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危险品车队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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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车队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公司研究决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频率,控制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年伤亡人数应控制在3人以下,经济损失额控制在10万以内。
三、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事故率,每个月的安全学习要落实到位,安全职责要分摊到人,各项安全指标与责任考核相挂钩。
四、员工要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隐患,要求车辆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汽车站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今第493号)精神,加强改进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工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事故报告内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安检总调度[2007]120号),《关于加强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呀作的通知》(安检总办[200了1123号)和《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50号),的文件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调度统计报告制度。
一、对全县长途客运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调度快报制度。
二、祁连汽车站对各客运车辆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如事故发生后,要求司助。
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于30分针内向六源汽车站报告,2小时内,汽车站以《和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报祁连县运管所事故统计员,对事故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先报送亨故概况,并及时跟踪或有新情况续报,不得瞒报、虚报。
三、祁连汽车站加强值班工作,切实做到值守应急岗位每天24小时正岗值班不间断,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信息编写能力。
四、保证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昼夜通讯畅通,确保应
急状态下人员集合迅速,信息快速传递。
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各客运车辆安全基础资料数据库掌握各动人员的基本‘隋况。
六、祁连县汽车站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要带领有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
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业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或指挥长)、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证书;
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营业线上作业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机械设备操作证等;
6.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站队安全规定。
二、驾驶人员必须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做好出车前,回场院后及行驶中的车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开带病车。
三、车队实行每周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凡三次抽查日常保养工作没做好的驾驶员,轻者罚款,重者解除合同。
四、汽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负责,除按交警队处理外,并做如下处理:
①、一般事故;损失100-500元,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者罚款5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4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20%,次要责任者赔偿15%。
②、大事故:损失501-4000元,全部责任者罚款2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15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40%,主要责任者赔偿30%,次要责任者赔偿20%。
③、重大事故:损失4001元以上,全部责任者罚款3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5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45%,主要责任者赔偿40%,次要责任者赔偿35%。
④、一年内发生三次一般事故和发生一起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的解除合同。
五、严禁酒后开车
①、当班饮酒,罚款200元。
②、出车前饮酒禁止出车,同时罚款300元行驶途中饮酒罚款500元,对揭发者奖励200元。
③、发现酒后开车的,无论是否发生行车故障,均解除合同。
④、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除按交管部门处理外,另罚款1000元。
六、凡发生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产即通知交警队和公司领导,凡私撤现场造成听经济损失,概由责任者自行赔偿。
七、发生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拿出书面报告,由责任者拿出书面检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在汽车运输现场进行分析,吸取教训。
车队主任安全责任制
一、在生产技术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各项车队工作。
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杜绝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
三、督促驾驶员作好车辆保养工作,确保车辆车况完好。
四、负责对驾驶员工作进行安全考核,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油耗考核。
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工作,办好各种牌证,配合验车等工作。
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工作任务
1.1所驾驶的车辆维护检查、维护、保养。
1.2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行驶。
1.3完成生产任务,控制成本。
1.4服从生产调度安排,搞好用车单位的服务配合。
1.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权限
2.1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不能保证时,有权提出整修意见。
2.2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用车。
2.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工作标准
3.1执行设备修保制度,设备完好率98%以上,一保对号率98%以上,出勤率98%,利用率98%以上,持证上岗率100%。
3.2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做到无违章。
3.3执行QHSE标准,车辆整洁,工作现场无油污,无垃圾。
3.4执行生产指令,服从调度安排,保证车辆正点到位。
3.5按照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规程,无违章操作。
4、工作责任
4.1对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负责。
4.2对本车组的安全行驶负责。
4.3对所施工中执行标准负责。
4.4对本车组发生的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5、安全职责
5.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违章行车、疲劳驾车。
遵守驶入区域的安全规定,不违章驾驶,不违章停放。
5.2上岗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齐全、完好、灵敏、有效。
5.3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如实汇报。
5.4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出车前、后和行驶中认真检查所驾车辆,主动检查和整改自己车辆存在的问题,使设备技术性能良好。
转弯时合理控制速度和角度,严防液体激动造成翻车。
5.5遵守有关环保规定,爱护环境,不乱排放,保持工作现场清洁。
5.6车载消防器材随时保证完好,进出油气区安装防火帽,严禁带入火种,严禁在油气区和井场内鸣电喇叭。
5.7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5.8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接受安全教育,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中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运输队队长职责
1. 负责全队的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全队与项目部和各业务部门及外揽工程项目的工作协调;
3. 负责全队与项目部每月的结算及职工利益分配;
4. 负责对材料配件订购计划的审核;
5. 合理安排及组织调配劳动用工;
6. 负责全队的日常及其它事务的处理工作;
7. 负责对全队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油罐车司机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保证工人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健康证明;
第四条、车辆领用、归还制度:
1、车辆领用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车库办理车辆领用手续,并检查辆,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归还下班后及时将车辆归还车库,验车签名;
3、车辆领用及归还由车库管理处负责;
第五条、岗位职责:
1、负责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5、认真做好客户的协调工作,服务周到,态度热情,不断提高职业素质;
6、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六条、库区油罐车司机管理制度:油库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油罐车司机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必须遵守库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库区安全人员及发油人员的管理;
2、油罐车到达油库大门时,司机应主动下车登记,认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接受门卫执勤人员对提油票据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有无危险品运输牌照、静电接地链,有无灭火器、星火熄灭器等),未经同意严禁入库;
4、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打雷、库区内抢修动火等情况时,油罐车禁止入库;
5、随车进入油库只能有一名司机及一名押运人员,其他人员严禁随车入库;
6、进入库区后,严禁私自进入油罐区及其它场所;
7、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灌装区域;
8、进入库区禁止吸烟、携带火种,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9、油罐车入库后应依次排好队,停车安全线个等候发车;
10、在入库前请您主动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机,严禁在生产区内使用手机;
11、生产区内请减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在等候装车时,按规定停在安全线外,不得抢道,司机不得离开现场;
12、禁止鸣笛,播放收、录音机;
13、不得在库区内丢弃纸张、手套、果皮等垃圾;
14、禁止在生产区内修车、从底阀放油、往燃油箱内加油;
1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
16、在夜晚装车时,油罐车前后灯应关闭,严禁使用非防爆电筒;
1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损坏、挪用库区内各类消防设施;
18、司机、顾客严禁操作装车台的机泵及阀门;
19、在灌装过程中,司机不能离开现场,防止底阀漏油、冒罐等情况发生;
20、灌装完毕拔出鹤管后应迅速离库,向门卫执勤人员递交出门证,不能在库区内停留、休息;
第七条:对于一年之内,没有违反任何规定的,给予1000元的年终奖励;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1、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承担违规处罚,并受到公司100元/次的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500元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2、其它违反公司规定的,没有造成损失的,给予50元/次的处罚,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1000~3000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3000元以上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以上奖惩,在奖惩通知下达后,由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发放或者扣除;
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办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有关责任,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各工地实际情况,特制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卫科,下设安全组长(施工员兼任),施工队队长和爆破员为施工队安全员;
二、落实责任,要求项目部工程开工时,即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同时,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条款,民工包头为工地
第一责任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做到时常实地检查,在检查时要有详细记录,同时工地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加强宣传教育,项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存在确属解决不了的发全隐患,及时报告安全股,对施工队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民工安全意识;
四、加强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跟踪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实开证,完工后及时协助收回;
五、开边山、备料组必须要持有效证件签订工程合同,视工程量大小,每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员,同时与局安全生产股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工地施工,凡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时刻配戴安全标志,施工地段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局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工地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七、凡属项目部所管工地机械安全生产(包括小车)按机务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做到责人责机,准驾机型上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机,擅自上机所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运输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的运输管理,进一步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严格质量管理,降低运输事故,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
1、每月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安排近期工作,解决运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业科技创新、会战、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组织每周一次的专业检查及旬检查、月验收。
2、机电科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安全检查及质量旬检查、月验收和资料的整理,负责存在问题的复查。
3、机电工区主管区长负责开好每天工区班子碰头会及每旬的安全例会,技术负责人负责特殊工种的培训、换证工作,并组织好职工学习及技术业务的学习考试。
4、机电工区要对运输大巷、石门、斜井、采区轨道、安全设施、运输设备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并制定出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
5、机电工区要对单轨吊运输系统加强管理,实行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制定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
6各工区区长是本区运输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工区管理人员负责本区轨道的质量管理,配齐轨道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配备轨距尺、轨道钻眼机和弯轨器等工具。
7、运输岗位标准,各岗位峒室要清洁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正规操作。
正规操作、岗位责任制、岗位区域联责联保及各种牌板标准齐全,悬挂整齐。
8、资料管理
机电科要按照集团公司运输资料要求,对各种运输设备的说明书、联接装置、各种车辆试验报告、小绞车安装、验收单、钢丝绳日检表、斜巷安全设施验收记录、上级文件、运输安全规定等资料,分类存放,以备检查。
二、考核规定
(一)运输大巷
1、运输大巷,石门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达到优良品,否则,一次对工区罚款200元。
2、轨道扣件不全,松动、接头平整度、轨缝一处超限,不符合规定罚10元。
3、道岔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90%,否则,一组不合格罚款50元。
4、水沟盖板必须齐全稳固,每缺1块罚款10元,1块活动罚款5元。
5、轨道线路及人行道侧一处卫生差或堆积脏杂物罚20元。
6、运输大巷、轨道上下山管线吊挂整齐,符合规定,否则,一处罚款20元。
7、因轨道质量或车辆不合格造成掉道造成影响生产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因责任事故造成掉道者,办责任人严重三违,由调度室考核。
8、大巷及各岗位各类图牌板齐全,每缺一项罚款10元。
9、运输车辆使用标准连接装置,禁止使用假销、环,每发现一处责任人办"三违"。
(二)运输设备
1、矿车完好率达到90%,每降低1%罚款20元。
2、矿车每缺一个关轴销、闭锁圈、碰头各罚10元,使用坏轮子1个,积压一辆矿车各罚20元,积压矿车一辆罚50元。
3、矿车清挖率达到85%以上,每降低1%,罚款50元。
4、小绞车必须台台完好,否则每台罚款50元。
(三)斜巷运输
1、斜井运行上、下山轨道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否则罚款100元,发现一处缺撑棍罚款50元。
2、其它斜巷轨道必须达到合格品,接头扣件、轨缝、水平、高低、内错差一处不合格罚10
3、各类挡车设施,必须灵敏可靠,新安装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或缺挡车设施罚款50元,并停止提升责任人按严违处理。
4、各种行车保护齐全,红绿灯信号、组合打点器灵敏可靠,红绿灯信号必须与绞车闭锁,每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
5、斜巷提升必须使用标准连接装置,连环、插销、保险绳、钢丝绳执行日检制度,责任到人,发现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一件,办信号滑头工严违。
6、按规定安设地滑子,一个转动不灵或缺一个罚20元。
7、技术特征、封闭管理、行车不行人、岗位责任制等各类牌板齐全,每缺一块或不正规罚款20元。
8、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进入封闭轨道或正在提升的轨道,随意放行的按严违论处。
停车场车辆停放、安全保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
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
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
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16年1月11日
车辆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维修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真正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将责、权、利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保证条件
(1)整车大修或发动机总成大修,保修期为100天或行驶里程不超过20000公里(两者超一不可,下列条款同等)。
(2)二级维护:保修时间为30天或行驶里程为5000公里。
(3)一级维护及重点修理保修时间为10天或行驶里程为2000公里。
(4)合同修理以签订合同为准,特殊事项须约定。
二、维修质量保证范围
(1)在质量保证期内(时间和里程范围须同时具备)可保修,否则不予保修,但可提供有偿服务。
(2)只对维修项目内的质量事故进行保修。
(3)只对早期出现的维修质量进行保修,对于用户判断失误等人为因素而导致损失扩大部分,不予保修。
(4)对质量事故出现后,用户应及时与维修厂联系,用户不得自行处理,并保持原始现场,否则维修厂不予处理。
(5)对于总成大修,一、二级维护,涉及转向,制动方面的重点修理,
必须检验而用户未让检验自行出厂的车辆,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6)因用户自购料修理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保修厂概不负责(须以合同约定)。
三、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权限及要求
1.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权限
(1)损失在500元以下,以过程检验鉴定为准。
(2)损失在501-1000元之内,由主管技术科长鉴定为准。
(3)损失在1000元以上,由主管厂长组织召开安全质量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鉴定及处理决定。
2.具体要求
(1)维修质量事故发生后,生产科和技术科应立即安排主修工及技术检验人员前往现场,主修工应积极配合,服从调动,对无故不去者,每次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另外根据技术鉴定结果还应承担相应质量事故责任。
(2)积极索取原始技术资料,保存损坏件,技术检验人员返回后应出出具书面技术报告,上报主管厂长,根据责任损失情况,按权限处理。
(3)技术科应定期组织召开技术检验人员质量会,总结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提高维修质量。
四、维修质量责任事故的划分及处理办法
1.属维修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1)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发生后,经有关技术人员或质管会鉴定属维修人员不按技术规范要求,或漏保、漏修、作业项目不彻底而引发造成维修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过程检验人员未履行职责的,维修人员除无条件返工外,不得二次计提工时收入,且承担质量事故损失费用(主要为材料费)的30%-40%,检验人员承担10%-20%,主管技术科长承担10%。
(2)对于出现的车辆回修或未造成大的质量事故,对用户不积极处理、推诿、隐瞒情况不报的,致使后期失去用户,经用户投诉或之后出现情况证实,由厂长办公会议制定,每次处罚主修工50元,过程检验30元,技术科长(正、副)20元/人。
从工资中扣除。
2.属技术、检验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