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评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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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评审操作指南
一、提供样品的原则
(一)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在采购项目中的数量或价值在整个项目中占绝对比重。

(二)兼顾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同时考虑携带样品的便利性。

(三)样品分值。

样品分值应根据项目性质不同而设定,一般不宜超过总分值的10%,性质特殊的项目,分值可设定在总分值的10%至30%之间。

二、招标文件中应披露的内容
(一)提交样品的种类、数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样品评审可选择明标或暗标,如选择暗标评审,应规定提交样品不得含有供应商名称、标志以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等。

(二)明确提交样品的时间、接收具体地点(如楼层、房间号等)。

(三)规定样品提交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1.未提交样品。

2.提交样品的种类、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产品与样品技术规格等方面不一致(指招标文件要求样品与所投产品一致情形)。

4.样品的技术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指招标文件要求样
品与所投产品一致情形,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合格标准)。

5.样品未按要求遮挡,有生产厂家、地址、商标或其他标志性标识(暗标评审时要求)。

(四)样品的评定标准及评审程序。

评委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评审,不得相互影响,代理机构在评审前应宣读评审纪律要求。

样品的评审,分为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

样品符合性审查属于项目符合性审查组成部分,对经确认样品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在项目评分汇总时,对该投标单位其他评分不予汇总。

评审程序如下:
1.符合性审查。

各评委应独立完成对样品符合性审查并在审查表(附件2)上签字确认。

评委会应对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样品核查确认。

评委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

2.详细评审。

各评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样品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定标准进行打分(附件3),签字并上交给代理机构。

3.汇总。

在评委会各成员完成除样品外的项目(包括各包段)所有评审因素评分并上交代理机构汇总后,代理机构将样品的符合性审查及评分情况分别纳入项目符合性审查表和项目评分表中汇总反映。

属于样品暗标评审的,汇总时方可公布编号对应的投标单位。

(五)样品的封存与返还:
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样品可全部封存或全部返还,但不得只保留中标供应商的样品;
2.评审结束后样品需要封存的,应明确样品的封存地点,并约定样品的返还时限,对供应商逾期未取回期间样品可能出现的丢失、受损等情况,应明确双方的责任;
3.因项目的特殊性,样品需在评审结束后及时返还的,应做好录像,所有供应商的样品可及时全部返还。

(六)根据项目的特点,明确样品和投标产品是否保持一致:
1.要求样品与投标产品各方面保持一致的,若出现不一致情况,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中标后,实际供货产品的品质不低于样品品质,并约定出现问题时的相应处理办法;
2.允许样品与投标产品不一致的,投标人中标后,实际供货产品应在各方面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实际供货产品的品质不低于样品品质。

三、样品的现场管理
(一)代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样品摆放在外场地的,评审过程要按规定进行录像(具体要求见附件4),样品摆放区域供应商不得随意进入,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二)样品接收。

样品的接收要有书面记录(附件1),记录中应有详细的交接信息,包括交接样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商名称、交接双方的签字以及提交样品的精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得接收样品,已提交样品的供应商也不得更换。

(三)样品检查。

代理机构负责人在接收样品时应进行检查,招标文件规定样品实行暗标评审的,对样品遮盖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供应商按要求遮盖。

(四)样品编号。

代理机构应组织供应商以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样品编号,不得按接受报名的顺序或逆序编号,在评审结束前样品编号须严格保密。

(五)样品封样。

评标结束后,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样品需要封样的,代理机构要组织好封样工作,交接要进行书面记录,不得评标结束后直接让未中标供应商将样品取回。

附件1
投标样品交接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
交接地点:
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样品符合性审查表
注:审查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

评委(签字):
6
投标样品打分表
评委(签字):
7
附件4
室外样品评审录像要求
一、录像的起止时间。

代理机构要组织好样品的评审工作,从评委会离开评标室时开始录像,一直到评委会全体成员现场评审结束,回到评标室为止,录像结束。

二、录像图像和声音质量要求。

图像清晰度应达到720P以上,画面应将所有参评人员包括在内,声音要清晰。

三、代理机构在样品外场地要加强组织力度,做到样品查看集中、有序。

四、录像刻录的光盘标识要清晰完整,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日期。

五、刻录光盘需交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存档一份,并做好交接记录(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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