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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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

劳动的存在是必须的,是只有人才有拥有的特殊状态,人们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够自我提升并且得到相应的社会认同感,不过劳动是必须建立合同的关系上的。

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接下来将由我为您带来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
不需要。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因此,单位无须提前通知不续签,但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单位未按时办理上述证明,视为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
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

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2、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三、劳动合同的具体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
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劳动合同到期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以及劳动合同的具体主体,还介绍了劳动合同的具体特征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

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学习,欢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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