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琼府办[200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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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正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市场
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琼府办[2004]4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缺位或不到位、权责不清、监管不力、重审批轻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导致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省政府决定贯彻依法行政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尽快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目标和要求
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维护我省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需要。

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是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治本之策。

政府职能部门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中的被动应付状态,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变被动式管
理为主动式管理,变突击性管理为经常性管理,变经验式管理为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把工作重点从注重具体事务管理、具体项目审批转移到宏观管理、研究制定规划和政策上来,转移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来,使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标准化、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今年底要在全省基本建立起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

将一切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加强对市场监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坚持权责相统一原则。

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权责范围,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权责对等。

坚持公正透明原则。

继续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赋予人民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实现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坚持廉洁高效原则。

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现象,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加大执行文化建设力度,强化行政成本意识、效率意识和程序意识,进一步减少行政层次,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市场监管的职能重点是制定市场规则,界定和保护各类产权,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各类商业欺诈等违法活动,对产品定价和产品质量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等等。

社会管理的职能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社会正常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和机制,规范社会管理行为,依法惩处各种犯罪活动;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处置体系,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解决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建立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办法,采取便民措施,树立便民形象,简化服务程序,降低服务成本,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要进一步界定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决策权,依法规范省、市县、乡镇行政机关职能,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完善政府部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明确协调程序和方法;建立同一系统上下级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新机制,解决行政执法中同一件事多头管理,各级执法部门职权大体相同、多层执法、重复管理等问题。

进一步理顺省和市、县行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政府和市、县政府的管理权责,确保协调一致、运转有序、政令畅通。

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着重于加强宏观管理,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对市、县的监督和指导,增强省级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要尽快研究制定本系统权限下放的具体措施,以调动省和市、县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市、县政府要着重于履行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
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落实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任务和指标。

省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有职责交叉、权责不清,影响对市场监管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正常发挥情况的,相关部门要互相沟通协调,部门之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省政府予以明确。

要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建立行政审批的规范运作机制,改进审批方式,建立并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当前特别要加快对行政审批权的清理,对该取消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取消,对该转移下放市、县和基层管理的事权要坚决下放,对该减少审批环节的要切实减少。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以政府文件代替法规擅自增加或变更行政许可权限。

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行政审批管理权,由省法制部门及时予以明确。

四、建立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行政首长问责制
尽快研究制定行政首长问责制,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通过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问责规定,对省和市、县两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出现因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责任意识淡薄,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刻拖延懈怠,瞒报、虚报、迟报数据;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上项目发生重大失误;不依法行政,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在招商引资中不守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政府及所属部门负责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等均可提出问责建议;工作考核结果也可启动问责程序。

根据具体情形,可对责任人采取取消当年评选、评先资格,责令书面检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

各市、县和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立即着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发现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五、建立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着力健全发现问题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首长信箱,开通社情民意“直通车”,扩大信息来源,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立行政机关与新闻媒体联系制度,以及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馈的制度。

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将本部门工作进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决定向社会公布,增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接受群众监督。

继续推行行政优质服务活动,使之规范化,正常化。

加强和改进窗口服务工作,对社会的承诺要兑现,将好事办好、办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长效机制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各项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科学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强化对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这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系统市场监管
和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省监察厅负责制定行政首长问责制度;省法制办负责制定《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

省政府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试点。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落实好本通知。

贯彻落实情况于今年7月底前上报省政府。

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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