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其他应收款制度
应收款项的管理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包括备用金)和预付账款,是企业的主要流动资产之一,其管理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营能力。
一、其他应收款的概念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是各部门或经办人员由于日常零星开支或出差、在职或离退体职工中非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而向财务部门预借的备用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台帐管理制度财务科设专人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及明细账管理,按照客户设立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台帐,详细反映企业内部以及各个客户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及其每笔款项的帐龄等具体的财务信息,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帐风险的发生。
三、其他应收款的借款、报销程序(一)其他应收款的借款1、日常零星开支备用金借款: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注明款项用途和金额,盖章齐全经所在部门领导、经营矿长、财务科长审批后到财务科资金组办理借款手续。
2、差旅费借款:由出差人员或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出差借款申请单”一份(钢笔填写),按借款单及申请单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盖章齐全并分别经所在单位领导、主管矿长、经营矿长、财务科长批准后,到财务科资金组办理借款手续。
3、非参保人员住院借款:由非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借款单”一式两份,盖章齐全并持所住医院催款单及杜儿坪分院“转外就医转诊单”经杜儿坪分院行政副院长审批后,到各职能管理部门(安监处为在职及离退人员中工伤职工的职能管理部门、计生办为矽肺职工、女职工及独生子女的职能管理部门、劳动保险办为按<83>3#文件退休职工的职能管理部门、组干科为离休干部的职能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住院费用每日清单,经财务科长审批、专职人员登记后到财务科资金组办理借款手续,同时按借款金额的10%交住院自负部分押金。
4、2004年6月1日以后发生的新工伤人员住院借款:由新工伤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借款单”一式两份,盖章齐全(并持所住医院催款单及杜儿坪分院“转外就医转诊单”)后到安监处盖章,经劳动保险办主任审核、办事人员登记后(并将住院费用每日清单交给办事人员),经财务科长审批、专职人员登记后到财务科资金组交一定比例住院押金后办理借款手续。
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其他应收款的管理,保护企业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相关其他应收款管理工作。
第三章相关规定1. 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应收款业务,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在开展其他应收款业务时,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其他应收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3. 公司应加强其他应收款业务核查,防范涉嫌欺诈、信用不良的交易。
4. 公司应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严格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5.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其他应收款的认定与确认1.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认定和确认。
2. 公司在确认其他应收款时,须充分考虑对方的信用状况、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保其真实性和可行性。
3. 公司应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定期核查,及时调整和确认。
第五章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和清理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其他应收款催收制度,对逾期未还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催收工作。
2. 公司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催收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公司权益。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其他应收款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坏账,减少损失。
第六章其他应收款的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其他应收款风险管理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
2. 公司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的风险情况,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其他应收款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公司风险应变能力。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是关于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严格按照此制度进行管理。
同时,公司应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财务管理制度的其他应收款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的其他应收款管理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其他应收款是指除了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与企业有关的应收款项。
它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稳定经营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的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其他应收款的确认和核实流程是保证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
企业应设立专门岗位或委派特定的人员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和核实工作。
在确认其他应收款时,需要严格审查相关的合同、协议或法律文件,核实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与客户或合作伙伴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
同时,对于其他应收款的计提和减值,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他应收款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次,强化其他应收款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是保护企业利益的关键。
企业需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其他应收款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识别。
在风险评估中,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客户信用状况、市场竞争情况、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等。
通过对风险的准确评估和监控,企业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或降低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
此外,建立健全的其他应收款的催收机制是确保企业资金回收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催收政策和流程,并设置专门的催收人员。
催收工作应及时有效,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醒和督促债务人按时支付其他应收款。
催收工作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又要注重与债务人的沟通和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加强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是确保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明确的权限分配、流程监督和审批程序等。
设置合理的账务核对要求,确保其他应收款的金额、期限和支付情况的准确性。
此外,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以确保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制度得以持续改进和精细化。
综上所述,其他应收款管理对于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稳定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其他应收款,保证其他应收款的合规管理,防止风险的发生,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三、管理责任1.董事会:负责制定其他应收款管理的整体方针和政策;2.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其他应收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应收款管理流程1.审核程序(1)财务部门收到其他应收款申请后,将相关文件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核查;(2)有关部门对文档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的合规性;(3)采购主管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财务部门;(4)财务部门将审核结果与申请人沟通,确认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2.付款程序(1)负责付款的部门进行电子支付,将付款记录和支付凭证交给财务部门;(2)财务部门核对付款记录和支付凭证的一致性并进行记录;(3)财务部门将支付凭证归档。
五、风险控制1.应收款筛选财务部门会根据企业的政策和规定,对其他应收款的申请进行筛选,防止不合规和高风险的付款。
2.应收款审批权限财务部门会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收款审批权限的设定,确保审批链条的严密性和规范性。
3.控制其他应收款的期限财务部门会设定其他应收款的期限,对逾期的应收款进行催收,保证应收款的回收和准时付款。
六、制度执行1.培训与沟通财务部门会对其他部门的员工进行相关制度的培训,以保证制度的执行,同时财务部门会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督与检查财务部门会定期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七、违纪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将按照相应的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岗、辞退等。
该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企业规范其他应收款的管理,保证其他应收款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也能为其他部门提供明确的行动准则和规范,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制度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制度其他应收款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一)其他应收款日常管理1.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财务人员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收款手续;财务人员有权通知借款滞报人员及时报账。
2.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须备用现金的,应填写借款单,注明使用时间用途,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借用公款。
借款金额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工作范围多借现金。
3.借款人员必须及时还款或拿合法票据到财务部报销,一般情况下当月结清,特殊情况下于次月办理完毕,但最迟不得跨年。
4.若小企业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销。
财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需要从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因为内部控制往往是小企业的薄弱环节。
1.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
“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要合理,实际执行过程要严格按照备用金制度控制。
3.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要及时进行,防止拖欠形成坏账。
备用金制度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
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
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备用金借支管理(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管理制度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其他应收款管理
第一条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以及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第二条财务部是其他应收款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个人请款审批制度和报销制度。
财务部应于每月月底核查其他应收款,并及时进行催收。
对于超过3个月仍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进行整理并注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贷方余额,应及时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
第二章其他应付款管理
第三条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第四条其他应付款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财务部,财务部应于每月月底核查其他应付款,对于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余额,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整理并注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
暂时无法平账的转入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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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1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加强其他应收款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坏账风险,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其他应收款,包括员工借款,外单位或个人借款,以及在经营活动中非购销业务形成的公司债权。
3、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外单位或个人借款的办理和催收;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借款的办理和催收,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对账。
第二条员工借款管理制度1、公司员工借款用途必须为公用,因私不得向公司借款。
2、员工借款程序,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借款事由、金额、预计还款或报账日期,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部核实,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3、借款人应及时办理还款或借款报销手续,在借款所办之事完成后7日内,或借款使用后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将未使用或有节余的借款余额归还公司财务。
4、借款人不得将公款用于私人用途,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和追究其刑事责任。
5、借款逾期未还的,财务部应当及时进行催收通知,借款人应当向总经理说明逾期的正当理由,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延期,否则财务部应当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并通知其主管进行处罚,每次罚款100元。
6、财务部应对个人借款进行明细核算,与每月总结会通报员工借款情况,员工借款表作为财务报告的一部分每月报送总经理。
第三条外单位或个人借款1、外单位或个人向公司借款,需由财务部办理。
2、外单位或个人借款程序,由外单位或个人向公司书面提出借款申请或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部签署意见,根据借款金额大小,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支付。
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办理借款手续,需总经理或董事长通知财务部办理,并于3日内及时补办手续。
3、借款权限:总经理权限为2000元,2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特殊情况下,由总经理请示董事长后,交待财务部办理。
4、财务部应设置台账对外单位或个人借款进行登记,掌握借款的到期情况,及时进行催收,如疏于管理造成借款逾期或坏账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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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1三、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第一条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应付款项。
主要包括:(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备用金(向单位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五)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六)预付账款转入。
(七)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二条其他应收款业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发生的债权,二是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备用金借款和员工差旅费借款等。
其中对外发生的债权控制应比照应收账款的控制进行。
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备用金借款控制依据《现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针对员工因公借款的管理,主要包括差旅费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条建立健全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责任制度(一)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各部门凡涉及有其他应收款在账的,部门负责人负有督促其按时归还借款之责任。
第四条管理原则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清理。
第五条借款支付方式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而定。
第六条借款程序和标准(一)因公出差借款。
1 员工因公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借款单为依据办理借款。
5、员工出差回单位后7日内,应持相关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差旅费的报销并冲销借款。
(二)零星采购借款1、由相关部门做出书面采购计划,注明需预借的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门领款。
4、财务部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办理借款支付。
5、零星采购业务完毕后5日内,应持相关发票等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采购发票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报销并冲销借款。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优秀13篇)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优秀13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店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挂账程序:1、挂账客户的确定:由营销部对信誉较好且符合酒店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酒店管理系统上建立挂账客户名录,并根据签定的挂账协议将协议价与有效签单人及时通知前厅和财务部稽核。
2、前厅结账:有挂账权的协议客户消费后必须在结账单上签名确认,前厅收银根据结账单与顾客签名做相应挂账处理。
3、核对分单:每月3号前由财务部稽核员统计出挂账客户上月的累计挂账金额,于每月5号前将月挂账单与营销部人员核对,将相关挂账单据分派到各相关收账员。
4、与客户对账:营销部各收账员于每月15日前将挂账单送至客户核对,确认无误后,根据挂账金额开好发票准备收账。
有异议的挂账单由营销部带回与财务和前厅、餐饮等营业部门核对,核对无误后再与客户确认。
5、结账收款:营销部收账员原则上应保证在每月月底将上月挂账款收回,并通知财务部进行稽核与销账。
收账过程中如遇到客户要求部分减免或打折等特殊情况,营销人员应请示总办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发票开具规定;1、挂账客户的发票,原则上应由财务部出纳员开具,所开收款人名称应与挂账客户名称一致,所开金额应与所核对确认的挂账金额一致。
2、特殊单位客户,需要收账员携带空白发票的,则由财务部出纳员登记好发票相关资料后,由收账员签字领用,收账员返回酒店后应立即交回发票。
三、收账责任:所有应收账款原则上由营销部负责予以收回,营销部经理为总责任人,但营销部应根据业务划分情况将责任具体到人,挂账回收的情况将直接与营销人员的个人效益考核相挂钩。
四、坏账处理:1、原则上当月应收回上月的挂账,营销部对第二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应评估风险,第三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则应考虑取消该客户的挂账资格,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酒店坏账率应尽量控制在5‰以内。
五、公司签免单处理方法:公司有效签免人每月限量签免,且结账单上必须注明招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招待原因。
其他应收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等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备用金、保证金、赔款、罚款、存储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第三条企业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合法,确保资金安全;(二)责任明确,加强内部控制;(三)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借出、收取、核算、清理等工作;(三)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四)参与制定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金计提政策,并监督实施;(五)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第五条其他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具体业务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妥善保管其他应收款的相关凭证和资料;(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其他应收款的借出、收取等业务;(三)配合财务部门进行其他应收款的盘点和核对工作;(四)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其他应收款的借出、收取流程如下:(一)借出: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借出其他应收款时,应填写《其他应收款借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二)收取:借出的其他应收款在归还时,由归还人填写《其他应收款归还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门核销。
第七条其他应收款的核算流程如下:(一)财务部门收到其他应收款的相关凭证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真实、完整、合法。
(二)根据审核后的凭证,进行会计分录,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汇总、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其他应收款的清理流程如下:(一)财务部门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包括催收、核对、核销等。
其他应收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其他应收款的核算、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其他应收款的业务活动。
第二章其他应收款的概念及范围第三条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等业务而发生的,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第四条其他应收款的范围包括:1. 应收的各种罚款、赔款;2. 应收的出租资产租金;3. 应收的押金;4. 应收的备用金;5. 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第三章其他应收款的核算第五条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并及时登记入账。
第六条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凡属其他应收款范围的款项,均应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2. 其他应收款应当设立明细账,详细登记每笔款项的金额、发生时间、欠款人、还款期限等信息;3. 其他应收款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第七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审批制度:所有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 明确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其他应收款的安全;3. 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及时催收逾期款项;4. 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责任如下:1. 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核算、管理和监督;2. 业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催收;3. 审计部门负责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进行审计。
第五章其他应收款的催收第九条对其他应收款,应采取以下催收措施:1. 发出催款通知:在逾期款项发生后,及时向欠款人发出催款通知;2. 电话催收:通过电话与欠款人联系,了解还款情况;3. 书面催收:必要时,通过书面形式向欠款人发出催款函;4. 法律途径:对于长期拖欠的款项,可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医院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及其他对外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管理。
三、其他应收款定义其他应收款是指医院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因提供医疗服务、出售药品、器械等,与患者或第三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收款、押金、赔款、罚款、捐赠款、赔偿款等。
四、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核算和监督。
2. 各部门、科室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收取、核对和上缴。
3. 审计部门负责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其他应收款管理流程1. 收款(1)各部门、科室在收取其他应收款时,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收据,并注明款项种类、金额、时间、收款人等信息。
(2)收取的款项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
2. 核对(1)财务部门收到其他应收款后,应及时核对收据、发票等相关凭证,确保款项的真实性。
(2)核对无误后,将款项入账。
3. 上缴(1)各部门、科室收取的其他应收款,应定期(如每周、每月)上缴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在收到其他应收款后,应及时入账。
4. 账务处理(1)财务部门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2)对已收款项,应及时进行核销。
5. 催收(1)对逾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科室进行催收。
(2)催收过程中,应做好催收记录,并定期上报催收情况。
六、其他应收款核算1. 财务部门应设立其他应收款明细账,详细记录各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变动和结余情况。
2. 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及时发现逾期款项,采取有效措施催收。
七、监督检查1. 审计部门定期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其他应收款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分公司之间应收款的管理,明确责任划分、细化岗位职责,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其他应收款是指各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的非购销业务中暂收或垫付形成的各种应收款项,包括公司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支付的各项押金、保证金、基建工程暂付款、替施工单位代垫款。
第三条管理原则:限额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的原则、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原则、定期清理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第四条责任界定: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其他应收款承担领导责任,财务部门对其承担信息披露和督促清理的责任,相关业务经办部门和个人对其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为保证责任落实,在初始借款凭证上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每笔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责任到人。
第六条在非经办人员承担其他应收、付款的清理工作时,其只承担相应的清理责任,不对其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章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和核算第七条支付审批程序。
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自然人发生的往来款项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应先行向公司财务部门备案,无异议后方可签署有关协议。
②公司拟与企业或单位达成的往来款项总额在500 万元(含500 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不含5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应由业务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资料,由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请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企业或单位达成的往来款项总额高于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且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值的5%的,应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交书面资料,由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请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报股东批准,股东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其他应收款支付时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单据(发票、收据)和相关的支付依据(单位签署的合同等)。
第九条为合理把握支付限额,财务部门在资金支付时,必须对资金支付额度的合理性参照相关合同、协议进行合理性审查。
第十条备用金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分别按部门和个人进行核算,各单位备用金管理需报总公司备案。
公司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其他应收款管理,保护公司的利益,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欠公司的款项。
第三条公司其他应收款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与债务人的交易合规合法。
第四条公司其他应收款管理的目标是保障资金流动性,减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条公司其他应收款管理涉及各部门和人员,应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合作。
第二章其他应收款的确认与计提第六条公司所有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等,核算与计提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其他应收款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依据合同或协议签订相关的应收款项。
第八条其他应收款的计提应满足以下条件:债务人有明确的还款义务;债务人违约或逾期超过约定时间;可以合理预计收回款项。
第九条其他应收款实现时,应及时核销或销账。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其他应收款档案,记录债务人的还款情况,及时对逾期未还款项进行催收。
第三章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环节。
第十二条公司应明确其他应收款管理的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的明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其他应收款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债务人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分类,便于管理和监控。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检查,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及时采取各种合法手段对逾期未还款项进行催收。
第四章其他应收款的清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清理范围包括到期还款未收回的应收款项、无法追索的应收款项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其他应收款的止付制度,对于出现重大风险的应收款项及时止付。
第十八条公司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清理情况进行风险准备金的计提,确保相关风险的合理防范。
银行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非生息资产占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我行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其他应收款是指除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暂付款项,主要包括业务周转金、代垫诉讼费、代垫保全费、代垫执行费,存出保证金、资金清算应收款等临时性、过渡性的资金,以及案件垫款等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总行机关各部室、各分支行。
第四条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权限内分行其他应收款实施细则,并报总行计划财务部备案。
第二章部门职责及相关工作第五条总行计划财务部作为其他应收款的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制定、修订其他应收款管理办法;(2)负责其他应收款的审批及总行直属部门和地区分行的具体账务处理;审批分行单项金额或同一项目累计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项目;(三)负责组织对全行其他应收款按我行《银行非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五级分类,分类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分类结果作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四)按照《银行准备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在非贷资产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五)负责清收总行机关行政备用金借款,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清收其他应收款;(六)组织对其他应收款的检查;(七)负责其他应收款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保管除资产保全部分管代垫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等范围外的其他应收款相关的档案资料原件;(八)负责组织与各发起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的对账工作,对账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9)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业务发起单位的职责:(一)负责收集其他应收款入账所需的证明性资料,包括租赁合同、工程项目资料、诉讼案件审批表、借据及相应的情况说明等,并确保所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承担其他应收款的清收管理责任,负责完善其他应收款的后续管理,及时进行其他应收款的清收工作;(三)总行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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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应付款项。
主要包括:
(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备用金(向单位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五)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六)预付账款转入。
(七)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二条其他应收款业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发生的债权,二是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备用金借款和员工差旅费借款等。
其中对外发生的债权控制应比照应收账款的控制进行。
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备用金借款控制依据《现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针对员工因公借款的管理,主要包括差旅费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条建立健全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责任制度
(一)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各部门凡涉及有其他应收款在账的,部门负责人负有督促其按时归还借款之责任。
第四条管理原则
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清理。
第五条借款支付方式
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而定。
第六条借款程序和标准
(一)因公出差借款。
1 员工因公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领款。
4、财务部以借款单为依据办理借款。
5、员工出差回单位后7日内,应持相关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差旅费的报销并冲销借款。
(二)零星采购借款
1、由相关部门做出书面采购计划,注明需预借的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长审核、总会计师签批。
3、到财务部门领款。
4、财务部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办理借款支付。
5、零星采购业务完毕后5日内,应持相关发票等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部结合借款单的内容审核采购发票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办理报销并冲销借款。
(三)其他临时性借款
1、个人临时性借款一般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进行二次借款。
2、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
3、借款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长审批、总会计师签批。
4财务部以借款单作为借款、还款的依据。
5、个人借款的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的工资总额,超过时须有单位担保人。
第七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八条建立定期报账制度
(一)员工借款必须在业务发生后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职工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必须在返回后7日内报销清账,报销后的余额应及时交回。
对于领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零星采购业务,应于使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二)员工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
第九条逐笔清欠制度
(一)无论何人、何事,在第二次借款前必需首先报清上一次借款,若上次借款尚未报账,原则不能再借款。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
对逾期未还、未报销者,发送《借款报销(还款)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执行者,采取扣除工资和其他措施,特殊情况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建立健全其他应收款年度清查制度。
(一)每年年终时,要组织专人对其他应收款的占用情况进行清理,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并取得对方欠证。
对业务尚在进行中的借款,已开支的要报账,尚未开支的要在还款后再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做到债权明确,帐证、帐实相符。
如不能取得欠证,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找原因,研究处理办法,写出书面材料,归入档案。
(二)财务部门每年末应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对账龄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进行重点分析,并在年度财务分析报告中逐笔披露,列示产生原因,通知业务部门组织清理。
(三)业务部门应估计各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通知财务部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四)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在认真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后,做坏帐损失处理。
第十一条人员调离
公司员工在办理调动、离职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签字,证明其已办理还款等财务手续后,人力资源部方能为其办理
调动,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根据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和失职损失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二)对不按时报账还款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如从工资、奖金款项中扣除借款、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罚。
四、附则
本制度由晋中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