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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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
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按照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转入整改落实阶段。
为进一步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治理效果,巩固治理成果,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认真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改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治理“小金库”的文件精神,在自查自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深入领会“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根据《通知》精神,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三)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制订切
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整改及时。
(四)在统一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政策、制度的规定进行必要处理。
对举报有功人员,要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五)认真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的主要措施。
(六)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彻底铲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来源。
二、整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领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提高对“小金库”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使中央确定的“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和“自查从宽从轻、被查从重从严”的处理政策深入人心,打消侥幸心理,彻底暴露本企业的“小金库”问题。
(二)全面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
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各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尤其是自查自纠“零申报”、内部重点检查“零问题”和基础管理薄弱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重新排查,包括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动员部署是否深入、工作机制是否有效、自查范围是否全面、工作措施是否扎实、自查结果是否真实、风险排查是否彻底、“小金库”问题是否完全暴露等。
国资委近日印发的《通知》精神,在“回头看”活动中,企业主动补充申报的“小金库”仍按照自查自纠政策从轻从宽处理。
在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的三年内,国资委将把“小金库”作为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以后新发现的“小金库”,无论何时设立,均视为新设“小金库”行为,从重从严处理。
各单位要认清形势,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开展“回头看”活动,抓住最后的机会,彻底暴露本单位的“小金库”问题。
各单位要全面部署,加强督导和检查,进一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回头看”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各单位应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分析本企业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结合管理隐患排查结果,组织制订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隐患,坚决杜绝“查而不纠”和“前清后乱”。
对自查发现的“小金库”,在认真核实余额的基础上,及时纳入单位规定账簿核算,规范进行财务、税务处理;对于小团体私分、挪用的“小金库”,要及时予以追回;对自查上报的“小金库”,要按照自查自纠有关处理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必要处理。
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现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容易出现“小金库”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准确把握自查自纠处理原则,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在“小金库”治理过程中,无论“小金库”是哪一任领导设立的,现任领导都要按规定坚决予以纠正,否则追究现职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要按自查和被查政策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在以后年度的各类财务、审计及监事会监督等检查中,一旦发现企业设有“小金库”,不
论是什么时间设立的,一律按照新设“小金库”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各单位要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坚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五)全面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各单位要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作法、经验和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效,对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管控能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的推动作用,以及“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的主要措施。
各单位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小金库”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发现“小金库”的单位,每个单位应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将典型案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上报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确属客观原因无法在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情况、说明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一并上报。
各单位要整理本单位的“小金库”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各级领导人员和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从思
想层面、道德层面筑起坚固的防线。
(六)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小金库”存在形式,清理的特殊管理资金(资产),暴露的各类管理隐患,摸清“小金库”产生的根源,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完善体制、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综合采取完善治理结构、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分配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职务消费、加强警示教育、细化处罚措施等办法,“开前门,关后门、堵旁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预防“小金库”产生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来源。
各单位要将防治“小金库”列为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长期保留“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实现“小金库”防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集团公司将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把“小金库”问题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同时制定“小金库”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常抓不懈。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从严要求,务求实效
“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形成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涉及款项不追缴不放过、相关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各单位要将“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整改方案的实施落实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整改事项的指导、落实;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扎实推进
各单位要加强整改工作组织机制,各项工作责任部门对分工整改落实事项要超前考虑、周密计划,认真履行职责。
各配合部门要根据整改事项的计划安排,与有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使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各单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应及时听取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加强指导。
责任领导对分工负责的整改事项,要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
整改落实期间,各单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整改工作的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