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隆县“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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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隆县“法治政府建设
年”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化政[2015]15号
【发布部门】化隆回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23
【实施日期】2015.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隆县“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
通知
(化政〔2015〕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化隆县“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3日化隆县“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海东市开展“法制政府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法制政府建设年”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分工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全面完成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政府机构,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制定出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进一步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3、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4、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县、乡政府及各部门法定职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逐步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负面清单制度。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按照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7、县政府制定出台《政府重大决策规则》《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8、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9、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重点部门建立健全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10、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加强政府立法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1、制定县政府2015年制度建设计划,确定各部门、各单位拟提交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和县政府拟提交县人大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名称目录。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12、严格遵守立法法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实行对专业性较强、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复杂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保证立法质量。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13、把握立法时机,切实做到政府立法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相适应,加强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政府立法,积极推进我县地方立法工作的进程。

牵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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