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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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教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和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投影仪、多媒体教室设备等。
第三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的原则,推行全员参与的教学资源共享理念。
第四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协调、监督和保障。
第五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进行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教学设计和教学研究等各项机制,促进各种电教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先人后设备”的原则,以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推动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十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积极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设计水平。
第十一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注重教学实效,不断提高电教设备的使用率和效益,达到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的目标。
第三章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服务教学,满足教学需要。
确保电教设备在课堂教学中得到充分应用,提高课堂教
学效果。
(二)公平公正,依法依规。
坚持科学合理的公平分配原则,保障教师和学生的使用权益。
(三)保密安全,防范风险。
严格管理电教设备使用,保障教学资源的安全和秩序。
(四)系统完善,逐步深化。
不断完善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推动教育信息化的深入发展。
第十三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学校教师与学生共用、统一安排的使用机制,确保电教设备得到最大化的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贯彻依法合理使用原则,遵纪守法,杜绝非法使用、浪费资源等现象。
第十五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倡导环保和资源节约理念,通过技术手段减少用纸量和能耗。
第十六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与学校教学改革的发展相适应的激励和考核机制。
第四章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内容
第十七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内容包括:
(一)电教设备使用管理体制建设。
建立健全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委员会和各类相关工作机构,明确各项管理职责。
(二)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
制定关于电教设备使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明确有关使用权限、使用方式、使用限制等具体内容。
(三)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流程的建设。
建立各类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规范和规定电
教设备的使用流程和申请流程。
(四)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评估体系的建设。
建立评估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考核,评估学
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成效。
第十八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促进教师使用电教设备的积极性。
第十九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电教设备使用监控和管理系统。
第二十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电教设备维护和维修制度,确保电教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师生使用申请和审核机制,明确师生使用电教设备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电教设备使用统一安排制度,合理安排电教设备的使用时间和场地。
第二十三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电教设备使用监督和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机制,及时解决设备问题,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教学设计和使用电教设备的能力。
第六章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电教设备使用管理的协调、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七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和考核电教设备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和问责机制,给予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学生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