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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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
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01.05
•【字号】琼旅假日办发[2012]1号
•【施行日期】2012.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海南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假
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琼旅假日办发〔2012〕1号)
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春节即将到来,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按照全国假日办《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2012年“中国欢乐健康游”这一主题,精心组织春节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和谐、效益”四统一,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团圆的春节假期。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一)坚持安全第一。

春节假日是我省旅游的传统旺季,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来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有关接待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要严格执行春
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各项工作程序,做到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保证信息畅通、快速跟进、措施到位,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保障出行安全。

春节探亲、返乡、旅游等各方面人流汇集,交通安全压力大,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相关单位要加强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旅游点的客流疏导;要制定应对大雨、大雾天气的应急预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要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要科学调配运力,避免大规模游客滞留,并做好因航班延误、旅客滞留的应急和后续服务工作;要增加售票窗口、增设临时窗口,做好网上购票、电话购票相关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出行购票。

(三)排查安全隐患。

1月20前,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部署开展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大检查,组织旅游接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隐患。

对飞机、火车、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等游客运输工具,对攀岩、蹦极、漂流、射击等安全事故易发项目和大型游艺设备,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及群体伤亡的大众娱乐场所、宾馆旅店、餐馆摊点,要重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旅游场所和接待单位不发生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事故。

要重视乡村旅游、自驾车游、自助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

二、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
(一)规范市场秩序。

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继续落实对酒店价格实施临时干预的有关规定,采用限定涨幅和超标报核相
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非法炒卖客房等行为,避免春节假日期间再次出现“天价客房”。

各旅游企业要提前做好旅游预订工作,确保游客旅游行程顺畅。

(二)丰富市场供给。

针对春节旅游市场特点,积极组织推出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增强旅游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满足多层次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

完善公共休闲场所和休闲设施,鼓励博物馆、文化体育场馆和旅游景点扩大免费开放范围,倡导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假日休闲活动。

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开展跨区域协作,增强旅游便利性,让假日旅游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深入挖掘农村民俗文化,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周边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满足城镇居民假日旅游消费需求。

要丰富旅游产品和线路,在东环高铁沿线沿线大力发展跨市县的“一日游”,开发和推广免税购物游、邮轮游艇游等新兴业态旅游产品。

(三)提升服务质量。

结合旅游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旅游接待单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要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览参观、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和水平。

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服务工作。

落实好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的要求。

三、确保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一)加强信息服务。

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针对假期跨区域旅游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地区间的协同配合,搞好市场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信息渠道。

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和受众面,提前开展市场预测,利用国际旅游岛门户网站等平台,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游览、卫生等出行信息,电视、广播媒体以及互联网要及时滚动发布,引导游客理性出行、安全旅游。

充分发挥游客到访中心的作用,加强服务质量,便利游客出行。

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天气预报和出行提
示,为群众出行提供有效的气象信息服务。

(二)营造舆论氛围。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和合作,积极宣传各地的假日旅游市场、企业诚信经营、游客理性消费和文明旅游等情况,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氛围。

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相关公共服务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三)落实值班制度。

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切实做好假日旅游组织协调工作,保持联络畅通,保证高效运转。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假日旅游中的矛盾和问题。

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和续报。

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注意事项
(一)要及早启动工作机制。

2012年1月10日前,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有关接待单位要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各类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二)要及时上报和公布有关联系方式。

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1月10 日前传真到省假日办。

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旅游城市、景区(点),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

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旅游城市、景区(点)假日办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一并传真到全国假日办(************)。

(三)切实做好春节假日信息报送工作。

假日期间,请各市、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24小时值班并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

每天17时前将旅游统计报表和当天接待情况综合上报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要随时上报,不得延误。

1
月28日20时前将春节假日期间当地旅游接待工作等有关方面的情况综合上报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翁毅,联系电话:65358451,136****1001,传真:65362151,邮箱:******************。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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