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国企考勤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军工国企考勤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军工国企考勤制度是为了加强员工管理,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军工国企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二条考勤制度适用于军工国企全体员工,包括在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考勤时间
第四条军工国企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第六条休息日: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七条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考勤方式
第八条军工国企采用电子打卡方式进行考勤,员工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打卡。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因公外出、出差、请假等原因需离岗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一条员工离岗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企业召唤。
四、考勤统计与处理
第十二条军工国企每月对员工考勤数据进行统计,生成考勤报表,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考勤报表应包括员工上下班打卡记录、加班记录、请假记录等信息。
第十四条考勤数据用于计算员工工资、绩效考核等方面。
第十五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军工国企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
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五、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并经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考勤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等问题,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六、附则
第十八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军工国企可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归军工国企所有。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军工国企可以更好地管理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同时,员工也应当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共同为军工国企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