值安监人员、安全员各50元。
安全生产重奖重罚,处罚款用于对安全生产有贡献人员的奖励及督察队活动费用。
注:从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原制度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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