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普金发票打印管理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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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普金发票打印管理系统若
干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粤国税函[2009]7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9.02.26
【实施日期】2009.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普金发票打印管理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9〕76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省推行机具开票的力度,现就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广东维护纳税人权益网》上的“普金发票打印管理系统”软件(简称“普金打印系统”)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由广州市普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普金公司)联合广州现代记帐技术研究会共同创建的《广东维护纳税人权益网》()属于第三方开办的网站。

网上设有“软件下载”的“普金打印系统”已经通过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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