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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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范文
物业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的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的全部管理人员,包括物业总
经理、办公室主管、财务主管、维修主管等岗位人员,并适用于物业公司参与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物业公司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
规定,尽职履责,保持工作纪律性,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

第四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自
己的言行。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有权力和义务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营和住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二章工作权限
第七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享有与其职责和工作相关的合理
权限,并应尽职履责。

第八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有权制定和修改有关基础管理的
制度和规定,并及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解答。

第九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巡
查和监管,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有权查看小区内的监控录像,以
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有权收集、整理和分析小区内
的各项数据和信息,并用于工作指导和决策分析。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有权利对小区内的人员进行管
理和约束,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物业总经理是物业公司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负责公
司全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十四条办公室主管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编制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以及公司内部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主管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务
预算,组织实施财务审核和核算,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资金稳定。

第十六条维修主管负责小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组织实施设
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年度保养工作,确保小区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具体需要,负
责各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公司领导的工作
安排,并按照公司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工作流程
进行工作,不能擅自改变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工作记录和档案的
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私自篡改和销毁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
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因私护公、怠于职守。

第二十四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指示,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背和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五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二十六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接受业主的礼品和款待,不得借机索取私人利益。

第二十七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业主的隐私,不得向外界泄露。

第二十八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和消防制度,不得私自调动和使用公司的公共设施和安全设备。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玩忽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章工作奖惩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

第三十一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工作不合格、失职失责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视情况进行调整和解聘。

第三十二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究其行业禁入和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对现有的不合规定的工作进行调整和整改。

第三十五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加强自律,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十六条物业公司的领导层应当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十七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三十八条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和业主的利益负责。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将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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