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9年第二季度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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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2019年第二季度地表水
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概况
第二季度,乌鲁木齐市地表水体对乌鲁木齐河、水磨河、乌拉泊水库、红雁池水库和柴窝堡湖开展了监测工作。
其中,水磨河米泉桥断面、老龙河三个庄断面因河水断流,无法评价;柴窝堡湖因湖面退缩,致使原确定监测点位无法采样,因此无法分析评价。
1、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3、监测频次
根据《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地表水河流各断面每月监测1次,二季度共计监测3次;湖库各断面上半年监测1次,二季度共监测1次。
4、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存、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2)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3)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测试仪器均按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每月做一条校准曲线,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出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所有项目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9;水样分析过程中采取10%平行双样、10%加标回收样及加测标准曲线点等质控措施,其偏差均在合格范围内。
(5)采样记录和分析结果按国家标准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1、评价标准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评价方法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
三、评价结果
1、乌鲁木齐河跃进桥(红五月桥)断面、英雄桥断面和青年渠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均为优。
详见表3。
2、水磨河搪瓷厂泉断面和联丰桥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七纺桥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为良好。
米泉桥断面处于水磨河下游,因受周边农业灌溉影响,该河段河水水量极少,目前该河
段断面河水主要来自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和城北再生水厂(三期)处理后的退水,因此,不适合用地表水评价标准对该河段及其下游水质进行评价。
详见表4。
3、乌拉泊水库是乌鲁木齐市重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参与评价的21个基本项目全部达到该功能区水质要求,水质整体状况优良,水库营养化程度表现为中营养,详见表5。
4、红雁池水库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参与评价的21个基本项目全部达到该功能区水质要求,水质状况为优,水库营养化程度表现为中营养,详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