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1)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本标准分5个部分,共900分,其中“基础条件”占80分,“临床药学技术队伍”占16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00分,“药学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科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专科所在医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事政策法规; 3.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4.专科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5.专科所在医院应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和明确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牵头部门; 6.专科所在医院应执行并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指标;7.专科整体实力强,药学服务水平高;8.专科应具备完整的学科设置;9.医院临床用药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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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实践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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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论文和课题均指临床应用型论文和课题,不含基础型论文和课题。
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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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801发展环境(1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5专科建设管理组织完善,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执行效果好,得1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政策、措施齐全、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得2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一、引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
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工作,制定试点评分标准,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估专科的临床实力和科研水平。
二、评分标准1、临床诊疗能力(40分)(1)诊疗技术:评价专科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包括手术操作、介入治疗、药物治疗等。
(2)诊疗规范:评价专科在执行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表现,以及针对特定疾病建立标准化诊疗方案的情况。
(3)医疗质量:考察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科研能力(20分)(1)科研项目:评价专科在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级科研项目方面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级别及获奖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价专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重点考察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3)技术创新:考察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等。
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5分)(1)人才培养:评价专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医学生培养、进修医生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2)团队结构:考察专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成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特长及影响力,评价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势互补情况。
(3)团队协作:评价专科内部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和能力,以及在重大项目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
4、社会服务与医德医风(15分)(1)社会公益:评价专科在公益活动、健康教育、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2)服务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家属对专科医疗服务的评价,包括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效果、就诊流程等方面的满意度。
(3)医德医风:考察专科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患者和家属对医德医风的认可度。
5、综合管理(10分)(1)管理创新:评价专科在医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成效。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中华医学会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
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共900分,其中“基础条件”占80分,“临床药学技术队伍”占16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00分,“药学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专科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事政策法规;3.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4.专科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5.专科所在医院应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和明确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牵头部门;6. 专科所在医院应执行并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指标;7.专科整体实力强,药学服务水平高;8.专科应具备完整的学科设置;9.医院临床用药合理、规范。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实践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论文和课题均指临床应用型论文和课题,不含基础型论文和课题。
八、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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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 5 个部份,实行量化 900 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3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34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30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 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5.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殊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份指标内容可积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包括专职从事肿瘤诊疗的各亚专科的带头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涉与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者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 SCI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者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者成果.1 / 11基础条件130一1 / 11前 3 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5 分;规划欠合理得 3 分;无 规划不得分. 前 3 年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专科得 5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者不得力得 3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是医院 重点学科不得分.肿瘤专科床位不少于 60X 得 8 分,每减少 5X 扣 1 分,少于 20X 不得 分.2 ≥6 平方米得 2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1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得 分.具备肿瘤内科,肿瘤外科与肿瘤放疗科获得基础分45分,每少一项 减 15 分.疼痛康复门诊, 日间化疗病房<门诊>,肿瘤随访登记室,医学影像 科,病理科得 15 分.每少一项减 3 分. 基础设施支撑条件具备放射治疗必需设备5 分.具备精确放疗设备<调强放疗或者 图象 引导,加速器,CT 摹拟定位机,具备一项 即加5 分;最多加5 分. 具备开展肿瘤诊断和治疗的相应设备:MRI, CT,PET-CT ,射频消融,肿瘤介入设备,20 分,缺少一项扣 4 分;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 10 分.评估前 3 年,专科投入>2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20 万元减1 分;未 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医疗技术队伍 2 / 11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 政策或者措施 床位数 每 X 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米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 发展需要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 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 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 性医院对专科发展的经费 投入情况55 专科经费 投入 <10> 专科 规模 <10> 发展 环境 <10> 10 100<100>40 60 二 48 2 3 13 / 11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3 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培养和锻炼得2 分.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博士生导师得 1 分;中文核心期刊主编 <参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源>副主编以 上任职得 1 分.<多个杂志不累加>国家级学会主委 7 分,副主委 4 分,常委 2 分,委员 1 分,如有多个 委员则计算最高分者.累计不超过 10 分.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年主持开展本专业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1 分.评估前 3 年:指导毕业博士生 5 名以上得 1 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 2 项以上得 2 分,1项得 1 分,主持在研省级课 题 1 项加 0.5 分.SCI 收录临床方向论著 3 篇得 1 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得 1 分.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 能力强得 5 分; 学科 带头人 <20> 技术 团队<10> 教学科研水平 学术地位 整体实力 临床能力10 10 6 5 55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梯队建设与医务人员与床位比合理,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 6 分.国家级专业委员会、 专业学组和青年委员会专业组成员得 2 分,省 级<直辖市>学术团体委员与以上职务得 2 分,最高 8 分.1 人担任数 职,以最高职务登记 1 次.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疑难病种诊治能力,得 1 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 2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 1 分<有相应记录>;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5 次以上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共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 5 名得 1 分;主持国家级课 题 1 项以上得 2 分; 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得 1 分; 总 分不超过 4 分.学生论文获专项奖励,如 优秀论文奖〞 加 1 分.评估前 3 年 SCI 收录临床方面论著 20 篇以上得 4 分<每 5 篇得 1 分,总分不超过 4 分>.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 70%,得 5 分.高级职称 30%,中级职称 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 10%X 围,符 合要求得 5 分.4 / 11 学科 骨干 7 <不包含学 科带头人> <30> 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 职称结构6 医师 队伍 <15> 教学科研水平 学术地位 临床能力 5 5 5数量 8 8 8 85 / 11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2 分;结构合理得1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1 分;职称结构合理1 分.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 分;管理能力强得2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 分. 时常开展业务培训,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5 分. 有明确的培养目标、计划得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落实到位得 1 分.10 培养 评估前 3 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 5 人次得 5 分,满 4 人次得 3 分,满 2 人次得 1 分. 340 能够独立开展肿瘤专业常规临床技术项目,以卫生部颁布的常见 恶性肿瘤临床诊疗规X 为准: <肝癌 2022 版、胰腺癌 2022 版、结 直肠癌 2022 版、乳腺癌 2022 版、胃癌 2022 版、肺癌 2022 版>具 备一种疾病的诊治能力获 5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能进行临床试验,是国家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基地者 ,5 分;能够 完成 I-IV 期临床研究者,5 分; 只能完成 II-IV 期者,3 分;具有完备的临床药物代谢和份子靶点临床研究实验室者,5 分;组织全国性临床研究 20 项以上,10 分;10-20 项,5 分;10 项以下,3 分; 0 项,0 分;上市 I 类新药每一个 5 分.人材 人员培养情况<10> 进修学习情况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护理专科业务培训与能力人员数量、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护士 9 队伍 <15> 护士长能力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总体 水平<80> 5 5 5 540 11 5平均年出院人数平均年门诊人次平均住院日疑难肿瘤病例综合治疗<MDT>比例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亚专科建设<70>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规 X 化诊治能力前 3 年,年出院床均人数>15 人次得 5 分, 12-15 人得 3 分,6-11 人次得 1 分,<6 人次不得分.前 3 年,床均年门诊人次>30 得 5 分,20-30 人次得 4 分,10-19 人次得 3 分,5-9 人次得 2 分,<5 人次不得分.前 3 年,平均住院日小于 10 天得 10 分.每增加 1 天扣 1 分,超过 20 天不得分.具备疑难肿瘤多学科会诊制度得5 分;具备每周MDT 查房制度得5 分;能提供近3 年来 MDT 讨论文本记录得5 分;MDT 团队成员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教学示X 效应,得 5 分.科室设置能体现亚专业细化得10 分:如乳腺肿瘤,胸部肿瘤,头颈肿瘤,消化肿瘤,肝胆<胰>肿瘤,泌尿肿瘤,骨与软组织肿瘤,妇科肿瘤,淋巴血液肿瘤等科室或者专业设置,并能够有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设施和技术能力.缺一项扣 1 分.提交待表各亚专科最高水平的10 种疾病. 根据诊疗的规X 性、先进性、技术水平、可推广性等赋予评分,每种疾病满分5 分,共 50 分; <每种疾病提供1 份病例,扫描件粘贴于申报书附件内,不超过2X,不接受实体附件.在病例后续表格内预先自评分>;具备国内有特色肿瘤专科和率先的单病种诊疗技术,加 10 分.5510602010126 / 117 / 11技术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每项技术的成熟度: 每项技术成熟 2 分,比较成熟 1 分,满分 20 分.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30 分.缺 1 项扣 3 分. 诊治能力 根据医院收治肿瘤病例总体情况,由医院提供近3 年内,10 种疑难 肿瘤,根据肿瘤治疗的分期、综合治疗手段、疗效<死亡率、并发 症比例>等进行打分.每份病例满分为 5 分.近 3 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 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 5 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评估前 3 年,平均每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30%或者省外患 者比例大于 25%<直辖市市外患者比例大于25%>得 10 分,不达标, 不得分.创新项目的数量 创新水平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 力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 患者比例 提交至少 10 项肿瘤诊治技术进行评估: 每项技术的先进性:每项技术在国际先进、国内率先得 3 分,达到 国内平均水平得 1 分.满分 30 分. 能否独立诊治本学科主 要病种疑难肿瘤病例综合治疗能力辐射 能力 <40> 创新 能力 <20> 5105 特色 <50><80> 30 50 16 10 50 1514 138 / 11年培养进修医师总数,50 人以上,5 分;30-49人,3 分; 10-29 人,2 分; 1-9 人,1 分.覆盖省份,增加一项,15 个以上,5 分.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 2 次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评估前 3 年,有 20 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临床相关学术报告得 20 分,15 人次 15 分,10 人次 10 分,5 人次以下不得分.230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 理扣 3 分. 满意度大于 90%得 10 分,每下降 1%扣 1 分.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 I 级以上医疗事故,减 1 分.根据肿瘤科重点病种<肝癌、胰腺癌、结直肠癌、乳腺癌、 胃癌、 肺癌>的质量状况、临床路径应用情况,效率指标、 平均住院日、 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技术推广情况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 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 报告情况医疗质量状况 合理用血 合理用药 病人满意度调查医疗事故情况单病种 质量与 费用 质量概况<30> 单病种质量10 5 5 1020 50 18 17四5 59 / 11 根据肿瘤科重点病种的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参照本地区同年单病 打分. 种平均费用. 大于等于95%,得 10 分.每少 1%,扣 1 分. 大于等于95%,得 10 分.每少 1%,扣 1 分. 甲级病案率大于等于90%得 10 分,每降 1%,扣 2 分,有丙级病历不 得分.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 5 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等于 70%,得 5 分.每降低 2%,扣 1 分.参评医院排名打分,前 20 名得 10 分,21 名后不得分. 19无标准,不得分; 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大于等于90%得 10 分,每下降 1%,扣 1 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 10 分.有 1 项缺项或者 1 处不落实扣2 分.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周至少出1 次门诊,得 5 分.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0.5 分. 开设专科病门诊得10 分; 未开设,不得分. 已开展工作得5 分.单病种费用诊断符合率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 断符合率 甲级病案率 出院患者随访与治疗效 果评价结果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 住院日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 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 理合格率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 况 专家出门诊情况 开设专病门诊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 者情况5010 101010 10 1010 10510 5 病区 质量 <80> 门诊 质量 <20> <100>2010 / 11五国家级学会全国主委或者肿瘤相关领域院士 10 分、副主委 8 分,常 委 5 分,委员 3 分;省主委 5 分,副主委 1-2 分.1 人担任数职,以最 高学术职称登记 1 次.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可累计积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多个委员或者一人兼任数职,计算最高值,不可 累加>SCI 收录杂志的主编 3 分、副主编 2 分,常务编委 1 分;中文核心期刊主编 <参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源> 2 分,副 主编、常务编委 1 分;其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 0.5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每举办一次国际性学术会议得 2 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 1 分; 可累 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专科有 3-5 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 ,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 究内容系统、具体得 5 分.有 10 项以上得 10 分,每少 1 项减 1 分.23 有 10 项以上得 5 分,每少 1 项减 0.5 分. 临床方 近三年来,国家级一等奖1 项得 10 分,二等奖 1 项得 7 分; 部<省> 级一等奖得5 分,二等奖得 3 分; 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主办学术会议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国家级项目 部<省>级项目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科研与教学专科 方向 <5> 科研 项目<15> 学科带头人学术委员会任职100 向的科 研成果 <30> 5 5 10 5学术 影响 <20> 学术刊物任职22 24 21 10 10 511 / 11 近三年,SCI 收录影响因子 4 以上每 1 篇得 1 分; 4 分以下者每 2 篇得 1 分. 中文核心期刊<参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源>每 4 篇得 1 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每项发明专利得3 分,新型实用专利得 1 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 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5 分. 主持制定行业标准与国家指南制定,每 1 项得 2 分;可积累计分, 总分不超过5 分.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 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 得 5 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 3 分;无见习、实习扣 3 分.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大于 10 人、硕士生大于 10 人,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国家级1 项次得6 分,省级 1 项次得2 分,市级 1 项次得 1 份;举 办培训班 1 次得 1 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6坛>培养合格率大于 95%,得 5 分;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1 分.主编5 分、 副主编3 分,参编 1 分. 规 X 化医师培训 3 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 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 材编写工作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 设计专利 行业标准与国家指南制定国家级、省级<甲类>、 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 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 教育项目<学习班、论 SCI 收录、核心期刊论著 编写教材 <5> 本科与研究生培养学生教育 <10> 继续 教育 <15>5555 25 10 27 10 1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一、基础条件1.专科规模床位数量专科病床数量达到80张及以上,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低于80张不得分。
2.医疗技术队伍1)年龄结构: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2)学历结构: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
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3)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
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1.平均年出院人数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平均住院日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
14天不得分。
3.疑难病例比例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例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4.诊断符合率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5.甲级病案率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医疗质量状况1.病区质量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3.正高、副高职称医师数/医师数四、专科能力评价体系1.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doc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试行 )本标准分 5 个部分, 共 900 分,其中 “基础条件 ”占 80 分,“临床药学技术队伍 ”占 160 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 ”占 300 分,“药学质量状况 ”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 ”占 100 分。
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科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专科所在医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事政策法规;3.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4.专科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 果;5.专科所在医院应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和明确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牵头部门;6.专科所在医院应执行并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指标;7.专科整体实力强,药学服务水平高; 8.专科应具备完整的学科设置; 9.医院临床用药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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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实践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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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论文和课题均指临床应用型论文和课题,不含基础型论文和课题。
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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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8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5专科建设管理组织完善,得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执行效果好,得 1 分。
1发展环境(10)政策、措施齐全、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 5 分;政策措施5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得2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不得分。
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四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专科规模及设置”占1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8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3.所在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并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指评估时三年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急诊专业工作5年的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医疗、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学科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研究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九、本标准中,所涉及提供病历部分,申报医院以相应文件夹形式,存入U盘中,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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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评分标准(试行)(1).docx
医学影像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L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l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神经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神经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3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5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3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医院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XXXX医院
临床药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共900分,其中“基础条件”占80分,“临床药学技术队伍”占12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药学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综合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3.专科整体实力强,药学服务水平高;4. 专科应具备完整的学科设置。
5.医院合理用药规范、安全、合理;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药学实践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论文和课题均指临床应用型论文和课题,不含基础研究型论文和课题。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本标准共分五个部分,总分900分,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5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申报条件: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并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积极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老年病科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技术指标: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累积计分: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人员范围: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评分标准:基础条件部分评分标准包括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性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发展环境部分评分标准包括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专科不得分。
床位数部分评分标准包括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不少于50张得8分;增加50张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不足50张床减2分;少于30张床不得分。
支撑条件部分评分标准包括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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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75
9
总体水平(85)
平均年出院人数
15
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甲级 病案率
15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0
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平均 住院日
15
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14天不得分
疑难病例比例
25
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疑难病例由医院自行确实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35
16
病区质量(70)
诊断 符合率
2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60
1
专科规模(50)Βιβλιοθήκη 床位数量10病床数量达到80张,得8分;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低于80张不得分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30
6
医师队伍(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