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在沪工作者家属申请居留许可的手续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在沪工作者家属申请居留许可的手续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
1、来沪任职或者就业外籍人员的外籍家属;
2、来沪常住外籍记者的外籍家属;
3、来沪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外籍人员的外籍家属;
4、已经取得本市户籍来沪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外籍家属;
5、来沪工作港澳居民和华侨的外籍家属。
二、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18周岁以下、70周岁以
上申请人和居留许可过期后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以免交健康证明);
5、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6、提交来沪工作人员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
代表机构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7、提交来沪工作人员有效的护照和居留许可原件以及复印件;港澳居民和华侨提交《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或者《上海市居住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8、留学归国人员外籍家属,提交市人事局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籍家属包括随行人员配偶、父母和18周岁以下子女;
2、18周岁以上和70周岁以下首次申请的,须亲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