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础设施管理控制程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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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对生产经营及办公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满足烟叶生产经营服务、专卖监督管理服务、营销网建服务、物流配送服务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行业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办公设施的配置、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的控制。
3 职责
3.1综合计划处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基础设施配置计划的审核、大宗基础设施的配置管理工作。
3.2财务处负责基础设施的帐务管理。
3.3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实物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3.4市局(公司)机关、各专业分公司、各区县局(分公司)(以下称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建立,购置申请、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处置等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基础设施需求的识别、确定
4.1.1基础设施是指为满足烟叶生产经营服务、专卖监督管理服务、营销网建服务、物流配送服务所必备的物质基础,包括:
a)烟叶、物流配送等生产经营性设施,如烟叶收购站点、烟叶仓库、物流仓储设备设施、分拣设备设施、送货车辆等。
b)专卖执法装备,如车辆、无线通讯设备、摄像设备等;
c) 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设置,如办公楼、公务用车、通讯系统、网络系统、给排水系统、
供电系统、照明系统、供暖系统、制冷系统等;
d)与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有关的软件系统。
4.1.2各单位每年12月编制次年的基础设施配置投资立项计划,提交市局综合计划处。
4.1.3市局综合计划处汇总各单位所提出的次年度配置计划并分发相关职能部门初审。
4.1.4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基础设施配置需求计划进行初审,初审同意的基础设施配置计划交综合计划处汇总,否则反馈各需求单位。
4.1.5综合计划处汇总各职能部门初审通过的基础设施配置计划,并组织汇总审核,对准予的基础设施配置计划交固定资产投资委员会批准,对不准予的基础设施配置计划反馈各需求单位。
4.2实施配置
4.2.1各单位根据市局投资委员会的审批计划按期组织进行基础设施配置。
4.2.2属固定资产的按《重庆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重庆市烟草行业车辆投资管理规定》、《重庆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招投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4.2.3不属固定资产的按《重庆市烟草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市烟草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释义》相关要求执行。
4.3设施验收
在基础设施配置完成后,使用前各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含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有设施外观、机械性能、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等,必要时进行调试及试运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保留验收的相关记录。
具体按《重庆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重庆市烟草行业车辆投资管理规定》、《重庆市烟草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市烟草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释义》中相关验收要求执行。
4.4设施的建帐、使用、维护和保养
4.4.1市局财务处负责组织建立行业基础设施卡片并维护,以保持其准确性。
4.4.2由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基础设施卡片并维护,以保持其准确性。
4.4.3由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基础设施实物台帐。
4.4.4由各单位根据设施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制定设施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设施,并保持记录。
4.4.5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基础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组织实施,并保持必要的记录。
4.4.6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对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持相关记录。
4.4.7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后果严重性分别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保持必要的记录。
4.5设施的处置
4.5.1处置包括内部调剂(指各单位之间)、捐赠、变卖和报废等方式。
4.5.2各单位根据行业和本单位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对基础设施进行处置,并做好记录。
5 支持性文件
5.1《重庆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
5.2《重庆市烟草行业车辆投资管理规定》
5.3《重庆市烟草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5.4《重庆市烟草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释义》
6 相关记录
7 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