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准法的范畴、规范结构与私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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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Normative Structure and Private Law Validity of Labor Standard Law 作者: 沈建峰
作者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 法学研究
页码: 76-94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2期
主题词: 劳动基准;强行法;私法效力;反射效力;双重效力
摘要:劳动基准法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强行性法律规范的总合.根据规范的效力结构,其可以分为私法性劳动基准法、公法性劳动基准法和双重效力劳动基准法三类.立法如何安排特定劳动基准法规则的效力结构,取决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者利益以及立法技术考量等多种因素.不论何种效力结构的劳动基准法规范,最终都可以产生私法效力.对公法性劳动基准法规范而言,这主要表现为反射效力、双重效力、公法的违法控制效力等.劳动基准法对劳动关系的私法效力具体落实在劳动关系主体准入、行为有效性控制、给付义务履行等方面.对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效力的劳动基准法而言,应协调两种效力的关系,在规范内涵确定上,应以劳动法上的理解为起点,同时考虑公法本身的价值和体系,允许相关规范的内涵确定在公私法领域有所差异;在实施机制上公法救济和私法救济应并行不悖,并通过当事人选择解决其中可能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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