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阳城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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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新小学(幼儿园)工程
监理规划
年月日至年月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监理设施
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建设规模
本工程由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测,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宿迁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监理,江苏天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施工。
工程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五台山路北侧金沙江路东侧,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0642.07㎡,人防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2185㎡。
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
具体各栋概况如下表:
注: 1号楼:综合楼
2号楼:行政楼、汇报厅
3号楼:教学楼
4号楼:幼儿园
5号楼:餐厅、风雨操场
第二节专业工程特点
混凝土工程:基础垫层为C15,基础承台为C30,拉梁C30,幼儿园:基础顶至3.85M处柱子C35,其余梁板柱C30;综合楼:基础顶至7.75M处柱C40,其余梁板柱C30;教学楼:A-E轴、J-M轴、R-V轴基础顶至7.8M处柱C40,7.8M 至15.6M处柱子C35,其余梁板柱楼梯C30;餐厅、风雨操场:基础C35,一层柱至三层柱C35,一层梁板至屋面梁板C35;(采用商品混凝土)注:构造柱、圈梁、女儿墙混凝土等级为C20。
(采用商品混凝土)。
钢筋工程:本工程采用钢筋材料设计为HRB400。
钢筋材料品类设为Ф表示HPB300钢筋(Ⅰ级钢筋,FY=270N/m㎡), Ф表示HRB355钢筋(Ⅱ级钢筋,FY=300N/ m㎡), Ф表示HRB400钢筋(Ⅲ级钢筋,FY=360N/ m㎡)。
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剪力墙连梁,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带E抗震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钢筋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钢丝,钢绞线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国家有关其他规范,且钢筋在最大压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板、墙、壳发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小于表中相应数值减10mm 且不应小于10 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 mm.
墙砌体工程:A35B06加气混凝土砌块,使用配套的专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
采用MU20混凝土实心砖用M10砂浆砌筑。
填充墙砌筑质量等级为B级,抗震构造严格苏C02-2011执行。
地面工程:采用防滑地砖地面。
地下防水及其防水工程:地下防水等级均为Ⅱ级。
屋面防水: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一道设防。
外排雨水斗雨水管参见苏J03-2006-3/56.水斗选用中号,除图中另有注明者外,雨水管的工程直径为DN100UPVC管,均埋地后接室外雨水口。
门窗工程;门选用木质夹板门、保温门、无框玻璃门三种,窗为塑钢普通中空玻璃窗。
外装修工程:外装修设计和做法索引见立面图及外墙详图,主要采用弹性涂料和外墙石材;外装修选用的各项材料其材质、规格、颜色等,均由施工单位提供样板,经建设方确认,据此验收。
内装修工程:内装修工程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楼地面部分执行《建筑地面设计规范》BC50037.
消防工程:本建筑使用性质地上,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主要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必须按工程消防要求进行,各项防火措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范围。
节能工程:外墙采用20及40厚复合发泡水泥板外保温系统,屋面采用80、85厚挤塑聚苯板及170发泡玻璃板外保温系统,聚苯节能设计依据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电气设计;220/380V配电系统。
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电话系统,综合布线、广播及监控系统。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第一节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土建工程:表列各单位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节能工程。
安装工程:表列各单位工程的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卫生器具安装等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等建筑电气工程,弱电工程。
第二节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50300-2001等新的验收规范体系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全部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
实现设计的预期效果。
2、进度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总工期为目标,通过各项进度控制措施,实现预期的进度目标。
3、投资控制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合同价为目标,通过对工程预决算、施工合同和设计变更等的控制管理,实现预期的投资目标。
4、信息管理目标:通过各种报表、例会、工程记录等动态管理,为业主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施工中及时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为业主归档备案工作提供可靠的资料。
5、安全监理目标: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利用各种安全管理手段,预防工程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6、服务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中做到“规范、科学、精心、热情”服务。
依据国家法规和监理合同,全面实现业主的委托业务。
第三节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4-2013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5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2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23、《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
2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5、国家及江苏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有关法规、规程、规定等。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
第一节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现场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组成,详见“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和“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人员配备计划
第三节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
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
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作总结;
12、审核签认部分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
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场时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
4、负责本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
总监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
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
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
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
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
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四章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第一节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过程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有关资质资料。
符合有关规定后,予以签认。
(2)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签认会议纪要。
在交底会前,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提出审查
意见,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予以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6)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
总监进行监理交底。
(7)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承包单位应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8)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并对进场实物按有关管理文件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复验。
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拒绝签认,并通知承包单位撤出现场。
(9)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对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理工程师拒绝签署同意文件。
(10)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主要工序、关键部位实行旁站监理。
(11)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应拒绝签认,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符合验收标准予以验收签认。
(13)督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履行签订的承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
处理索赔事项等合同管理工作。
(14)处理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文件须经监理审查同意。
(15)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等规定),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进行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停工、复工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6)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应对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17)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进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纠偏。
(18)按施工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申请。
(19)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予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验收提出的问题经整改后,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要求,会同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保修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
(2)在工程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定期回访,做好工程保修监理工作记录。
(3)保修期间出现工程缺陷,调查分析原因和责任人。
属于因施工质量造成的工程缺陷,督促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过程实施现场监理,复查整改结果。
若承包单位不能按期整改,又不提出延期整改申请,按工程保修书约定办法处理。
(4)工程保修期结束,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结算保修金余额,签认工程保修期终止证书。
第二节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质量等级和要求。
1.1 质量控制方法
(1)以事前控制(预控)为主。
(2)按监理规划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采用必要的检查、量测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4)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2 工程质量事前控制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配备;
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培训合格证等;
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
查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查验轴线位置,高程控制标志,核查垂直度控制;
签认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文件》。
(4)审查工程材料及构配件报审资料,严格控制材料及构配件质量。
对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品种、型号、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核查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签认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
及时、认真、准确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对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
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现场监理不得签署同意文件。
对主要材料或构配件,必要时监理人员可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到生产厂
家进行实地考察。
(5)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应将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
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核意见;
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1.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
在巡视过程中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跟踪旁站监理;
发现问题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核查工程预检
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查;
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3)验收隐蔽工程
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报送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验收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对隐蔽工程不合格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4)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签发《整改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按质量评定标准重新进行评定和签认;
(5)分部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项目监理部验收签认;
1.4 工程竣工验收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2)项目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质量缺陷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调试),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实施旁站监理。
(4)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组织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承包单位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各方在表上签署意见;
验收结果需要对局部进行整改的,必须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验收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后,由四方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
1.5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旁站监理、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需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暂停令》,再与相关单位及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监理工程师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4)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5)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2、建筑节能控制
2.1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措施
(1)设计交底前,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并注意核查以下内容:
1)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
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的性能指标,设计施工图是否作出明确说明。
例如墙体、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等性能指标,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等性能指标,施工图说明是否作出明确要求。
若施工图未作说明或缺项,应在设计交底会上提出,要求设计单位书面补充说明。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附列相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予以签认。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重点审查技术措施的符合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提出审查意见,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审查建筑节能分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予以确认。
2.2 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建筑节能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质量,按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对其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按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性能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
审查合格,予以确认。
(2)对建筑节能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严格控制建筑节能各道工序施工质量。
对验收规范规定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或内容的隐蔽过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