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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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公司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1、相关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

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

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

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令工长限期整改,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

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必要时绘出简图。

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要求填写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

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填写要具体,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提高工程项目文件记录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流通和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管理和使用。

三、文件记录归档管理1. 文件记录的归档工作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负责归档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

2. 文件记录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分类顺序进行归档,并严格按照文件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以便随时检索和使用。

3. 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整理,清理过期、重复、无用的文件记录,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领导。

4. 归档文件的存放位置应设置密封、防潮、防火的文件柜或文件箱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文件记录,应特别注意加强保密措施,确保不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四、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1. 普通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为5年,特殊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到期后,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记录应进行销毁,不得外泄。

3. 对于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记录,可以在保管期限到期后转存到长期存储档案中,以备日后研究参考。

五、文件记录的检索和利用1. 文件记录的检索应遵循“先查简表、再查明细表”的原则,便于快速准确找到所需文件记录。

2. 对于需要借阅的文件记录,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私自擅取、更改、销毁文件记录。

3. 对于经常使用的文件记录,可以将其扫描保存在电子设备中,方便随时使用和查阅。

4. 对于外部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需要的文件记录,应在经领导批准后进行提供,不得私自泄露。

六、文件记录的备份和保护1. 对于重要的文件记录,应定期进行备份,并保存在不同地点以防止数据丢失。

2. 对于电子文件记录,应设置密码和权限管理,防止被非法窃取或篡改。

3. 对于纸质文件记录,应做好防潮、防火等保护措施,确保文件记录的完整性。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一、文件管理目的该文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部的文件管理流程,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便捷的查阅。

二、文件管理责任项目部文件管理的责任由以下人员承担: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和指导文件管理工作;2. 文件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文件管理工作;3. 所有项目部成员:需遵守文件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和保护文件。

三、文件分类和编号所有项目部文件需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以确保文件的组织和查找效率。

1. 项目管理文件:包括项目计划、进度表、会议纪要等,编号规则为 PM-YYYYMMDD-XXX,其中YYYYMMDD为文件创建日期,XXX代表文件序号;2. 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测试报告等,编号规则为 TD-YYYYMMDD-XXX;3.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变更通知书、付款证明等,编号规则为 CT-YYYYMMDD-XXX;4. 其他文件:包括通知公告、备忘录、培训材料等,编号规则为 OT-YYYYMMDD-XXX。

四、文件存储和保密所有文件需存储在项目部指定的网络存储设备中,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需要采取额外的保密措施。

1. 电子文件存储:所有文件需以电子形式存储在项目部的服务器或云端存储中,确保能够便捷地查找和共享;2. 纸质文件存储:对于需要保留纸质副本的文件,需存储在安全、防火的档案室中,并按照文件分类和编号进行整理;3. 文件备份:定期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五、文件查阅和借阅项目部成员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和借阅文件,但需符合以下规定:1. 文件查阅:任何项目部成员有权查阅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但需提前告知文件管理员,并在查阅后将文件归还原处;2. 文件借阅:项目部成员如需借阅文件,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文件管理员批准,借阅期不得超过7天;3. 文件追溯:如需要查询过去的文件版本或修改记录,可以向文件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文件。

项目部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项目部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项目部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的资料整理管理工作,维护项目部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人员在资料整理管理工作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存档、整理、借阅、复制等。

第三条项目部所有资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整理和管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进行操作。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资料分为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两种形式,本制度均适用。

第二章电子资料管理第五条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告、设计文件、图纸、合同文书、会议纪要等。

电子资料统一由项目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负责对电子资料的存储、备份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电子资料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更改、删除或泄露电子资料,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项目部每月定期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

备份的数据存储在指定的服务器上,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电子资料的归档工作由项目部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根据文件的主题和时间进行分类存储,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第三章纸质资料管理第九条纸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报价单、进度表、设计图纸等文书资料。

项目部负责对纸质资料进行存档、整理、归档和借阅管理。

第十条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纸质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文书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在借阅文书资料时,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对纸质资料进行分类存放,根据文件的主题和时间进行整理,确保文件的易于查找和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纸质资料的归档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文件整理和清点,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

第四章资料借阅管理第十三条项目部内部人员有借阅项目资料的需要,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借阅的资料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不归还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对外单位或个人借阅项目资料,需签订借阅协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资料管理员等。

三、资料分类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2. 管理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

3. 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

4. 财务资料:包括预算、结算、审计报告等。

5.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进度表、进度变更记录等。

四、资料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其他人员: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五、资料收集1. 所有资料必须由指定人员收集,并确保资料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2. 收集的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无误后提交给资料管理员。

六、资料整理1. 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并建立索引。

2. 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

七、资料归档1. 所有资料应定期归档,归档周期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 归档的资料应有明确的标识,便于查找。

八、资料保管1. 资料保管应选择安全、干燥、防火的地方。

2. 资料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资料的保管状态,确保资料安全。

九、资料使用1. 资料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资料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归还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好无损。

十、资料更新1.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更新工作,确保资料的时效性。

2. 任何资料的更新都应有记录,包括更新人、更新时间、更新内容等。

十一、资料保密1. 所有资料均为公司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外泄。

2. 对外提供资料时,应由项目经理审批,并做好记录。

十二、违规处理违反本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十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文件档案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件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依规管理原则;(三)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部设立文件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文件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三)负责文件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四)负责文件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利用;(五)负责文件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文件档案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文件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文件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工程文件档案;(二)合同文件档案;(三)会议文件档案;(四)项目管理文件档案;(五)其他文件档案。

第七条文件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归档文件应真实、完整、准确;(二)归档文件应分类、编号、装订整齐;(三)归档文件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四)归档文件应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四章文件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文件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文件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二)文件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三)文件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完好情况;(四)文件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第九条文件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查阅文件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二)查阅文件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三)查阅文件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毁;(四)查阅文件档案应记录查阅情况。

第五章文件档案的销毁第十条文件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二)文件档案已经失去保存价值;(三)文件档案的销毁应经过审批。

第十一条文件档案的销毁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二)审批销毁申请;(三)编制销毁清单;(四)销毁文件档案。

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一、资料归档和分类1、资料归档:项目团队应建立统一的资料归档系统,确保重要资料能够及时整理、归档、备份。

归档资料应以项目名称和日期为主要标识,同时可以按照不同阶段、不同专业进行分类。

2、资料分类:资料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包括设计图纸、合同文档、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

每类资料应设定统一的存储位置和文件命名规范。

二、资料采集和整理1、资料采集:项目团队应每天定时采集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进度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会议记录和沟通记录的采集,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资料整理:采集到的资料应及时整理,确保资料的内容清晰、排版整齐。

可以建立专门的资料整理小组,统一安排资料的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资料传递和保密1、资料传递:项目团队中的不同岗位和部门之间需要进行资料传递和共享,确保信息的流通畅通。

传递资料时应注明传递对象和时间,确保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资料保密:项目中可能涉及到一些敏感的资料,如合同文档、设计方案等。

项目团队应建立严格的资料保密机制,确保相关人员不泄密,不外传项目资料。

四、资料查阅和更新1、资料查阅:项目团队中的所有成员都应具有查阅资料的权限,以便及时获取项目信息。

资料的查阅应按照资料归档系统进行,确保查阅操作简便、准确。

2、资料更新:项目中的资料可能会随着工程的进行而更新,例如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

项目团队应及时更新资料,确保所有成员都能获取到最新的资料信息。

五、资料备份和防丢失1、资料备份:项目团队应建立定期备份资料的机制,确保资料不会因为系统故障或人为原因而丢失。

备份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如云端存储或硬盘备份。

2、防丢失:项目团队应建立保管资料的规范流程,确保资料不会被遗失或遗忘。

同时,应加强对资料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人为疏忽导致资料丢失。

以上便是一个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规范的资料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项目团队更好地管理项目资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公司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资料的分类、存储、使用及传递流程。

以下是一份基础的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资料分类与编号为保证资料的有序管理,所有项目资料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和编号。

分类可根据资料性质划分为技术资料、合同文件、会议纪要、进度报告等。

编号规则应简洁明了,便于检索,如“项目名称-资料类别-日期-版本号”。

二、资料存储所有纸质资料应归档至专门的档案室,电子版资料则储存于企业服务器或云端,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同时,应对敏感资料进行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三、资料使用员工在使用项目资料时,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只能访问完成工作所必需的资料。

对于重要资料的借阅和使用应有明确的记录,以便追踪和审计。

四、资料传递项目部内部资料的传递应通过规定的渠道进行,比如内部邮件系统或者专门的项目管理软件。

对于外部传递的资料,应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不会泄露敏感信息。

五、版本控制为避免资料版本的混乱,应实施严格的版本控制制度。

任何资料的修改都应及时更新版本号,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同时,保留历史版本的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六、资料作废与销毁对于过时或作废的资料,应及时从所有存储媒介中删除,并对纸质文件进行安全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并由授权人员监督执行。

七、定期检查与更新项目部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更新,以适应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和技术发展的新变化。

这包括对资料分类、存储方式、使用规则等进行优化。

八、培训与宣导为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宣导,提高他们对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以及熟悉相关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这不仅能够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也是对企业信息安全的一种保障。

十、持续改进资料管理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根据项目实践和管理经验的积累不断进行优化和调整。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整理效率和质量,保障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资料、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资料等。

三、资料整理与归档1. 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便于查询”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项目流程和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命名,并采取电子化管理和实物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3. 负责整理工程项目资料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料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资料整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资料归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避免数据丢失和泄露的风险。

四、资料查询与借阅1. 工程项目资料的查询与借阅应遵循“有权者查,有事者借”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资料查询和借阅应提前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并留下相关记录,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 资料借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资料销毁与更新1. 工程项目资料的销毁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处理,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2. 已过期或已失效的资料应及时更新或销毁,避免存储空间浪费和信息混乱。

3. 资料销毁过程中应注意环保和信息安全,避免造成数据泄露和环境污染的风险。

六、监督与检查1.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负责监督和检查的部门应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障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执法与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追责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盗用、篡改、泄露工程项目资料的行为,将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项目资料管理部门所有。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提高项目部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四)方便检索,及时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四条项目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前期档案;(二)项目实施档案;(三)项目验收档案;(四)项目总结档案;(五)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等文件;(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三)项目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四)项目预算、结算、财务等文件;(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文件;(六)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正确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清晰,便于检索;(二)编号统一,便于管理;(三)装订规范,便于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资料应按类别、年代、编号等要求分类存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二)借阅人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损坏、遗失;(三)档案资料归还时应及时归还,不得逾期。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泄密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项目部资料室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部资料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资料室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料室职责1. 负责项目部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借阅、归档等工作。

2. 负责项目部各类技术资料、图纸、合同、协议、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负责项目部内部资料库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资料库的有序、规范。

4. 负责项目部对外资料交流、合作等事宜。

三、资料室人员1. 资料室设管理员一名,负责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资料室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国家有关档案、资料管理的法律法规。

(2)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资料管理1. 资料分类(1)按文件类型分类:如文件、图纸、合同、协议、报告等。

(2)按项目阶段分类:如前期、施工、竣工等。

2. 资料登记(1)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登记,包括资料名称、数量、接收人、接收日期等。

(2)对发出的资料进行登记,包括资料名称、数量、发放人、发放日期等。

3. 资料保管(1)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存放等要求进行保管。

(2)资料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4. 资料借阅(1)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人、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

(2)借阅资料应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需按原价赔偿。

五、资料归档1. 资料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资料归档前,应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等工作。

3. 归档资料应保存完好,不得随意拆封、修改。

六、保密管理1. 资料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项目部的商业秘密。

2.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保密检查,确保资料安全。

七、奖惩1. 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资料室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料损坏、丢失、泄露等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保管等环节,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部门和个人。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1. 项目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会议记录、进度报告等。

2. 每类资料应有统一的编码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编码应包含项目名称、资料类别、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启动之初,应建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团队,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 资料收集应全面,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3. 资料整理应及时,按照分类和编码规则进行归档,保证资料的可查找性。

四、资料存储与备份1.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内,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潮。

2. 电子资料应存储在公司服务器或云端,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安全措施。

3. 定期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只提供必要的资料给需要使用的人员。

2. 借阅纸质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人和归还时间。

3. 电子资料的使用应有权限设置,防止未授权访问。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项目进展中产生的新资料应及时更新到资料管理系统中。

2. 定期对现有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2.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导致项目延误或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规定(3篇)

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准确和高效利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内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文件、施工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报告、通知、请示、批复等。

第三条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项目部内部文件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密级,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三)规范操作原则:文件管理过程应规范,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保密原则: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标识第四条项目部内部文件分为以下类别:(一)普通文件: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

(二)秘密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三)内部文件:仅限于项目部内部使用的文件。

第五条文件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文件名称;(二)文号;(三)密级和保密期限;(四)制发单位;(五)成文日期;(六)紧急程度。

第三章文件收发与登记第六条文件收发流程:(一)文件收发人员接收文件,检查文件是否完整、清晰,确认无误后签字;(二)文件收发人员将文件分类整理,登记文件信息;(三)文件收发人员将文件送交相关部门或个人;(四)文件收发人员对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第七条文件登记:(一)文件登记表应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密级、保密期限、制发单位、成文日期、紧急程度、收发日期、收发人员、文件去向等信息;(二)文件登记表应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收发人员;(三)文件登记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四章文件保管与使用第八条文件保管:(一)文件应按照类别、密级进行分类保管;(二)文件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的场所;(三)文件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确保文件完好无损;(四)文件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文件安全。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txt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件旨在规范项目部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流通。

2. 文件分类和编号为了便于管理和查找文件,所有项目部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

在编号时,可以采用以下规则:- 文件分类编号:使用字母表示,例如A代表人事文件,B代表财务文件,C代表工程文件等;- 文件编号:使用数字表示,从1开始递增。

3. 文件存储和保密为了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项目部文件应存储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文件存储系统中。

同时,也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政策和控制措施,确保敏感文件不被未授权的人员访问。

4. 文件备份和恢复项目部文件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备份文件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同时应定期进行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文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 文件审批和流转所有重要的项目部文件都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流转。

在流转过程中,应先行了解对方的需求和注意事项,并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文件的顺利流转和处理。

6. 文件归档和销毁项目部文件在完成其使用周期后,应及时进行归档或销毁。

归档文件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存储,便于查找和利用。

对于无需保留的文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7. 文件检索和查询为了方便文件的检索和查询,应建立文件索引或数据库,并按照文件的分类、编号、标题等关键信息进行索引。

同时,也可以制定相应的查询流程和权限,确保文件的信息被合理且便捷地获取。

8. 文件培训和意识提升为了增强项目部人员对文件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应定期开展文件管理培训活动,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材料和指导。

通过培训和意识提升,可以提高文件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以上为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各位项目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并共同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内部文件管理,提高文件管理效率,保障文件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文件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内文件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部内文件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五条项目部文件管理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对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文件管理职责第六条项目部文件管理职责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七条文件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文件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和文件档案利用制度。

第八条项目部文件管理负责人应当落实文件管理的全面责任,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九条项目部文件管理负责人应当组织开展文件管理规范培训,提高文件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第十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负责地执行文件管理工作。

第三章文件的收集和整理第十一条文件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文件的收集和整理标准,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文件管理负责人应当建立文件收集和整理的登记和归档制度,确保文件的及时传递和归档。

第十三条项目部内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应当遵循分类存储的原则,便于文件的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文件的顺畅传递和使用。

第十五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建立文件借阅的登记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文件的归档和传递第十七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文件及时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十八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建立文件传递的登记和核对制度,确保文件的准确传递和利用。

第十九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文件及时归档存储,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建立文件传递的登记和核对制度,确保文件的准确传递和利用。

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1 公文处理办法1.1总则1.1.1为做好指挥部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铁五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指挥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1.2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指挥部依法经营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1.1.3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1.1.4公文处理应当贯彻党政分开、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保密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1.5综合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指挥部或项目部的公文处理工作,统一负责本指挥部或项目部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1.1.6指挥部或项目部综合部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专(兼)职人员应当相对稳定。

架子队应指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架子队公文处理工作。

1.2公文主要种类指挥部以编正式文号确定的公文种类有9种,凡编有文号的正式公文,均应在以下9个文种范围内准确使用文种。

1.2.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1.2.2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1.2.3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1.2.4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1.2.5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1.2.6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1.2.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会议。

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项目部工程资料章使用制度

项目部工程资料章使用制度

项目部工程资料章使用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工程资料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部工程资料使用进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三、工程资料的分类及管理1. 工程资料的分类项目部工程资料分为实物资料和电子资料两种。

实物资料包括纸质文件、资料册、图纸、合同文本、报告文书等。

电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电子表格、图片、音频视频等。

2. 工程资料的管理项目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进行编号、归档、备份等工作,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工程资料的使用1. 工程资料的获取项目部各部门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向资料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获取。

对于涉密的工程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 工程资料的使用项目部各部门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复制、泄露和篡改工程资料。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谨慎使用,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3. 工程资料的归档项目部各部门在使用工程资料后,应当及时归档,并按照规定的存档期限进行保存。

对于过期的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五、工程资料的保密项目部工程资料涉及到项目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各部门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加强保密意识,不得私自泄露工程资料。

对于涉密的工程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保护。

六、工程资料的更新项目部工程资料随着项目的进行会不断更新和调整,各部门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及时关注工程资料的更新情况,并对过期或失效的工程资料进行处理。

七、工程资料的流转项目部各部门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如果需要借阅或转交他人使用,应当向资料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流转。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谨慎处理,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即为项目部工程资料章使用制度,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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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管理制度1 公文处理办法1.1总则1.1.1为做好指挥部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铁五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指挥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1.2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指挥部依法经营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1.1.3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1.1.4公文处理应当贯彻党政分开、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保密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1.5综合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指挥部或项目部的公文处理工作,统一负责本指挥部或项目部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1.1.6指挥部或项目部综合部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专(兼)职人员应当相对稳定。

架子队应指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架子队公文处理工作。

1.2公文主要种类指挥部以编正式文号确定的公文种类有9种,凡编有文号的正式公文,均应在以下9个文种范围内准确使用文种。

1.2.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1.2.2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1.2.3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1.2.4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1.2.5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1.2.6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1.2.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会议。

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1.3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分组成。

1.3.1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

1.3.2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及保密期限。

1.3.3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1.3.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1.3.5上行文应当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文尾附注处注明能对该公文咨询做出答复的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1.3.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1.3.7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3.8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如附件页数较多不能与主件一并装订,则应在单独装订的附件首面左上角注明主件的发文字号和附件顺序号,与主件一起发送。

1.3.9公文除“会议纪要”外,都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1.3.10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印发时间,以文件印制的日期为准。

1.3.11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1.3.11.1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标引顺序应当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尾词标文种,最多不超过5个词。

1.3.11.2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3.11.3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左侧装订。

1.4行文规则1.4.1行文应确有必要,且少而精,注重效用。

1.4.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1.4.3用指挥部行政、党工委版头行文适用范围:1.4.3.1《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文件》: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转发上级机关文件;部署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采取各项行动措施;发布行政法规、规章;下达和调整生产计划;奖惩事项;其它需要以指挥部名义行文的事项。

1.4.3.2《中共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文件》主要用于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的报告、请示;通知事项;向上级报告、请示;其它需要以指挥部党工委名义行文的事项。

1.4.3.3《中国铁路工会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文件》、《共青团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文件》仅限于指挥部工会工委、共青团工委,用于其职责管理权限之内的事项,并分别由指挥部工会、共青团主管领导签发同意方可行文。

1.4.3.4与兄弟单位及地方联系、商洽工作,用《中共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国铁路工会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委员会》版头。

版头线下右端标注编号。

标题应概括正文内容,不能仅以文种简写。

1.4.3.5要大力精简文件。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除法规性文件外,一般不得转发。

转发应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1.4.3.6各项目部、架子队要控制行文,注重实效,同时注意参照指挥部行文具体格式统一规范行文。

1.4.3.7指挥部对指挥部各部门一般不行文,工作需要时可以抄送。

指挥部机关各部门之间,有事当面商洽解决。

1.4.3.8指挥部向项目部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项目部的上级公司。

1.4.3.9各项目部及其架子队一般不得越级向局、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行文。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首先将事由向指挥部报告,经指挥部同意后行文,并抄送指挥部。

1.4.3.10“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要直接送给领导者个人。

1.4.3.11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4.3.12领导讲话以《情况通报》形式下发,不另行文。

1.5发文办理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校对、编号、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

1.5.1拟稿拟稿应当做到:1.5.1.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1.5.1.2开门见山,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1.5.1.3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年份应当写全。

1.5.1.4结构层次序数正确。

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1.5.1.5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5.1.6用词用字准确、规范。

难懂的专用术语、行话、方言,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必须使用时应当加注释。

文内使用简称,除已通用的简称外,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1.5.1.7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公文稿拟出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修改。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文目的是否表述明白,处理意见是否切实可行,与其他有关文件有无矛盾、重复、脱节,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是否已协商一致。

1.5.2会签主办部门核阅签字后,送相关部门会签。

会签的要点:一是文搞中提出的措施是否可行,数据是否合理;二是文稿中对本部门的要求或需要本部门开展的工作是否可行;三是文稿中涉及本部门的政策规定表述是否正确。

在会签过程中,如果修改的幅度较小,应直接在文稿中修改;如果修改的幅度较大,应与主办部门协商,建议重新起草。

1.5.3核稿会签完毕,主办部门应提交综合部或指定人员(架子队)核稿,。

未经审稿,各部门或主办人员不得擅自送主管领导签发。

核稿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发送范围是否适当,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涂改勾画较乱、字迹难以辨认的,应当退拟稿人抄清楚。

审核时对内容的重要改动,应当与主办部门协商,或提出意见,退拟稿人修改。

对涉及有关部门且主办部门经协商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公文,核稿人应当积极组织协调。

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报指挥部领导。

1.5.4签发综合部审核签字后送领导签发。

一般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上行文,重要的或者涉及面广的,由指挥长签发;管理体系文件按程序文规定签发;有的公文经授权可由被授权人签发。

紧急公文签发而相关签发人不在而无法签字的,由综合部核稿人电话请示同意并注明后行文,相关签发人回单位后补签。

重要公文应电传签发人签发。

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不得擅自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当报经签发人同意。

1.5.5校对签发后打出的清样由拟稿人一校,由综合部二校,最后由主办部门三校。

核对均应签字负责。

1.5.6缮印缮印的文件,必须符合规定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份数准确。

缮印人员如对文稿有疑问,应当与经办单位联系,不得随意处理。

1.5.7用印用印前,应注意检查原稿是否经过综合部审核和指挥部领导签发,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公文组成是否完备。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不予盖章。

1.5.8登记和分发分发时,要对文件进行检查,防止差错。

以网络办公系统发送的文件资料,应在发文登记簿上注明发送的单位、内容、时间,并给予确认。

重要公文发出后,主办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执行情况,并向分管领导反馈,综合部要做好督办。

1.6收文办理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递、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1.6.1签收和登记公文由综合部或者指定的人员统一拆封、登记。

没有经过综合部签收的公文,应当到综合部补办登记手续。

收取电子文件也应由专人管理,统一编号并及时处理。

1.6.2拟办和批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由综合部长提出拟办意见后,再送领导人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需送领导人批示时,应当同时将主要内容告知主办部门。

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分办时应当确定一个主办单位。

分辨不清主办单位的,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或者请示领导确定。

审批公文,对有有办理事项的,批办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时间。

1.6.3承办收到需办理的公文后,承办部门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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