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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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于2013年7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渝府〔2013〕59号)批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公布:
一、规划期限及范围
(一)本次规划期限:2020年。

(二)空间层次:一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行政管辖范围,核心内容是全县的城乡发展与布局指引;二是中心城区(即南宾镇、下路镇、三河镇共12个社区和12个村的主要城市建设用地),核心内容是用地空间布局规划。

(三)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包括南宾镇的正街社区、老街社区、下街社区、横街社区、红卫社区、较场坝社区、红井社区、双庆社区、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华丰社区、龙坪村、梁峰村、红星村、灯盏村、城北村、勇飞村、黄鹿村,下路镇的红岩社区、银河村、高鹿村以及三河镇的鸭庄村、大林村、川主村。

二、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中心,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发展目标:贯彻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综合服务水平;加快产业转型,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保护生态环境,倡导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把石柱建设成为全市绿色生态经济示范县、渝东枢纽门户。

三、发展规模与城镇化
(一)城乡建设用地及人口规模:预测至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42万左右,城镇人口21万左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约为91.7平方千米。

(二)全县城镇化水平:约为50%。

(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及人口规模:人口规模约1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18.7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04平方米。

四、空间体系规划
(一)城乡空间结构:“一核、两圈、三带、四片”
“一核”即石柱中心城区,是县域功能、产业和空间的重心;“两圈”即大黄水生态旅游圈和临江工业经济圈;“三带”即东西向城镇发展带、北部城镇发展带和东南部城镇发展带;“四片”即以西沱为中心的西北部片区、以黄水为中心的北部片区、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中部片区、以马武为中心的东南部片区。

(二)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一城五组团”
“一城”即石柱中心城区;“五组团”即城东组团、鲤塘坝组团、旧城组团(南宾组团)、火车站组团(银河组团)和甑子坪组团。

五、交通体系规划:建立以铁路、公路、水运为依托的对外交通体系,形成“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渝东新枢纽和物流基地。

(一)公路:对外高速公路布局为沪渝高速、忠万高速、丰石高速和梁黔高速4条高速公路,规划总长度约156千米;等级公路布局为“一环六射八联线”,规划长度约854千米。

(二)铁路:铁路网布局为渝利铁路、沿江铁路、万黔铁路3条铁路,规划总长度约163千米。

其中,万黔铁路在石柱境内线路走向为西沱-万朝
-三河-六塘-马武,全长约81千米;沿江铁路在石柱境内线路走向为沿溪-王场-西沱,全长约19千米。

(三)港口:港区布局为“一客两货”,即西沱旅游客运码头(规划邮轮泊位1个,年设计通过能力130万人次)和江家槽与西沱货运作业区。

(四)客运枢纽:3大综合客运枢纽(即石柱综合客运枢纽、西沱综合客运枢纽、城东综合客运枢纽)、2处三级客运站(即黄水公路客运站、冷水公路客运站)、2处四级客运站(即临溪公路客运站、马武公路客运站)以及19处五级客运站。

(五)货运枢纽:4大综合型货运枢纽(即石柱物流园区、西沱物流园区、城东物流中心、沙子物流中心)、3处三级货运站(即黄水公路货运站、冷水公路货运站、马武公路货运站)、2处四级货运站(即鱼池公路货运站、临溪公路货运站)。

(六)旅游交通系统:形成“一环一轴”旅游通道(“一环”,即中心城区-沙子-冷水-黄水-鱼池-悦崃-大歇,“一轴”即河嘴-临溪-王家-鱼池-悦崃-龙沙-大歇-中心城区-六塘-龙潭-马武)。

六、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一)公共设施布局规划:行政办公用地按“县—街道(镇)”两级配置,县级行政办公用地逐渐搬迁至鲤塘坝行政中心。

加快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民族文化中心、土家族博物馆、纪念馆等县级文化服务设施。

职业教育中心布局在城东组团,强化中心城区职教功能;在保留发展现状4所中学的基础上,在城东组团、旧城组团、甑子坪组团各新增1所中学,其中甑子坪组团为完全中学。

在鲤塘坝组团建设县级体育活动中心,设置体育馆和体育场;在甑子坪组团规划预留一处体育设施用地;搬迁现状旧城组团的民族体育场至白岩寨附近进行新建,在功能上与公园相结合,共同形成中心城区一处重要的文化娱乐、大众健身场所。

县人民医院为县级综合性医院,规划从旧城组团搬迁到火车站组团站前大道南侧,其余各组团按居住人口规模预留医疗卫生用地,按标准建设医院门诊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点保护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秦良玉陵园,划定保护区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切实保护好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以及周围环境的传统风貌。

(二)给水工程规划:以龙池坝水库、藤子沟水库及龙河水为水源。

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最高日用水量约为7万立方米/日。

采取分区供水方式,各供区加强联络,发挥水厂之间的互补、应急作用。

规划2座水厂(保留现状双庆水厂,新建石柱二水厂)、新建给水加压泵站二座(城东给水加压泵站和站前大道给水加压泵站)、新建高位调节水池一座。

同时,改造和完善现状城市输配水管道,沿道路布置环状供水管网,加强供区间的供水联络,保障供水安全。

(三)排水工程规划: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建成区近期采用截留式合流制并逐步改造成为分流制。

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量为5.95万立方米/日。

扩容现状石柱污水处理厂,新建下路污水处理厂一座,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城镇综合污水、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等,排入城镇污水系统的水质需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并应满足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有关要求。

(四)电力工程规划: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最高用电负荷约为21万千瓦。

电源来自国家电网,以忠县和丰都500千伏变电站作为主要电源,地方水力发电站、风力发电站作为补充电源。

保留220千伏南宾站,新建三河110千伏变电站,保留现状110千伏大地坪变电站,升压扩容35千伏城东变电站和银子洞变电站。

中心城区将建成4座110千伏变电站。

(五)通信工程规划:预测2020年,固定电话用户11万户,移动电话16万户,宽带用户6万户,有线电视用户6万户。

保留现有通信汇接局,规划布局2座通信端局,总交换机容量13万门。

保留现状石柱邮政局,新建鲤塘坝、火车站组团等2座邮政支局。

有线电视的入户率和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数字广播电视系统,促进电信网、计算机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的融合。

(六)燃气工程规划: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用气量为17.8万立方米/日。

保留现有江汉油田建南天然气矿气源,积极开发石柱县东北地区天然气资源。

采用高压—中压二级供气系统,保留现状菜地坝储配站(气源来自江汉油田建南天然气矿)、新建城东配气站(气源来自忠县—黔江输气干线)。

输气管线和燃气设施严格按照《原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执行。

城市燃气管网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有关规定执行。

(七)环卫工程规划:至2020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20吨/天。

保留现状桥北垃圾填埋场,新建垃圾转运站4个。

完善现有的垃圾处埋场,实现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

新建工业及建筑垃圾处埋场,新建医疗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场。

公共厕所、街道废物箱、垃圾容器(间)等的配置和分布符合国家环境卫生实施规范中较高的要求。

(八)环境保护规划: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直接排放点,禁止有毒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强对水源涵养区植被的保护,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超过95%。

城市空气质量满足二级质量标准的比例为90%。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85%。

声环境指标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低于55分贝等效等级,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分贝等效等级。

(九)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中心城区按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重要建设工程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中心城区内无堤防河道的,20年一遇洪水位线以下为河道管理范围,区内应以保持天然河岸为主;有堤防河道的,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等区域为河道管理范围,对于河道堤防应按有关规定留出保护范围,严禁建筑侵占;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建设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消防规划:规划四处一级普通消防站(即城东消防站、鲤塘坝消防站、城南消防站、甑子坪消防站)。

中心城区消防给水管网与中心城区市政给水管网合用,同时充分利用龙河等天然水源。

城市道路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过的要求,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道路上空净高不得小于4米,建筑设计应严格按消防规范执行。

逐步建设比较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逐步建成计算机控制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火场实时图像传输、
调度指挥中心自动化系统。

3、防震减灾规划:采取就地疏散的原则,规划一般建筑设防烈度为6度,城市生命线工程(给排水、供电、通讯、道路、桥梁、堤坝等)及主要公共建筑(如影剧院、体育馆、医院、学校、消防站、重要仓库等)提高一度设防。

城市的对外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医疗卫生系统、粮食供应系统和消防系统是生命线系统的主要内容,应按照各系统国家有关抗震设防的标准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保证发生地震时各系统能够基本正常工作。

规划城市主次干道,过境公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保证城市震灾时交通运输及城市对外交通的畅通。

4、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重庆市石柱县县城总体规划(扩容)规划区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将规划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为影响程度小区、影响程度中等区和地质环境影响大区三个区域。

在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小区规划时,建(筑)物的布局应避免引发地质灾害, 在边坡地段应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和防治工作;在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中等区规划时,建(构)筑物的布局应避免引发地质灾害,并相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般不宜规划导致高切坡、深填方项目;地质环境影响大区一般不宜规划建设项目,确实需规划项目时,应同时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按照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对严重威胁城镇、居民聚居区、交通干线、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

同时,对自然岩质陡坡、采空区、滑坡、地裂缝及其影响地区必须实行严格管理,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对其进行深挖、高切和不合理的堆填,禁止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的行为。

5、人防规划:战时留城人口为城区人口的50%,按留城人口的7%配备人防专业队。

人员掩蔽工程按留城人员人均1.0平方米规划(新建10万平方米,建设时主要结合公建和小区的施工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一般不单独修建)。

在中心城区内设置人防指挥所一处。

6、避难场所规划:按照人均避震疏散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规划避震疏散场地,利用城区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空地等作为避震疏散场地;避难场所应建设必要的市政、治安和医疗救助等配套设施。

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抗震救灾,将部分地下空间作为抗震救援物资储备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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