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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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完整正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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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与危险程度分析

公司在矿区内有1座35kV/6 kV变电所, 35kV电源来自市供电公司变电所(专线金冶线、备用线金四线), 所内安装有1台3150kV A的变压器、2台4000kV A的变压器, 现运行23150kV A和14000kV A各1台, 在6kv侧并联运行, 也可单列运行。该变电所担负公司生活和生产用电。

另外1台4000kV A的变压器作为备用。各矿区下井均为6kV双回路, 电源一用一备, 分别来自该变电所6kV的Ⅱ段母线。

(1)矿变电所1、2主变及35kV、6kV主供电设备出现故障, 金冶线(专供线35kV), 出现断线、倒杆、供电设备故障等, 可能造成变电所全所失电, 致全矿供电中断, 影响全公司生产和居民生活, 最严重的是不但造成井下一片漆黑, 提升系统失效, 而且矿井要面临被淹没的危险。

(2)矿区各供电支线6kV侧雷击跳闸、断线、倒杆、设备故障, 造成矿各线路停电24小时以上, 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居民生活及有关单位的生产经营。

(3)重大自然灾害, 造成供电专线停电、变电所停电全矿无供电24小时以上, 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各单位生产经营, 造成社会不安定的。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供电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 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电综合信息, 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 争取把供电突发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 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同时按规定上报。

(3)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 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处置, 各职能部门、单位的专业小组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 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4)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中,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及时报告和行动, 听从指挥, 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应对供电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 成立应急领导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矿业公司安全保卫部、综合部(物资)、调度中心;矿山公司水电公司、医院等组成。

3.2指挥机构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⑴接受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领导, 并落实应急指令。负责对供电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处置。

⑵检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政策和规定。

⑶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方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⑷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 配备相关的工具装备。

⑸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⑹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

总指挥职责:

⑴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⑵启动和终止救援抢险命令。

⑶负责组织制定好公司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并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责任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⑷对应急救援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

⑸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应急处置的要求。

副总指挥职责:

⑴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工作。

⑵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

⑶总指挥外出时, 按排名先后顺序接替总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3.2.2安装维修队和机电抢修队职责

由水电公司变电所所长任负责人, 水电公司安装队、维修队等有关人员组成。

⑴负责供电线路和设备日常的检测和检查, 消除隐患;

⑵服从指挥部的命令, 执行应急抢险指令;

⑶负责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后的检测和修复工作, 保障供电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3.2.3水电公司变电所职责

⑴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 发现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⑵学习贯彻落实好本预案;

⑶组织开展自救;

⑷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传达执行指挥部的指令。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 确保供电系统运行稳定。

⑴加强供电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技术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工作, 确保其整定正确、正常投用, 运行可靠。

⑵加强运行人员的专业培训, 电工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作业, 并做好应对事故预案的完善、学习和演练工作。

⑶高度重视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时处理, 异常天气要增加检查次数。

⑷各类安全自动装置能正确动作。

⑸导线各铜铝接头采用铜铝过渡措施。

⑹按规定周期检查配电线路导线连接及线夹。

⑺线路杆塔标志统一规定, 做到齐全、正确和醒目。

⑻变压器要有名称和编号标志。装有醒目的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的标志牌;柱上油断路器名称和编号齐全。

⑼变压器油温、油色、油面正常。

⑽变压器、柱上油断路器不得有严重油污或滴油现象, 柱上油断路器栓漏周期符合厂家规定。

⑾按照电缆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 允许过负荷电流和过负荷时间控制标准进行允许管理。

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票和操作规程。

⒀建立电缆和预防性试验制度, 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并加强电缆的试

验记录管理。

4.2 预警行动

指挥部根据接报和预测结果, 应进行以下预警:

⑴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 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⑵指令相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 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信息报告程序

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 一旦获悉供电突发事件警报, 应立即向水电公司报告, 联系电话:575705、57576、矿内(74 、05、716)。

⑵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 在指挥部的指挥下, 各专业应急小组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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