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认真实施《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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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认真实施《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公布日期】2007.03.13
•【字号】沈外经贸党发[2007]4号
•【施行日期】2007.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
正文
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认真实施《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沈外经贸党发[2007]4号)
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2007年的各项工作,科学准确地考核评价各处室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团队精神及重大工作成果等方面情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打造“开放、创新、和谐、高效”的外经贸团队。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实施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现将《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科学准确地考核评价各处室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团队精神及重大工作成果等方面情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打造“开放、创新、和谐、高效”的外经贸团队,参照《沈阳市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按照公开、公
正、公平和激励的原则,特制定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一、考评范围及内容
绩效考评范围为局机关所有处室。
考评内容包括业务项目考评、团队项目考评和动态考评三个部分(详见附表)。
1、业务项目考评主要考核处室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具体内容由各处室自行填报,各项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确认。
2、团队项目考评主要考核处室的联动效率和效果,主要包括办公自动化与行政成本、综合调研、机关文化、教育培训、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等六项内容。
3、动态考评主要考核处室在全局重大工作成果中的份额或是否对全局工作造成不利影响,采取加减分考评方式。
二、考评标准
1、业务项目考评标准(50分):
对于可以量化的工作内容,按照完成比例进行计算,超额完成的纳入加分因素考虑。
对于无法量化的工作内容,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其工作总结及进展情况给予评分。
2、团队项目考评标准(50分):
办公自动化与行政成本(10分):督查督办情况。
各处室没有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督查督办任务的,减1分;没有及时完成党组会、局务会等督查督办任务的,减1分;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情况。
各处室自有栏目没有及时完全填充的,减1分;没有及时使用办公公文处理系统的,对我局工作造成影响的,减1分;信息报送情况。
各处室全年报送信息少于10条的,减1分;通信、通讯费用情况,不按局机关规定执行的,与上年度费用相比增加10%减1分;办公用品费用情况,不按局机关规定使用办公用品减1分;招待费用情况,不按局机关规定超标接待全年累计超标1000元的减1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
况,千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人为损坏减2分。
综合调研(10分):考核各处室上报调研课题的完成情况;每月(季)外经贸综合运行分析报告的上报情况;及时提供外经贸相关基础数据和信息情况等。
机关文化(10分):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提供文化长廊及电梯文化稿件或信息并被采用(4分,少一期扣一分);全年到贫困乡扶贫2次(1 分,少一次扣0.5分);完成机关党委布置的献爱心活动(1 分,参加率达不到100%的,扣0.5分);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4分,参加率不到50%的,扣1分。
业务培训(10分):积极组织处室内人员参加局内组织的公共培训和业务学习,因工作外,每次参加培训率达不到100%的,扣0.5分;培训考试参加人员率达到不到100%的,扣1分;培训考核及格率达不到100%的,扣1分。
工作纪律(5分):工作时间内发现擅自离岗、无故旷工或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发现全处无人在岗的,每次扣2分。
廉政建设(5分):各处室要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积极参加全年廉政建设的各项教育和学习,安排落实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得2.5分;积极参加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按照局党组安排落实行风建设各项任务得2.5分。
本部门人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考核为0分。
3、动态考评标准(50分):列入全局重大工作成果的每项次加3分(重大工作成果由领导小组每季度评定1次,具体标准另行制定);超额完成量化工作指标的按比例加分;获得市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省以上表彰的每次加5分。
同时,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等情况给予扣分。
三、绩效评价
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主要参考因素。
各处室按年度考评综合分值进行排序,最高得分为150分。
对年度绩效考评总分排在前5名的处室,在年度考核优秀及奖励名额的分配上给予倾斜。
对年
度绩效考评总分排在后2名的处室,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排名在后2名的处室负责人,要进行岗位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外经贸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全体党组成员。
主要负责确定各处室年度考评分数、重大工作成果评定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具体负责考评的组织及日常工作,每季度发布一次考评工作信息。
同时,人事处、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机关党委、监察处等处室分别参与团队项目内容的考评,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提报一次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