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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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当地、公安报告。
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当地、公安报告。
五、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
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学校要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七、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教师听课与评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从而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特制定教师听课与评课制度。
一、听课节数: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二、听课形式:
1、单独听课:学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学校、年级领导及教研组长等都可以随时到教室听课;其他教师之间单独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学校或教研组统一组织的评比课、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研讨课、展示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4、利用网络资源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教师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关闭手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的各项内容,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随时摘记讲课的优缺点,撰写教学建议
和总体评价意见。
4、凡是学校和教研组统一组织的评比课、公开课等,同学科的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同时鼓励教师跨年级、跨学科听课。
5、教研组长要组织教师按时听课,对无故不参加者,教研组长要作好记录。
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记录或假造听课记录。
6、各任课教师应积极欢迎其他教师听课,不得因有人听课而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更不能拒绝别人听课。
四、评课要求:
1、集体听课后,教研组长应及时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活动。
2、听课教师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既要认真听取别人的见解,做好评课记录,更要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自己在听课中所发现的优缺点以及自己的建议毫无保留地说出,供大家参考和评议。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由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五、评课内容:
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教材处理、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学过程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
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六、检查与考核:
教务处会同各年级对教师听课与评课情况每学期至少检查3次(于开学4周后和期中、期末各一次),检查内容为教师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等方面,检查结果将计入教师业绩评估成绩。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
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预防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
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
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
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于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
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
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
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
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
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
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
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
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聘。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
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
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
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现实中,发生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学校,往往也是管理松散、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学校。
与企业员工在上班期间的行为受到所在单位较多的管束不同,教师在平时的上班时间内,除了上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课时规定之外,其他时间多由教师个体自主安排工作事项,个别责任心不强的
教师在上班时间干着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私活也并不罕见。
从聘用关系上看,上班期间应当是受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时间,受聘者在这一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否则即构成了对聘用关系的违背。
为保证上班时间的劳动效率,用人单位有权对受聘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受聘者不得对此予以拒绝和排斥。
对于学校而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学校有权也应当对教师在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防止个别教师失职甚至“出轨”。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
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
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
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五、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
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学校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一)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以往,个别学校发生了教师性侵害学生事件之后,出于各种考虑(如怕影响学校名誉、影响学校参评先进等),学校领导往往不情愿、不积极立即上报案情,而是极力瞒报、缓报,或者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认为是否报案应由受害学生的家长自行决定,与学校无关。
个别学校领导甚至越俎代庖,力促受害学生的家长与施暴教师进行“私了”,意图将案件“内部消化”。
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须知,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性侵犯已构成违法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追诉,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
学校的瞒报、缓报之举,是对施暴者的袒护和纵容,更是对受害者的冷漠和伤害,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
不仅如此,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让施暴者在违法犯罪的泥塘中越陷越深,从而让受害学生遭到更大的伤害或导致其他学生受到新的伤害。
在对待、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问题上,学校应当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
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有鉴于此,《关于**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中明确指出,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
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学校还应当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
鉴于性侵害案件的敏感性,学校知情人员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
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还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教师教科研制度
教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我校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创建科研特色学校,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位教师每学期要精读一本课改理论专著,四十五岁以下教师每人每学期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
要求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读书心得(不少于1000字)。
四十五岁以上的教师撰写读书心得一篇(不少于1500字)。
2.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教科研活动和各类培训活动。
外出学习教师代表学校,应自觉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影响和损坏学校声誉,必须遵守活动纪律和要求,自始至终地参加活动,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学习完毕要向其他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和体会,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外出学习教师上汇报课或讲座。
3.每周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学科教科研活动,每次活动不得迟到、缺席,有事要请假。
4.按时参加每次教研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5.积极承担各项教学研究任务。
二、课题管理制度
(一)课题立项
1.课题选题
(1)课题一般为应用研究性课题,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以教育的客观事实为依据,所选定的课题具有特色。
(2)应针对我校教育改革某些前沿问题确立课题,体现选题的前瞻性、新颖性,且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创新价值;
其预期成果有利于科学决策和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有推广应用价值。
2.课题申报
上级课题申报
(1)申报人须按规定填写《小学课题申请书》,经学校审核,鉴定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2)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其他合作人应有具体负责内容,分工明确,无虚挂名现象。
(3)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无充分理由而终止课题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校级课题的申报
(1)校级课题申报原则上实行限时受理、定期评议的办法。
校级课题一般每学年度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份。
(2)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受理,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3)申报个人或研究团队须填写统一制定的《小学申报表》。
《小学申报表》须经所属年级组和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个人申报由各教研组上报校教师发展中心。
(4)同一时间内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由学校或市级以上门下达的课题,选拔优秀教师同时进行研究。
)(5)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课题者,2年内不得申
报新课题。
(6)鼓励合作研究,以教研组或研究团队为单位,确立课题,设课题主持人一名(最多不超过五名),负责研究工作。
3.课题审批
(1)课题的确定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质量的原则,对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予以优先考虑。
(2)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初审后进行评议,并形成文字鉴定。
(二)组织和管理
1.课题的规划、组织、协调、审批及管理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
2.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将对课题进行评估检查(包括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不定期检查等、结题验收工作)。
3.课题负责人要组织课题组成员的培训、交流、研讨活动,提高课题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和业务水平。
4.课题组重要研究活动和重要研究阶段成果应按时整理并报相关处室。
5.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并
定期填报《课题研究工作申报表》,及时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6.课题组应完成书面的阶段总结报告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应组织具有一定影响的课题研讨会,以利课题的边研究、边交流、边推广。
7.课题组应切实加强课题资料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①课题申请书②研究工作中的各种文字、照片、声像记录材料、研究效果测试记录;③阶段(中期)成果研究报告、检测报告、论文、案例、结题报告。
④成果鉴定申请表、成果鉴定,结题证书;⑤成果应用推广情况,成果发表或获奖证明材料。
8.课题的实施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对研究作重大变更时,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学校批准。
①变更课题负责人;②改变课题名称;③改变成果形式;
④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⑤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⑥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撤销课题:
①一个月内不组织相关活动,一学期不交相关资料的。
②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④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三)结题鉴定
1.结题条件
(1)按照计划完成了全部研究任务,实现了预定的研究目标。
(2)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工作报告已经完成。
(3)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资料已整理齐全。
2.结题程序
(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申报人应在一个月内向学校相关处室提出结题申请,并附下列材料:①课题申请书。
②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③课题研究中期报告。
④课题工作报告。
⑤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主要资料。
(2)相关处室受理申请后,将根据课题鉴定的需要,组织对课题的检测。
检测的重点在于验证课题研究的真实性和研究目标达成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检测一般采用查询研究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和现场考察等方式。
(四)成果评奖
对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小学教师实绩考核细则》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成果推广
教导处重视课题成果的价值,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在全校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促进
成果的应用推广。
五、归档程序:
1.教职工将各类教学获奖证书、证件和复印件交相关处室。
2.相关处室对原件验证后发还本人,将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