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沧州市南皮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暂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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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幼升⼩不过是未来进⼊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的真实⽬的是紧紧瞄准⾼考的。
因此幼升⼩既要看⼩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的初中、⾼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复杂了。
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为各位分享了2020年河北沧州市南⽪县⼩学招⽣⼊学⼯作暂⾏⽅案,欢迎⼤家的关注。
为进⼀步完善义务教育招⽣⼊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真正实现县域内“阳光招⽣”⼯作⽬标,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通知》(冀教基〔2020〕3号)和《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实施办法》(沧教基〔202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案。
招⽣规模及招⽣计划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规定,结合河北省中⼩学办学标准设置各学校招⽣规模,在此基础上制定2020年招⽣计划。
(⼀)县直及城乡结合部⼩学招⽣规模及2020年招⽣计划
迎宾⼩学:6轨36个班,招⽣规模1980⼈;2020年计划招收6个班,330⼈。
东兴⼩学:6轨36个班,招⽣规模1980⼈;2020年计划招收6个班,330⼈。
实验⼩学:5轨30个班,招⽣规模1650⼈;2020年计划招收5个班,275⼈。
育才⼩学:6轨36个班,招⽣规模1980⼈;2020年计划招收6个班,330⼈。
安顺⼩学:4轨24个班,招⽣规模1320⼈;2020年计划招收4个班,220⼈。
馨明⼩学:4轨24个班,招⽣规模1320⼈;2020年计划招收4个班,220⼈。
东升⼩学:4轨24个班,招⽣规模1320⼈;2020年计划招收4个班,220⼈。
北城⼩学:1轨5个班,招⽣规模275⼈;2020年计划招收1个班,55⼈。
黄家洼⼩学:1轨6个班,招⽣规模330⼈;2020年计划招收1个班,55⼈。
(⼆)民办学校招⽣规模及2020年招⽣计划
振华学校:⼩学四⾄六年级招收14个班,招⽣规模770⼈。
2020年⼩学4年级计划招⽣3个班165⼈。
博⽂学校:⼩学1轨六个班,招⽣规模330⼈;2020年计划招收⼩学1个班55⼈。
张之洞学校:⼩学2轨12个班,招⽣规模660⼈。
2020年计划招收⼩学2个班110⼈。
洪升⽂武学校:⼩学1轨6个班,招⽣规模330⼈。
2020年计划招收⼩学⼀年级1个班55⼈。
招⽣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2020年招⽣计划,划定各学校招⽣范围。
(⼀)县直及城乡结合部⼩学招⽣范围
迎宾⼩学:招收房产在青少年活动中⼼以西、东兴中⼤街以西,将军路以南,光明中路、光明西路以北,明槐北⼤街以东;⾦刚西路以南,光明西路以北,明槐中⼤街以西,安顺中⼤街以东城区内的适龄⼉童。
实验⼩学:招收房产在迎宾南⼤街以西,西环路以东,光明中路、光明西路以南城区内的适龄⼉童以及具有崔称砣、南花园、王古头户籍或房产的适龄⼉童和在南⽪⼀中校内居住且城区内⽆房产的南⽪⼀中教师⼦⼥中的适龄⼉童。
育才⼩学:招收房产在迎宾南⼤街以东,光明中路、光明东路以南城区内的适龄⼉童;东兴中⼤街以东、⾦刚东路以南、光荣北⼤街以西、光明东路以北的适龄⼉童以及具有南关、东⼩庄户籍或房产的适龄⼉童。
东兴⼩学:招收房产在青少年活动中⼼、光荣北⼤街以东,光明东路以北城区内的适龄⼉童以及翟官屯、⼩王庄户籍或房产的适龄⼉童。
安顺⼩学:招收房产在明槐北⼤街以西、⾦刚西路以北城区内的适龄⼉童;安顺中⼤街、安顺北⼤街以西、光明西路以北和西环路以西城区内的适龄⼉童。
馨明⼩学:除本区域外,招收:1.在明槐⼤街以西城区内租住房屋的进城务⼯、经商随迁⼦⼥中的适龄⼉童。
2.按照“⼀⽚多校”的原则,招收居住地在西环路以西城区内的适龄⼉童。
黄家洼⼩学:除本区域外,招收在明槐⼤街以西城区内租住房屋的进城务⼯、经商随迁⼦⼥中的适龄⼉童。
东升⼩学、北城⼩学:除本区域外,招收在明槐⼤街以东城区内租住房屋的进城务⼯、经商随迁⼦⼥中的适龄⼉童。
(⼆)乡镇⼩学招⽣范围
乡镇⼩学由各中⼼校按学校布局及学⽣分布情况,合理调整招⽣范围,确保学⽣就近⼊学。
(三)民办学校招⽣范围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相关规定,各民办学校招⽣范围要优先满⾜本县域的学⽣⼊学需求,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在县域外招⽣,但⼀般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招⽣条件
(⼀)城区中⼩学
1.具有南⽪城区内房产且连续居住三个⽉以上(截⾄报名⽇期⽌)。
需提供户⼝本(如果户⼝和祖辈在⼀起需提供学⽣出⽣医学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接种卡、连续三个⽉以上⽔电费票据(截⾄报名⽇期⽌并且⽔电符合正常⽣活⽤量)。
2.进城务⼯⼦⼥⼊学需提供户⼝本、⽗母劳动合同、租房协议和所租房屋房产证、接种卡等证件,进城务⼯时间截⾄招⽣报名⽇期⽌需满⼀年以上。
3.经商办企业的⼦⼥⼊学需提供户⼝本、租房协议和所租房屋房产证、⼯商营业执照、接种卡等相关证件,⼯商营业执照截⾄报名⽇期⽌须满⼀年以上。
4.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户⼝本、⼯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必须与学⽣⽗母姓名⼀致。
5.报名所有证件必须为原件,同时提供⼀套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全部由招⽣学校留存备查。
(⼆)⼆⼿房必须办理过户⼿续且过户时间截⽌报名⽇期⽌需半年以上。
房产购买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招⽣报名依据材料。
(三)以祖辈房产报名⼊学的适龄⼉童,户⼝在祖辈(祖⽗母、外祖⽗母)户⼝名下截⾄报名⽇期⽌需满⼀年以上,且⽗母在城区内⽆房产(需开具⽗母城区内⽆房产证明)。
适龄⼉童与祖(外祖)⽗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母是独⽣⼦⼥的,提供其⽗母独⽣⼦⼥证、其祖(外祖)⽗母房产证、⽗母双⽅的⽆房证明;其⽗母不是独⽣⼦⼥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1个学位。
(四)年龄条件。
本学年⼩学⼀年级招收2014年8⽉31⽇以前出⽣的适龄⼉童。
县直幼⼉园⼩班招收2016年9⽉1⽇⾄2017年8⽉31⽇时间段出⽣的适龄幼⼉。
相关规定与要求
(⼀)县直中⼩学招⽣相关规定与要求
1.学校招⽣⼯作校长为第⼀责任⼈,县直中⼩学要成⽴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招⽣⼯作领导⼩组,明确宣传、审核、登记、调查、公⽰等各环节⼈员的责任。
2.各单位要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招⽣报名时间表和本学校的招⽣流程,分别对监护⼈⾝份证、房产证、户⼝本、出⽣医学证明等证件逐⼀核对,确保准确⽆误。
对疑似是否在所购房产居住、⽗母是否均在企业务⼯的学⽣要进⾏⼊户、⼊企调查。
3.对房产证、户⼝本、营业执照、⽔电费票据等相关证件,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教育、公安、住建、⾃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管、税务、电⼒、⾃来⽔公司等部门组织专业⼈员适时统⼀进⾏查验。
4.⾸次学校招⽣报名时必须严格审查,资料不合格的不予接收,并告知家长原因,学校要做好相关记录留存备案。
5.对初审不合格家长有异议的,由学校复审;如仍有异议,可作为特殊问题上报教育局招⽣监督指导⼩组,由监督指导⼩组进⾏仲裁并联合学校招⽣⼩组认定。
6.家长由于各种原因错过学校统⼀招⽣报名时间的,招⽣学校可以作为招⽣遗留问题上报。
7.招⽣学校⼊户调查时应果断排除,当⾯告知家长调查结果,并留有相关依据材料,家长签字,以备查证。
8.对于个别⼩区⽆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正规⽔电费票据的,学校要⼊户调查确定其房屋产权和实际居住的真实性。
9.学校上报阳光招⽣办公室的各项数据、材料要求校长签字盖章,各招⽣监督指导⼩组上报的数据、材料监督指导⼩组成员签字确认。
10.阳光招⽣办公室签发的公⽂,招⽣监督指导⼩组、各招⽣学校要及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执⾏。
11.教育局招⽣监督指导⼩组、各学校招⽣领导⼩组对学⽣⼊学审核裁定要遵循公平公正、信息共享、共同负责的原则。
(⼆)乡镇中⼩学招⽣相关规定
乡镇中⼩学招⽣应严格按照中⼼校和教育局划定的招⽣范围招收,不得跨范围招⽣。
(三)民办学校招⽣相关规定
1.民办学校招⽣⼯作必须与公⽴学校同期同步进⾏,不得提前,⾮招⽣时间不得随意招⽣。
2.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成绩或证书作为招⽣依据,不得以⾯试、测评等名义变相“掐尖”选拔学⽣,任何以选拔⽣源为⽬的各类考试,⽆论什么形式均属违规⾏为。
3.必须严格遵守招⽣计划,不得突破招⽣计划⼈数,不得突破班额上限⼈数,超计划招收的学⽣不予注册学籍。
报名⼈数超过招⽣计划的,可以按照报名顺序或摇号的⽅法确定招⽣⼈选。
4.严格学籍管理,严禁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借读⽣”,出现“⼈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格学⽣转学管理,凡转⼊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班额达到56⼈及以上)的,不得再接收转⼊学⽣,待出现空余学位后,按照转学要求,⽅可办理。
5.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虚假招⽣宣传,招⽣⼴告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发布。
6.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招⽣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以及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年检不合格、消减招⽣计划、停⽌下年度招⽣等处理。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学校要在摸清适龄⼉童少年底数的基础上,建⽴健全2020年县、乡、村、校4本适龄⼉童少年义务教育⼊学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学通知书制度。
⼀年级招⽣中,各校要严格按照本招⽣区域内的适龄⼉童总数,逐⼀落实每⼀名学⽣的招⽣去向,全⾯掌握每⼀名学⽣的⼊学情况,做到不少⼀⼈;七年级招⽣中,各初中要严格按照招⽣范围内的注册学籍的⼩学毕业⽣数,逐⼀落实每⼀名⼩学毕业⽣的升学去向,去往外校就读的要掌握其详细信息,确保每⼀名⼩学毕业⽣都升⼊初中就读。
(五)关注特殊学⽣招⽣。
各学校要做好留守⼉童和残疾⼉童的⼊学⼯作,保障留守⼉童全部⼊学,保障残疾⼉童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
责任追究
(⼀)各招⽣学校要严格执⾏招⽣计划,不得擅⾃突破招⽣计划⼈数,不得按学习成绩分快慢班或重点班、⾮重点班。
要严格控制班额,各初级中学、乡镇⼩学(含民办中⼩学)不得出现56⼈及以上的⼤班额;县直5所⼩学1-4年级不得出现56⼈及以上的⼤班额,5-6年级在原有56⼈及以上⼤班额的基础上,只减不增;有条件的学校要按照⼩学每班不超过45⼈、初中每班不超过50⼈招⽣。
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员责任。
(⼆)各学校擅⾃超出招⽣计划招收的学⽣⼀律不予注册学籍,超计划招收的学⽣⼀律退回应就读学校;
(三)严格控制学⽣⾮正常跨区域流动,对跨范围招收和变相招收的“择校⽣”“低龄⽣”⼀律不予建⽴学籍并责令退回原招⽣学校,给予招⽣学校校长通报批评并做出书⾯检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应党政纪责任。
(四)招⽣学校要指定专⼈对学⽣提交的各类报名原始证件进⾏妥善保管,如出现证件丢失、损坏等问题由招⽣学校⾃负,并追究相关⼈员责任。
(五)招⽣审核把关过程中,对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的责任⼈给予扣发⽂明奖和绩效⼯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处分。
(六)对伪造各种证件的学⽣监护⼈,扣发证件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退回应就读学校。
(七)招⽣学校要将招⽣学⽣的姓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等情况进⾏公⽰,公⽰期为⼀周,对在公⽰期内被举报的不符合所在学校招⽣条件的学⽣,⼀经查实,清退回应就读学校。
(⼋)严禁各校通过任何⽅式为外来招⽣⼈员提供学⽣信息,对提供信息的相关⼈员给予扣发⽂明奖和绩效⼯资等处分。
(九)学校招⽣要按照免试⼊学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招⽣⼊学考试。
全县集中统⼀招⽣报名时间
普通中⼩学(含民办学校)招⽣报名时间:2020年8⽉3⽇⾄5⽇。
本⽅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届时,南⽪县教育局成⽴阳光招⽣⼯作领导⼩组,并下设阳光招⽣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的各项指导监督事宜。
本⽅案解释权为南⽪县教育局阳光招⽣办公室。
咨询电话:8560139、856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