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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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合同
甲方(矿业权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规,就压覆矿产补偿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压覆矿产信息
1.1.乙方拟建如下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与甲方的探矿权存在重叠,乙方就压覆部分的矿产资源对甲方进行补偿。
1.2.乙方工程项目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用地取得方式:
(4)项目用地范围:
(5)压覆范围:
1.3.甲方探矿权信息如下:
探矿权勘查许可证编号: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审批发证机关:
授予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申请在先
授予时间:年月日
其他信息:
地理位置:;勘查区块面积为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勘查区块范围坐标为:(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以下简称“探矿权”)
2.补偿款及支付
2.1.双方同意,按本条约定确定压覆矿产补偿金额。
2.2.压覆探矿权价值评估
2.2.1.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启动压覆探矿权价值的评估工作。
2.2.2.评估机构:由双方共同选定。
2.2.
3.评估机构选定后,双方应配合评估机构评估工作。
2.2.4.评估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2.5.评估范围:对压覆范围内的资源量和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
2.3.压覆矿产补偿金额计算
双方同意,以下列项目金额之和,作为压覆矿产补偿金额:
2.3.1.甲方就所压覆资源储量已缴纳的资源价款;
该项金额以甲方缴纳资源价款根据压覆范围折算。
2.3.2.甲方就所压覆矿产资源的勘查投入、已建的生产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该项金额如有争议,由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3.3.压覆矿产资源的预期利益价值;
该项金额以评估机构报告为准。
2.3.4.甲方因矿产压覆,办理矿业权变更、注销手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该项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2.3.5.额外补偿:人民币(大写)元(¥元)。
2.4.双方应在评估机构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压覆矿产补偿金额。
2.5.特别约定:如果双方无法就压覆矿产补偿金额在上述期限内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执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压覆矿产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6.压覆矿产补偿付款方式
2.6.1.压覆矿产补偿金额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压覆矿产补偿。
2.6.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7.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特别约定
3.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安全生产。
若在压覆的探矿权范围内因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引发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依法完成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见附件)。
3.3.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确定的压覆矿产补偿金额后,甲方不得再因压覆范围内的压覆矿产补偿事宜向乙方主张其他权利、赔偿、费用,不得妨碍乙方正常施工。
4.合同联系方式
4.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4.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4.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4.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4.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5.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附则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6.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关于压覆矿产补偿金额的补充协议
甲方(矿业权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压覆矿产补偿金额,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压覆补偿金额
1. 双方确定,压覆补偿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
2. 压覆补偿金额计算明细如下:
(1)甲方就所压覆资源储量已缴纳的资源价款:¥元
(2)甲方就所压覆矿产资源的勘查投入、已建的生产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元
(3)压覆矿产资源的预期利益价值;¥元
(4)甲方因矿产压覆,办理矿业权变更、注销手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元(5)其他额外补偿:¥元
3. 双方确认已经依据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凭证核实上述压覆补偿金额,均对上述金额无异议。
二、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压覆矿产补偿金额。
三、附则
1.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以双方签订的《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合同》为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