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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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3篇)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篇1
第一条、公司所有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按下列期限预先提出辞呈并交书面的申请。

1、经理(含)以上人员,应于离职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员,应于离职一月前提出。

凡经理以上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二月擅自离开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一月擅自离开公司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公司有权扣留其工资和风险金。

第二条、所有离职者经部门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员工离职办理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手续办理,待完善各项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三条、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四条、经批准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前办妥业务移交手续,并经由部门主管监督交接完成后,可发给当月工资,未办妥各项离职手续者,工资延发。

第五条工作移交时,接任员工对于移交事项查有遗漏或手续欠
妥者,应会同主管、离职人员核对,自移交日起三日内补办清楚。

第六条:凡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1、不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2、安全意识较差,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安
全职责,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的。

3、一年内发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计事故损失4万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机
械损失或重大投诉。

5、有严重经济问题,搞徇si舞弊的。

6、擅自停运、堵站、堵路、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经营,不
服从公司安排管理或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侮辱、谩骂、殴打
乘客,情节严重的。

8、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以上的。

9、一年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迹记录的。

10、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

11、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12、严重违规经营的。

1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14、造成重伤伤人事故的。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
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与项目部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项目部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
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项目部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项目部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要求传达到项目部。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项目部的安全监
督管理。

1、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
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对
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
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书一式三份。

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
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矿各项安全管
理制度。

4、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
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
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安全管理要求。

6、安监处、劳动用工科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与承包单位也必须
签订由本矿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
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
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矿范围内,违反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
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矿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相
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9、劳动用工五统一资料。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篇3
事故管理制度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
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规定。

1、事故分类与管理。

编写要点如下:
1.1明确事故分类:(1)生产(工艺)事故;(2)设备事故;(3)质
量事故;(4)交通事故;(5)火灾事故;(6)爆炸事故;(7)医疗事故;
(8)破坏事故。

(9)伤亡事故;(10)环境污染事故;(11)未遂事故。

1.2明确事故管理:(1)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2)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3)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
门负责;(4)交通事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5)设备事故由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6)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7)医疗
事故由医疗卫生部门负责;(8)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
负责;(9)破坏事故由保卫部门负责;(10)环境污染事故由环保部门
负责;(11)未遂事故按事故分类,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

明确各职能部门应按(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
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
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
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的具体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1.3明确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技术部门,安
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

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编写要点如下:
2.1明确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执行。

2.2明确火灾事故按《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

2.3明确交通事故按《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执行。

2.4明确人身伤亡事故按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分类。

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
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执行。

2.5明确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有关部
门的规定执行。

3、抢救与救护。

编写要点如下:
3.1明确发生事故,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
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3.2明确发生重大事故,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3.3明确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4、事故报告程序。

编写要点如下:
4.1明确企业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处理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4.2明确发生事故的分厂(车间),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

4.3明确对于重大伤亡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人民检察院报告,并通报工会组织。

4.4明确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5、责任划分。

编写要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的条款,结合各
个岗位的职能,来编写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分。

5.1明确企业安全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
结合的原则。

5.2明确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厂长
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
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5.3明确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
负责。

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
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
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5.4明确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
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转让或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5.5明确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
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5.6明确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
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追究其违规、擅自作业的责任,
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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