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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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2.12.04
•【字号】陕发改投资[2012]1835号
•【施行日期】2012.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2〕183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扩权强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现将2012年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总投资21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89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关于推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陕财办农〔2005〕59号)以及《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陕发改代赈〔2006〕3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有关市发改委要及时将项目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执行省以工代赈计划,尽快转发投资计划,完善有关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按计划所列额度,及时发放劳务报酬。
附件: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4日附件
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