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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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
《社区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陕西省地方标准《社区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是2017年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的标准项目。本标准由陕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得到陕西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与指导。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智慧社区服务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莉
二、制定标准的背景和目的
(一)我国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现状是标准制定的现实需求。
201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预计2020年我国的老龄人口达到2.43亿,占人口总数的18%。我们将面临着养老市场庞大需求的压力,加强养老产业的快速科学发展的工作迫在眉睫。另一方面,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逐渐增多,家庭独自承担老年人的照顾问题越来越不现实。老龄问题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如何养老”成为政府和全社会面临的巨大挑战,必须整合全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应对老龄化问题。因此,智慧养老应运而生。智慧养老是利用物联网、云
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各类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自动感知、及时传送、及时发布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对社区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养老服务资源,满足不同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需求,有必要制定统一、规范的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这一标准的制定将为实现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健康老龄化社会的目标,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推进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是标准制定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重要任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要求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臵上的基础性作用。因此,《社区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标准的制定以国家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为重要依据,该标准也将成为规范养老服务的基础依据。
(三)以规范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与管理为目的。
社区智慧养老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
是我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部分之一,也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因此为了能够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我省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化升级,提升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效率水平,逐步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需求,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舒适、愉悦的生活环境,让居民生活更智慧、更幸福、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规范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三、标准的主要结构及内容
第一部分是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定义、服务内容、工作原则、服务对象、服务实体、服务流程、服务改进、保障措施以及检查考核等要求。适用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康养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第二部分是文件依据。文件依据作为规范性一般要素,故逐一说明。
第三部分是术语和定义。“社区智慧养老机构”、“社区智慧养老机构的管理机构”、“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实体”、“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等词语始终贯穿本标准故在此说明。
第四部分是基本服务要求与内容总则。分别阐述基本要求及基本服务内容。基本内容从介入式照护服务、家政服务、配餐服务、健康体检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讲座服务、中医调理服务、助医服务、精神慰藉服务、老年人保险服务、老年人理财服务、基本医疗保健及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其他服务等方面逐一阐述。
第五部分是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分区及服务细则。将前台接待及个人建档区、身体生理指标检测区、健康管理区、理疗保健区、远程问诊区、精神慰藉区、在线“人证合一”认证区、便民服务区、服务签约区、缴费区、以及呼叫中心等各功能区服务细则逐一阐述。
第六部分是管理要求。主要从人员管理、运行管理、设施管理、数据管理四大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第七部分是服务实体具备条件。主要从社区养老机构要求、工作原则、社区智慧养老机构设施基本要求、人员素质、投诉处理流程等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建立科学系统的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数据库;整合提升现有的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对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实体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机制四大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第九部分是质量改进。本部分逐一列举质量改进措施方法。
第十部分是考核机制。本部分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体现。
四、本标准与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参考文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国家标准委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国家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6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6〕7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条例(草案)》;
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2016年4月20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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