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艺术展演方案(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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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泗水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暨艺术
展演活动方案
各镇街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展示我县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依据《济宁市教育
局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意见》(济教字〔2015〕
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泗水县中小学生艺
术节暨艺术展演活动。
现将艺术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全体学生,搭建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的平台;充分体现每位学生参加一项艺术
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参与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的过程中,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感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
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全县艺术教育的
丰硕成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美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校园情”
三、活动内容
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活动要具有时代特征、展示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体现
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四、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在籍学生。
五、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两类: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朗诵、戏曲、校园剧(课本剧)等。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
六、节目报送和作品要求
(一)艺术节目、作品报送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各镇街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1个节目;初级中学1个;县直各有关学校2个。
2、艺术作品类:各镇街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2件作品;初级中学2件;县直各有关学校2-5件。
(二)艺术节目、艺术作品要求
1、艺术表演类:表演形式不限,时间在6分钟之内;
2、艺术作品: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
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
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
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七、活动安排与要求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3月—4月上旬)
(1)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有关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本校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本单位艺术展演活动组
委会或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实施,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
参与面和普及面,在各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出
优秀艺术作品。
(2)宣传动员。
各学校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详细安排,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以此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的建设。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2018年4月中旬—5月底)
(1)5月15日前务必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
品等待统一海选。
(2)(5月下旬 )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推选出的
优秀器乐和舞蹈节目进行评选并作现场点评,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根据统一标准评出各奖项。
第三阶段艺术展演活动(2018年6月)
全县统一展演活动。
八、奖项设立
本次展演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一)优秀节目奖、优秀作品奖、指导教师奖:分别设一
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的学校和指导教师颁发奖牌或证书。
(各类活动的指导教师上报仅限一人)
(二)优秀组织奖: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有专人负责,活动完全按照组委会相关要求实施的参演学校
单位。
九、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有关学校要成立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
实本学校活动的组织实施,根据本活动方案的要求,制订本
校活动方案且于4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体卫艺科。
2、加大投入,做好保障。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作出科学的安排,保障活动所需的经
费投入,落实人员、阵地、经费,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全员参与,纳入考核。
各校要充分发挥全体师生的主体作用,认真准备,教体局也将此项活动的开展结果列入对各校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以此推进全县艺术教育的发展。
4、统筹兼顾,资料归档。
各校开展活动期间要注重统筹兼顾,做到教学工作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同时各学校要注重保存活动的有关图片、
作品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体卫艺科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