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宿迁市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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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宿迁市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7.12.25
•【字号】宿政办发〔2007〕204号
•【施行日期】2007.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宿迁市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宿迁市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宿迁市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
为适应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新形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局面,根据我市当前农业发展现状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现提出宿迁市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根本目标,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为主要任务,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突出扶持高效农业基地,大力培育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建设农业开发园区,注重农业技术提高,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实现项目区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水平。

二、开发原则
(一)效益开发原则。

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为核心,树立绩效观念,强化绩效管理。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科技贡献率,努力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统一,切实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

(二)积聚开发原则。

按照各地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的产业、区域和龙头企业。

一是土地治理项目实行规模开发,进一步整合各类农业开发项目,坚持集中投入、连续扶持。

二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向园区集中,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积聚。

三是合力开发农业项目,要依托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整合其他支农资金,合力建设农业项目,做大项目规模。

四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格局。

通过积聚开发,加速推进优势主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向产业优势区域聚集,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高农业开发项目建设水平、效益和形象。

(三)科技开发原则。

各个项目区根据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明确科技推广的目标和内容,重点主推1个新品种和1项新技术。

进一步加强农民的科技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者、以及直接从事生产的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以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积极引进、转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强化科技对高效农业的支撑作用。

(四)择优立项原则。

对地方政府重视程度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高,农民
积极性高,规划设计水平高,产业特色明显的项目,优先立项。

对规划设计不符合要求,或项目效益不明显的,不予立项。

三、目标任务
2008年度,全市计划完成农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8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亿元以上。

重点扶持林木花卉、特色蔬菜、绿色稻米、经济林果等高效外向农业产业。

建设各类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9万亩,其中建成高效外向农业示范基地10万亩,建设农业开发园区10个,扶持农业龙头企业6家。

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吸引“三资”参与农业开发3亿元以上。

四、工作思路及重点
2008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把握开发方向
围绕一个中心。

紧紧围绕培育农业优势产业、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这一中心,在继续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按照“规模+特色+档次”的原则,依据各县(区)的农业资源优势、农民的种养习惯、现有产业基础以及产品市场前景等,着重扶持花卉苗木、特色蔬菜(食用菌)、规模养殖、经济林果、优质稻米等基地建设,扩大基地规模、提升产品总量、提高产品品质。

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着力扶持沭阳高效花木产业,宿城、宿豫城郊特色农业,泗阳蔬菜、食用菌产业,泗洪经济林果、优质稻米、水产养殖产业。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两区”、“三带”产业格局,即:沭阳花木产业区、泗洪西南岗经济林果区,黄河故道高效农业产业带、新宿沭路沿线设施农业产业带、环洪泽湖优质稻米产业带。

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突出扶持建设一批农业园区。

进一步提高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水平,在土地治理项目范围内,突出扶持农业园区建设,切实做好园区规划、工程设计和工程质量管理,每个县(区)建设2个以上农业开发园区,打造开发新亮点,充分发挥农业开发项目对高效农业的带动示范效应。

二是突出扶持一批农业龙
头企业。

以产业化经营项目为抓手,努力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精深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促其做大做强,带动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在产业化项目建设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开发理念。

农业开发由过去大面积的中低产田改造转向中低产田改造与农业开发园区建设、高效农业基地建设并重。

建设内容由过去的沟渠路林桥涵闸站配套建设,转向重点解决项目区排灌设施建设和适合高效现代农业发展的配套设施建设上来,推进农业向产业化、高效化发展。

二是转变开发方式。

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为平台,积极探索和实践与其它支农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捆绑使用的机制和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建设农业开发项目,共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努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三是转变开发机制。

优化开发主体,实行业主开发。

积极引导管理规范、有经济实力、带动农民能力强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业主(大户)等市场主体直接承担土地治理项目建设。

对由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及龙头企业等业主参与建设的各类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予以优先扶持,以提高园区建设的生命力。

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项目区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规划、选项、立项和实施中紧紧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坚持项目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在项目建设内容上要和当地新农村建设有效对接,坚持集中连片开发。

农村桥梁、道路工程设计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和新农村建设要求。

二是土地治理项目与建设农业园区相结合。

土地治理项目原则上选择在规划建设的高效农业生产基地范围内,每个土地治理项目,要规划出500亩左右的区域,重点进行农业开发园区建设。

三是产业化项目与高效农业基地建设相结合。

在项目实施中,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要互相补充,相互配合。

土地治理项目要为产业化项目提供高品质的原料基地,产业化项目要在向精深加工延伸的同时向高效基地延伸。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项目区直接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特别是发
展设施农业。

四是农业开发项目实施与招商引资相结合。

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农业开发投入格局,全面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

(二)突出规模开发,全面提升项目区形象
按照各地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坚持规模开发,因地制宜地确定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的产业、区域和龙头企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

一是进一步统筹安排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和世行贷款等项目,对林木花卉、特色蔬菜、经济林果等优势主导产业予以重点投入、连续扶持。

内资项目每个项目区不低于1万亩,省级项目每个项目区不低于5000亩,通过连续建设,建成一批规模在5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高效农业示范基地。

二是在农业开发项目区内要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有基础的地方,予以优先立项,为发展规模农业创造条件。

三是要积极推进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做大项目建设规模,加速主导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开发项目建设水平和形象。

(三)扶持设施农业,努力培育农业开发亮点
各县(区)根据地方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开发原则,积极整合其它项目资金,选择基础较好的设施蔬菜(瓜果)、鲜切花和食用菌等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培植,扩大规模,培育亮点。

在项目建设内容上,重点对设施农业基地的桥、涵、路、水、电等设施进行配套建设,积极发展喷滴灌,为发展设施农业夯实基础。

在省级立项的农业开发项目中,可安排一定的设施农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助,以调动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农业设施化水平,全力打造设施农业开发亮点。

(四)规范项目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进一步强化项目评估论证,继续实行专家评审制,把好项目选项、立项关,从源头上保证项目选项、立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地治理项目工程必须要深入实地,多方征求意见,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内容,把好设计关,以确保建设内容科学合理。

二是规范项目计划管理。

严格执行项目调整报批有关规定,按要求履行计划的调整、变更手续,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竞争立项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强化项目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效益。

四是强化工程建后管护。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类别、性质分别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工程有效运转和长久发挥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形成农业开发工作的合力。

各县(区)负责同志要深入实地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必须搞好配合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推动机制。

农业开发和财政部门要增强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加强调查研究,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有关项目乡(镇)要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镇)主要领导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其他各相关部门都要加大支持力度,共同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

以打造“团结,实干,高效,廉洁”的农业开发机关形象为目标,建立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农业开发机关和队伍建设水平。

二是加强督查力度。

对各项工作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为完成既定各
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激励机制。

各县(区)要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的督查力度,加强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加大奖惩力度,各县(区)下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指标分配直接和本年度农业开发工作成效、项目建设优劣、各级年度验收结果等工作绩效挂钩。

对业务工作开展好、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县(区)予以项目和资金奖励,对农业开发工作落后的县(区)销减下一年度项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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