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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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
正文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
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开展好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宿州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为“消费与安全”。

为把此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给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服务
广大消费者;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建设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宿州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冬云担任组委会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及成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各县区要成立纪念活动的相应组织。

组委会领导及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主任:张冬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朱豫闽市政府副秘书长
左宁市工商局局长
陈怀印市工商局副局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文广新局、市烟草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文明办、拂晓报社、市质量管理协会、市律师协会、市消费者协会。

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陈怀印市工商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勇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局长
张涛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
王冰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冯从会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李志强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局长
吕延青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
崔涛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李杰埇桥区工商局局长
陈武工商局宿城分局副局长
三、活动内容
(一)市领导在本市主要媒体发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讲话或文章;
(二)宿州市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安排3·15纪念活动;
(三)组委会召开纪念活动新闻联席会,公布纪念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布201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四)3月15日在文化广场举办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启动仪式;
(五)在文化广场举办精品展示及文艺演出活动;
(六)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房管局、环保局、国土局、律师协会以及诚信单位企业设立咨询服务台,集中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和消费维权大型咨询活动;
(七)印发10万份“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专刊宣传材料;
(八)与拂晓报、电视台等媒体联合开办专题、专栏;
(九)举办维权打假图片展、真假商品实物对比展;
(十)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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