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添活力华亭县砚峡乡煤炭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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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添活力--华亭县砚峡乡煤炭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侧记
华亭县砚峡乡把推行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作为落实人才兴企战略、提高煤炭企业效益、应对金融危机的突破口,积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人才生成机制,有力促进了煤炭企业减负增效。
建立退休制度让企业腾船出海
砚峡乡共有3对煤矿,共有员工1360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本乡主周边乡镇的农民工。
煤炭企业工资高,加之没有退休制度,一些长期在煤矿务工的农民年龄超过五十也不愿意离开煤矿,造成人浮于事、年龄老化、人员负担重,安全压力大等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因素。
如何克服这些不利因素,让企业腾船出海,轻装上阵,砚峡乡在完善煤炭企业到龄即退制度上做出了有益探索,明确规定煤炭企业年满50周岁的男性职工和年满45周岁的女性职工,按煤矿职工退休当年月平均工资标准和务工年限,每年发放一个月退休工资,再补发退休当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办理到龄即退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一次性安置。
加速推进煤炭企业管理专业化、运作市场化、职工年轻化进程,有效解决了煤矿职工“辛苦挖煤一辈子,到老退休无人管”的问题。
这一制度出台后,经过乡上和煤炭企业的大力宣传和思想动员,得到了企业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已有符合到龄即退的10名员工从大局出发,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放弃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安排,全部领取了退休安置费,办理了养老保险。
使企业员工平均年龄降低了3岁,吨煤成本降低了25元。
设立专职安全监察员箍紧安全阀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
对砚峡来说,安全是企业的命脉,更是全乡干部职工的第一责任。
在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砚峡乡突出了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管理。
乡上先后修订完善了《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煤矿安全专职监察员工作制度》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煤矿企业调回3名熟悉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的乡上干部,专司煤矿安全监察职务,分别驻3户煤矿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煤矿企业安全监管力度,明确规定乡上包企业领导每月驻矿不少于15天,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专职安全监察员按责任划分,两天下井1次,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煤矿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乡安全监察员坚持每周向乡经济发展办主任汇报工作,并在各矿每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上提出安监意见。
设立专职安监员后,3名安监员驻矿开展工作,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15条,查处违章操作20人次,杜绝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建立企业任职交流回避制度凝心聚力
由于地方煤炭企业用人上的局限性,乡上三对煤矿干部职工之间普遍存在近姻亲关系,导致煤矿企业管理牵扯关系,碍于情面,疏于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心气不顺,干劲不足,严重制约了企业良性发展。
面对这一问题,乡上先后开展了以“讲正气、树形象、比奉献、促和谐”为主题的干部职工教育月活动和廉政安全文化月活动,强化干部思想教育。
在深入煤炭企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乡上大胆推行煤炭企业交流回避制度,严格规定凡具有近姻新关系的煤矿职工不得在同一企业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企业从事人事、管理和财务工作,并对3户煤矿领导班子调整12人,交流煤矿企业管理干部5人,打破了企业用人制度上的“近亲”提携,消除了干部职工对管理人员使用上的“嫌疑”,增强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比业绩、比贡献、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张干喜)
编辑:俞昱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