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BOO融资模式开发铁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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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BOO模式的缺点
(1)BOO模式操作过程十分复杂,在投标阶 段即需要进行与“可行性研究”相关的各 种分析,算出内部收益率,设计合理的风险分 担方案;提出技术方案,在实施阶段,管理则 更为复杂,在我国特别是在矿山建设项目上, 尚缺乏这方面成功的经验。
(2)由于矿山建设项目本身固有的风险因素不易控 制,如属资源风险类别里的地质储量可靠程度的变 化风险,技术风险类别里的矿床、工程和生产技术 条件风险,经济风险类别里的矿产品价格,矿产需 求,通货膨胀等风险,政策性类别里的货币政策、 环保政策、税收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等等,使项 目公司承担了较大风险,除非行业利润率非常高, 否则很难吸引投资者。这一模式仅适用于开采技 术条件好,地质可靠程度高,且规模小、投资少的 小型矿山建设项目,对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 及投资回收期长的大中型矿山建设项目,很难按此 模式操作。
近年来,随着国内采矿业的迅猛发展,BOO 模式从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应用中得到 引伸,开始拓展到一些矿山项目的开发建设 领域。即执有采矿权的项目业主,不对项目 进行投资,而是直接发包给承包商或项目公 司,由承包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 拥有项目的所有权,条件是承包商对项目的 建设要满足业主的总体规划要求,并通过事 先签订的长期矿石销售合同,按协议价格或 市场价格向业主出售,所得的收入用以回报 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得合理利润。
3 矿山项目开发采用BOO模式存在的问题
矿山建设项目开发模式的选择,其实质就 是项目各参与方对项目风险分担机制的选 择"即在利益驱动下,对不同性质风险控制各 有所长的各合作方自发的有机的组合在一 起,在使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也获得各自的 利益"因此,项目风险的合理分担和利益平衡 分配机制是选择项目开发模式的关键。现 阶段我国矿山项目开发引用BOO模式存在 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2 目前我国矿山建设采用BOO模式的 基本情况
近几年铁矿石开采业一度成为暴利行业,不少民营资本 和民间资本看好了铁矿石开采业,纷纷购买矿山,投资建矿, 也有一些知名的投资公司和国有大中型矿山联合或合作开 发或改扩建矿山,这对拓展国有矿山企业投资融资渠道,优 化资本金结构是可喜的现象。如桦甸矿业公司大西沟 铁矿、三道沟铁矿都已或拟采用上述模式进行建设。目前 板石矿业公司1#矿组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预计2007年 末投产,板石矿业公司1#矿组可采储量260万t,建设规模 15万t/a,概算投资3000万元,基建工程量2500m,采用竖 井开拓、无底柱崩落采矿方法开采,建设周期为1.5a,合同 界定投资回收期为5a,服务年限15a"该矿床地质勘探程度 较高,开采技术条件简单,项目资源风险较小。板石矿业公 司将该项目的开发建设采用BOO模式,即将矿山建设项目 及生产运营一并发包,按矿石回购合同价格最低原则确定 中标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从供给业主的铁矿石的价款收入 (含基建投资摊销)强度作为投资和还贷来源"目前该项目 正在建设,预计2007年末投产。
1 BOO模式的由来及应用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个新的概念和项目 融资方式——BOT模式悄然出现,并日益流行。 BOT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经营 -移交)的缩写,是指政府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市场,吸收民间或国外资本,并授之以特许权,由民 间或国外资本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并以项 目自身的资金收入强度作为还贷来源,在特许期满 时将工程移交给当地政府。 BOT包括BOO(建设-拥有-运营)、BOOT(建设 -拥有-运营-转让)等多种形式。BOO作为BOT的 变体之一,是在BOT的基础上,不设置项目的特许 期及移交,项目公司可以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拥有 并经营项目设施。
(3)成功融资是实施BOO项目的核心,目前我国的 一些有实力的项目公司极少,一些民营项目公司资 信、信用等级低,他们参与矿山项目融资有很大的 投机性。 (4)BOO项目是一个高风险的项目,也是一个长期 效益项目,在整个项目的操作过程中涉及投标、融 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这些环节如果 有一个地方出现比较大的失误就会造成重大损失, 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5)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高,进行BOO项目管理 需要一大批能够适应和驾驭平衡长期与短期关系 的BOO项目的管理人才,特别是要有一批善于进行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的复 合型人才和各类管理人员。
1.1 BOO模式开发矿山建设项目的优点
(1)减轻了项目业主的投资负担。通过吸引 外部资金来投资-建设-经营矿山项目,可使 业主集中资金用于其他更有价值的领域。 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给承包商,减轻 了业主借贷和本付息的压力。
(2)业主可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实行该种 融资方式,使原应由业主承担的投资风险转 嫁给了项目公司和承包商,项目公司和承包 商分担了项目的部分或全部风险。 (3)项目回报率明确,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 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由于项目融 资、建设者和生产管理者融为一体,对加强 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率,提高投资效果,提 供了约束机制和有利的外部环境。
(1)操作难度大 引用BOO模式开发矿山建设项目,在理论上对项 目业主比较有利,但须得到实践的支持。对于大中 型矿山建设项目,由于BOO模式操作难度大,根本 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因为具备相应实力的 能够投资建设较大型的矿山建设项目的战略投资 者,目前在我国还较少;能积累上亿元投资能力的 投资者,一定要有成熟的投资咨询体系;矿山项目 建设周期较长,露天矿平均2a,地下矿山平均6a,投 资回收期长,面对风云变幻的国内和国际铁矿石市 场,风险莫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于风险类型 划分和风险的定量评估,常常是业主与承包商争议 的焦点,很难形成共识,结果使投资者望而却步"既 便投资,也一定在合同单价中打足风险收益,反吃 下游产品的利润,致使业主无法合作。
(2)业主方难以掌握项目的控制权 由于矿山建设项目合作期长,技术、经济 因素多,需要有一批精通矿山及合同的专业 人员进行合同管理,以满足矿山长远总体发 展需要,这对新建矿山的业主来说是个考验。 更重要的是,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拥有项目 的产权(除采矿权),使业主对项目的控制能 力弱化。如果发生违约,很可能造成业主失 去对项目的控制。
采用BOO融资模式开发铁矿资源
中国虽是世界上第一铁矿石生产和消费大国,但 由于我国的资源条件和矿山开采技术条件较差,技 术装备水平低下,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较低,可持续 发展的能力很弱,特别是上万个地方乡镇及民营小 铁矿无规划,技术人员少,采矿方法落后,管理不善, 乱采滥挖,与国有大矿争资源,造成事故频繁,损失 严重,环境污染严重。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要求的矿业开采秩序,改 变我国国有矿山现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局面,借 鉴国外矿山建设和生产的经验和模式,对规范我国 的铁矿石开采秩序,提高矿山效率和技术装备水平,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