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建设工程职称副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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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建设工程职称副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1.基本条件
(1)取得建设工程领域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者工程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同等职称的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记录。

2.资格审查
(1)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应当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以及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当参加职称评审考试;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职称评审资格。

3.职称评审考试
(1)职称评审考试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2)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以上;
(3)考试合格的申报人,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可以进行评审。

4.职称评审材料
(1)《济宁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申报表》;
(2)身份证明材料;
(3)最高学历证明及相关职称证书、证明等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材料等;
(5)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等。

5.评审标准
(1)具备较高的建设工程领域工作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
(2)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学术水平;
(3)在工作中取得的良好业绩和社会贡献;
(4)具备较高的志向和职业素养。

6.评审程序
济宁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公示等程序,具体包括:
(1)申报审核:提交职称评审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入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现场口试和答辩;
(3)公示:公示考评结果及申报人反馈结果。

7.职称认定
(1)职称评审合格者,由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职称证书,并公示评定结果;
(2)职称评审不合格者,不得在一年内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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