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会议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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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会议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农委的职责和几年来我省开展一事一议的实践,就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讲四点意见,请*省长和与会同志指正。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
200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中,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改革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的方向是: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
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解决,筹资实行上限控制。

这一改革开全国
之先河。

当时“一事一议”筹资的标准是参照税费改革前1999年的基数计算的。

1999年,全省“三提五统”32.71亿元,其中“三提”为16.7亿元,“三提”中的公积金是6.25
亿元,公益金3.5亿元,两项合计9.75亿元。

本着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将“一事一议”总额确定为7.5亿元,人均15元的标准;原先强行让农民承担的30个劳动积累工和义务
工也要求在三年时间内逐步降低,即2000年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两工不超过20个,2001年不超过15个,2002年不超过10个,从2020年起,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
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劳务,也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民主
讨论,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上限为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超过10个标准
工日。

“一事一议”政策的实行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创新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
方式。

据统计,从2000年到2020年,我省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共筹资26.24亿元,平
均每年2.9亿元;筹劳8.5亿个标准工日,平均每年0.94亿个。

使用重点主要集中在兴
建村级道路,约占筹资总量的60%以上;其次是农田水利建设,占25%以上,用于造林、
改水改厕、路灯安装、市场改造等较少。

实践表明,通过一事一议,不仅改善了农村的生
产生活条件,而且广大村民的直接参与,促进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
治原则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为防止“一事一议”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我省从一开始就注重对“一事一议”的监管。

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如《××省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
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未承包土地并从事工
商等其他产业经营活动的农民交纳村集体公益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省村级兴办
公益事业筹资办法》。

2002年11月,省人大还通过了《××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
资筹劳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切实提高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
乡发展的要求,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广大农民共享改革成果。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发展格局造成了广大农民应当
享有的公共服务没有得到保障,城乡间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范围差距较大。

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大政府对村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道路、饮水、环境卫生等公益事
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引导农民发挥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的洒向农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成果。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改善村容村貌。

我省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广大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建立“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和聚集民力,形成农村公益
事业发展新机制。

在这一机制推动下,广大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政府的支持下,重点
建设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有利于尽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增强农村发展后劲。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转变干部作风。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确立农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就迫切需要农村基层干部转变作风,改进方法,由原来的行政命令和说教式动员方式转
向注重引导、民主协商。

这种转变,不仅可以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民权益,而且有利于
营造健康良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氛围,将给农村的全面发展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

三、要充分正视试点工作的复杂性
我省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已有九年的实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这项
工作的复杂性,认清存在的问题,加以防范,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康
发展。

1、“一事一议”在实施中不够规范。

一些地方在操作过程中改变决策程序,调整使
用方向,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七种:一是不按规定议事,用村组干部会、党员会代替村民大会或代表会;二是把“一事一议”的议事筹资当作固定筹资项目;
三是筹资按承包土地面积计征,或人地不同比例计征;四是所筹资金没有用于所议项目,
挪作它用;五是强行以资代劳;六是筹资筹劳不公开或公开的不充分,缺乏监督;七是一
些地方政府强行筹资筹劳作为项目配套。

如某市为完成“村村通工程”,要求三年完成九
年的一事一议筹资;某县部分乡镇道路集资人均达120元,群众反对,为上门筹款,发生
干部殴打群众事件;北方某乡镇提出,对一周内完不成“村村通”筹资任务的村干部要收
回工资卡等等。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模减少,相应村级负债增加。

“一事一议”在实际操作
过程中也面临一些矛盾,比如,多数人受益与少数人受益如何兼顾;多数人赞同与少数人
反对如何协调;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如何确定;同一项目在不同地区的成本差异如何调节等。

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使得一些地方有事不议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统计,2000年,全省约有37%的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资2.76亿元,以后逐年
减少,到2020年,全省开展“一事一议”的村下降到17%,筹资额减少到1.3亿元。

筹劳也由2020年的4629项下降到2020年的1303项。

此外,“一事一议”工作开展的地区也不平衡。

总体来看,沿江和江南地区普遍开展
较少,一般不到10%,江淮地区在25―30%,淮北地区在35%以上。

在同一地区差异也较大,如六安市舒城县开展“一事一议”的村达到70%以上,而裕安区每年“一事一议”的村只
占10%。

由于不少地方“一事一议”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致使当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完全
依赖政府,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上项目,便举债投入。

据统计,仅2020年一年,我省因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新增的村级债务有4亿多元。

今年5月,我委对三市六村的调查,因公益事业投入造成的负债占村级新增债务的22%。

3、一些乡村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村民主决策的方法。

据我委调查,一般村级领导
班子力量较强、决策较为民主、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搞得较好、所筹的资金和劳务能真正
用于办实事的地方,“一事一议”开展较为容易;反之则难以开展。

“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政策的全面推开对基层干部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目前,我们一些基层干部,还习
惯于家长制、一言堂,民主议事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还有县乡干部更希望通过集中使用
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开展农村基础建设。

所以,我们应针对
“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加强乡村干部的群众观念教育,不断提高
其民主管理水平。

四、明确职责,主动配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为广大农民造福的民生工程。

各级农业部门作为村级公益事
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部门,要把握村级组织特点,在认识上,
要明确这项工作的主体和受益者是广大农民,学会做过细的工作,学会同农民打交道,善
于发现和总结广大农民的创造。

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和赵省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引导农民积极开展“一事一议”,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把好事办好。

1、严格审核“一事一议”筹资范围。

审核议事项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重要
环节,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适用范围、筹资筹劳对象、限额标准的审查。

要审核议事程序是否民主,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的议事项目,不得审批。

在审核项目内容时要注意量力而行,对脱离农
民实际承受能力的项目,要予以劝退,防止新增村级债务。

2、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的财务管理。

为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集资金
与补助资金的使用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一事一议”筹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
管理。

指导村级组织将筹集资金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所筹资金的财务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项目预决算以及资金使
用进度等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严防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

为了避免一事一议成为增加农民负担的一个新“口子”,应严格“一事一议”奖补的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要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初审、复审的议事项目,要予以制止;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要责其纠正,追回资金,并按规定追究责任;对“一事一议”筹劳实行以资代劳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不得强行实施;要畅通信访渠道,对农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4、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指导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各项基础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和手段,促进奖补工作规范实施;要改进工作方法,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指导其制定规划,确定项目,完善程序;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试点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主动配合好综合改革、财政部门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指导和项目监管,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开展。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一心一意等着你,十分幸福拥有你,百分之百爱着你,千里迢迢难见你,十万火急发给你,百万人中找到你,千万不能失去你,真的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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