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抽取管理程序

评标专家抽取管理程序

评标专家抽取管理程序

1、依据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建立评标专家计算机随机抽取系统。

2、招标单位持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会同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员进行评标专家抽取工作。

3、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招标人的评标办法,确定评标委员会中评标专家的人数。

4、在开标会24小时前,招标单位在有形建筑市场使用计算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5、抽取评标专家时必须有招标单位代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员同时在场。招标单位代表执行抽取,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员负责监督。

6、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按抽取顺序通知被抽取的评标专家,对不能出席评标会的评标专家应在抽取通知单上注明原因。

7、按抽取顺序通知的评标专家满足评标委员会人数时,则不再继续通知。

8、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不能满足评标委员会的需要时,可增加抽取人数。

9、抽取专家工作完成后,打印可参加评标会的评标专家出席表,一式三份,招标单位、招投标监管部门、有形建筑市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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