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食品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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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的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和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1)组长:园长
(2)副组长:分管园长
(3)成员:保健人员、食堂管理员、教师、保育员等
2.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2)制定和修订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4)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对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四、预防措施
1. 食品采购
(1)采购食品应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2. 食品储存
(1)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2)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储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污染食品及时处理。
3. 食品加工
(1)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安全。
(3)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供应
(1)供餐时应确保食品温度适宜,避免食品变质。
(2)供餐时,应确保餐具清洁卫生。
(3)供餐后,应及时回收餐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五、应急处理
1.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2)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受影响的师生进行救治,并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宣传教育
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利用园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3.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幼儿食品安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