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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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急诊科;
②二级专业分科:
婚姻保健、围产保健、优生咨询、女职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妇女营养、乳腺保健、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医学美容、计划生育、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口腔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心理卫生、儿童营养、培训指导科、妇科内分泌、生理产科、高危产科、MICU、新生儿科、NICU、中医儿妇等专业。
(2)医技科室及其他:
药剂科、器械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遗传实验室、病理科、手术室、麻醉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图书馆等。
二、二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0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5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4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4增加编制;
(2)配备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80%。
①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不少于8人。
②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之比为1∶3∶5∶7,护师以上者占护理人员总数的比率不少于20%。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②二级专业分科:
婚姻保健、围产保健、优生咨询、女职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妇女营养、乳腺保健、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医学美容、计划生育、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口腔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培训指导科、生理产科、高危产科、新生儿科、中医儿妇等专业。
(2)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
药剂科、器械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遗传实验室、病理科、手术室、麻醉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
三、一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在职人员及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培训妇幼保健短缺专科人才,以满足保
健工作的需要。
四、能承担本科室研究生及妇幼卫生中高级人才的进修培养任务。
五、能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和进行国际合作;针对本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主要问题、重点疾病,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接受下级妇幼保健院的会诊、转诊,坚持双向转诊制度。
为市地县妇幼保健院提供有关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围产期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七、负责服务、整理、分析、储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人口出生质量、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及妇幼卫生资源转入等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反馈给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院。
八、负责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防治工作,承担国家检测室的监测任务。
九、执行省级妇幼保健院建筑、装备标准。
市(地)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一、市(地)妇幼保健院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为中心任务,指导基层的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业务,肩负着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
二、提供全面的、系统、连续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保健医疗服务,解决本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妇产科、儿科的疑难疾病的会诊和治疗,承担所辖县的会诊、转诊任务并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三、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及防治计划并牵头实施。
四、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与地区综合医院妇产科、小儿科、计划生育科及地区防疫站建立密切联系,承担本地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及基层培训工作的质量
监测和质量评审。
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妇幼保健院报告。
五、承担基层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进修、本院人员的在职教育并全面掌握本地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现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中等卫校妇幼医士、助产士专业及妇幼卫生专科和大专班的实习任务。
七、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常规报告,抽样调查,监测点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上一级妇幼保健院。
八、执行市(地)级妇幼保健院建筑标准。
九、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实验地段,在地段内承担妇女儿童的系统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十、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基层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必要的科研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
县级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一、针对国家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和支持性目标的要求,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规划并牵头实施。
二、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掌握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存在问题、并发症及并发症发生乃至转归情况,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掌握人口质量,为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
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童保健工作面向全体儿童,做到人人享有保健,应充分利用保健资源,开展保健服务。
6.引进与吸取国外先进保健技术。
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合作项目为突破,带动儿童保健全面发展。
7.重视儿童保健队伍建设。
儿童保健专业队伍建设是对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支持,须重视高、中、初级儿童保健人员的培训。
8.开展专题调查与儿童保健监测
及时分析现状,掌握动态,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开展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管理制度
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主要任务
1.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有效地落实节育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民族繁荣。
2.用现代科学知识指导育龄夫妇有计划生育、节育,贯彻避孕为主的方针,推广综合性节育措施,努力提高节育效果,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保护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和各项节育手术,以及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防治等工作。
4.开展计划生育科研及遗传性疾病等咨询工作,负责对基层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5.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术后随访观察,减少和防止并发症发生。
6.制定节育手术差错事故及死亡登记报告制度。
7.应做好节育手术数量和质量的统计工作。
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宣传节育、优生的科学知识,进行避孕技术指导。
2.开展节育手术和有关业务。
3.防治和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
4.组织业务培训、考核和技术交流。
5.进行节育方法、优生调查等临床科学研究工作。
医疗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一名副院长分管医疗工作。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活动,对医疗、护理、医技质量进行教育、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建立医疗管理组织、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五、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档案。
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护理部主任应具有一定的护理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病房护理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应具备专科业务知识,技术熟练,有一定教学、管理能力。
三、病床与护理人员的比例符合规定。
四、制定并完善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五、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护士长例会制、护理查房制、护士长夜查房制、护理质量检查考评制、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定期分析讨论制度等)。
六、坚持护理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工作作风。
七、建立护理质量评价指标:
1.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
2.五种护理表格(观察单、医嘱记录、医嘱单、护理交班本、护理记录单)书写合格率。
3.母婴同室责任制护理开展病房数。
4.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
5.每百张床年护理严重差错发生次数,年护理事故发生次数。
6.病人对护理工作、服务态度的满意度。
八、感染管理:
1.贯彻卫生部加强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院内感染。
2.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下发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方法》的规定。
3.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对策、措施、效果与评价。
4.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5.有院内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医疗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6.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7.有特殊区域的保洁监控措施,这些区域为妇产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母婴同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
8.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四、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用母乳喂养。
五、指导母亲如何喂奶和在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
征。
七、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八、鼓励按需哺乳。
九、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橡皮奶头作安慰物。
十、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十一、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十二、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十三、禁止卫生保健机构使用这些产品。
十四、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十五、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十六、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十七、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十八、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危害。
十九、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二十、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或地区的气候条件及储藏条件。
爱婴医院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母乳喂养培训是爱婴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从事妇幼医疗保健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进行母乳喂养理论知识及临床技巧的培训及复训,应将其作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以WHO/UNICEF共同制订的18学时母乳喂养培训教材和40学时母乳喂养咨询技巧培训课程为基本内容,对妇儿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三、对所有新来院从事妇幼医疗保健工作的专业人员,在6个月内完成岗前母乳喂养的系统培训。
对医学院校的实习学生应进行实习前的母乳喂养知识教育。
四、培训方法灵活、多样,包括讲课、小组讨论、看录像、知识竞赛等,并应进行床旁示教、实习。
五、对产儿科病房的护士进行新生儿、产褥母亲护理的培训。
六、每年定期对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母乳喂养新知识的复训。
培训及复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爱婴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健康教育人员要接受过母乳喂养及咨询技巧的培训,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表达能力,服务热情周到,能让群众了解宣传内容,并能正确解答孕妇提出的有关母乳喂养问题。
二、凡经过产前检查的孕妇在产前至少接受过1次有关母乳喂养的健康教育,家属同时参加,并记录在围产保健手册中。
高危妊娠者产前住院期间,亦应对其进行母乳喂养强化教育。
三、母乳喂养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
1.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意义。
2.出生至4~6个月纯母乳喂养的重要性。
在正确加辅食的情况下,母乳喂养应喂至生后第二年。
3.母乳喂养的技巧包括:正确的喂奶体态、含接姿势、挤奶方法等。
4.早吸吮、按需哺乳的重要性。
5.母婴同室的好处、方法。
6.如何产生足够的母乳。
7.婴儿患病时坚持母乳喂养的重要性。
待产室及产房管理制度
一、产妇临产住院,工作人员介绍爱婴医院常规,并进行有关母乳喂养好处及管理的强化教育。
二、对无母乳喂养禁忌症者,不允许携带婴儿奶粉、奶瓶、奶头入院。
三、产程中鼓励产妇吃高营养食物及补充足够水分,以增强体力,准备产后哺乳。
四、新生儿娩出后,擦干皮肤,清理呼吸道,处理脐带后,正常
新生儿在生后30分钟内即抱放在产妇胸前行皮肤接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继续协助新生儿吸吮,观察觅食、吸吮、吞咽情况,有异常情况未能进行早接触、早吸吮的新生儿,应在分娩记录中注明原因,实施皮肤接触中要注意保暖。
五、剖宫产术后可行母、婴面颊皮肤接触。
进入母婴同室,产妇有应答反应者30分钟内正规进行皮肤接触、早吸吮,皮肤接触至少持续30分钟。
六、对早产、轻度窒息新生儿,由儿科医师决定早接触和早开奶时间。
七、不宜早接触、早吸吮的指征:
1.新生儿重度窒息、产伤或其他合并症,经新生儿复苏抢救后需送高危新生儿病房继续抢救或观察者。
2.高危母亲抢救者。
3.剖宫产母亲麻醉未清醒者。
4.有母乳喂养禁忌症者。
5.34周及以下的早产儿,吸吮、吞咽不协调者。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一、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如儿科无条件提供母婴同室,可继续留住母婴同室。
如新生儿,则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将母亲共同转入儿科母婴同室。
4.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二、工作人员职责
1.产、儿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儿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
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儿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2.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2)医护配合共同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3)产房及待产室护士协助产妇做好早接触及早吸吮工作,并同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4)产房护士或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
三、护理常规
1.产后6小时内母婴观察及护理:
2.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及伤口、宫缩、阴道出血和排尿情况。
(2)核对新生儿姓名、性别、住院号。
(3)观察新生儿呼吸及皮肤、脐带有无渗血、婴儿有无呕吐并注意保暖。
(4)协助剖宫产的母亲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指导正确哺乳姿势及按需哺乳。
(5)协助并指导母亲生后6小时内再次喂奶,按需哺乳。
2.产褥期的观察及护理:
(1)每日检查恶露、伤口愈合、子宫复旧情况,保持外阴清洁。
(2)每日检查乳房情况(胀度、乳量、乳头形状),指导母亲正确的哺乳体位、含接姿势及挤奶手法。
发现异常情况(如奶胀、乳头皲裂、副乳等)及时加强指导和咨询。
(3)加强心理护理,针对产妇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使母亲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4)指导并提供母亲科学膳食,保证充分营养。
3.新生儿及患儿的观察及护理:
(1)记录新生儿及患儿的一般情况,每日测体温、体重、大小便次数及性质、黄疸情况并做好记录。
(2)了解新生儿的吸吮次数及吸吮情况。
(3)每日洗澡一次,做好新生儿皮肤护理、脐带护理、预防接种工作。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5)加强巡视,了解母亲及新生儿情况,做好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四、简易人乳库
鼓励有需要有条件的爱婴医院设立人乳库,收集人乳的对象应为无传染病身体健的母亲。
1.人乳库供奶范围:
(1)产妇不能用自己的乳汁哺喂的新生儿及患儿。
(2)有医疗适应症的新生儿及患儿。
2.人乳收集:
(1)备好消毒奶杯,以有盖的透明广口杯为宜。
(2)清洁产妇的乳房,采奶前洗手。
(3)挤乳方法:手法挤乳为主,消毒器具(吸奶器或奶泵)挤奶为辅。
(4)将收集好的人乳汁贴上瓶签,准确记录供乳者姓名、收集日期、时间、分娩孕周。
(5)采奶后入乳库前消毒。
①消毒条件为恒温水箱62.5℃30分钟,待自然冷却至室温后放入冰箱待用。
②冰箱内保持4℃,储存应在24~48小时内使用,-20℃储存可在3个月内使用,库奶使用时需复温。
(6)若乳母挤出的奶用于哺喂自己的新生儿,则不需要消毒,但容器外应标明姓名、日期、床位号,置于4℃冰箱内保存,24小时内使用。
3.人乳库应由专人管理:
(1)对各病室收集的人乳进行检查。
(2)管理人员对乳库的人乳做好时间标记,储存及使用时应作记录。
(3)每日检查乳库,应保证先入库的先供应,并及时清理过期的乳
汁。
(4)设专用冰箱储奶,冰箱应每周清洁一次,每月对库存奶检菌一次,并有记录。
五、探视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探视制度,以确保母婴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