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老年公寓员工规章制度
老年公寓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公寓内所有员工。
第三条老年公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服务质量。
第五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六条老年公寓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老年公寓应当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技能等。
第八条老年公寓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老年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员工应当尊重老年人,礼貌待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得泄露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等。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四章员工福利与处罚第十四条老年公寓应当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老年公寓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老年公寓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老年公寓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老年公寓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老年公寓所有。
老年公寓员规章制度
老年公寓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保障老年公寓的安全,维护老年公寓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老年公寓。
第三条老年公寓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老年公寓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第五条老年公寓入住对象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第六条老年公寓入住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无重大疾病,能自主生活;(三)遵守老年公寓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老年公寓入住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三)健康证明;(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八条老年公寓退住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管理者提出申请,经管理者同意后办理退住手续。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九条老年公寓提供以下服务:(一)住宿服务;(二)餐饮服务;(三)医疗保健服务;(四)文化娱乐服务;(五)家政服务;(六)其他老年人需要的服务。
第十条老年公寓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适合老年人口感、营养均衡的餐饮。
第十一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处理老年人的疾病问题。
第十二条老年公寓应当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三条老年公寓应当提供家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生活帮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老年公寓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老年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
第十七条老年公寓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火灾隐患行为。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八条老年公寓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第十九条老年公寓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引导老年人养成环保意识。
居家养老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体员工。
第三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四条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负责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清洁等;2. 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协助解决生活困难;3. 负责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协助联系医疗机构;4. 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5. 负责收集老年人需求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6. 参与机构内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2.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3. 佩戴工作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展示良好形象;4. 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吸烟;5. 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6. 不得泄露老年人隐私,尊重老年人意愿;7. 不得收受、索取或变相收受老年人的财物;8. 不得在工作中推诿责任,对老年人态度恶劣。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员工考核分为以下内容:1. 工作态度: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2. 业务能力:是否熟练掌握各项服务技能;3. 团队协作: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4. 服务质量:是否满足老年人需求,得到老年人好评。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老年人利益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老年公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老年公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寓内老人的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工原则1. 公寓工作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2.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 办公室每年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按照岗位编制进行。
三、岗位职责1. 保洁员:负责公寓的清洁卫生,确保老人生活环境的整洁。
2. 护理员:负责老人的日常护理,包括生活照料、疾病观察、紧急处理等。
3. 医护人员:负责老人的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和康复指导。
4. 行政人员:负责公寓的日常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5. 营养师:负责制定老人的营养膳食计划,确保饮食健康。
四、考勤管理制度1.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并说明原因。
3. 请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需离岗,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奖惩管理制度1. 对工作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服务质量差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3. 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措施由公寓管理部门制定。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老人的人身安全。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公寓消防安全。
七、用餐制度1. 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午餐,时间11:50-12:30。
2. 护理人员、医务人员、门卫、餐厅工作人员每日3餐免费。
3. 值班人员值班日:午餐、晚餐和次日早餐免费。
八、培训制度1. 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所有服务人员。
第三条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人员应严守本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当定期组织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服务人员的工作行为。
第二章服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服务人员享有与其工作岗位和职责相适应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服务人员有权知悉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有权享受培训、学习和提升的机会,有权参与相关决策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服务人员应当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技能。
第九条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客户的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客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不得有不良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服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安排和调度。
第十二条服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做好工作记录和汇报,及时和相关人员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三条服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服务。
第十四条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注意老年人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供必要的照护和援助。
第十五条服务人员应当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个人隐私,不得侵犯老年人的人身权益。
第十六条服务人员应当与老年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关心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第十七条服务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和业务技能,不得从事与工作岗位不符的活动。
第十八条服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和睦相处,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服务站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滥用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客户的相关信息。
养老院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老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养老院及入住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全体务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员、厨师、保洁员、保安等。
第三条养老院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护理员职责:1. 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洗浴等;2. 观察老人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3. 负责老人的心理疏导,关爱老人的身心健康;4. 负责老人的衣物、床单等生活用品的清洗、晾晒;5. 配合医生对老人进行康复训练。
第五条厨师职责: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保证食品质量;2. 根据老人的饮食习惯,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3. 负责养老院的膳食烹饪、分发等工作;4. 保持厨房及餐厅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保洁员职责:1. 负责养老院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2. 负责老人衣物、床单等生活用品的清洗、晾晒;3. 保持老人活动区域的整洁,确保老人安全;4. 负责养老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第七条保安职责:1. 负责养老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入住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 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控制人员进出;3. 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4. 定期对养老院内部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养老院全体务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应遵守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不得泄露养老院内部信息,不得泄露入住老人的隐私。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养老院对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等。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务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务工人员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养老院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养老院另行规定。
老年公寓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共5篇)
老年公寓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共5篇)第一篇:老年公寓工作人员规章制度晨曦晚韵康乐老年公寓规章制度1、老年公寓所有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老年公寓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老年公寓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老年公寓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晨曦晚韵康乐老年公寓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公约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老年事业;二、以公寓为家,视老人为父母,视家属为亲人;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四、尊重老人,关心老人,爱护老人;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礼貌待人;六、文明用语,道德规范,遵纪守法;七、互相帮助,相互团结,共同进步;八、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奋发进取。
二不、四轻、五心二不:1、出现事故和严重差错发生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出现事故和严重差发生的当事人未受教育不放过。
四轻:1、说话轻;2、走路轻;3、开关门轻;4、操作轻。
五心:1、接待客人要和蔼热心;2、服务老人要认真细心;3、解释情况要慎重耐心;4、对待老人要体贴关心;5、接受意见要诚恳虚心。
十五个允许、不允许1、允许老人挑选服务员,不允许服务员挑老人。
2、允许老人能干的事情不干,不允许服务员将服务推给老人。
3、允许老人给服务员添麻烦,不允许服务员嫌麻烦。
4、允许老人对服务工作不满意,不允许服务员对老人不满意。
5、允许老人不听劝告,不允许服务员不耐心去工作。
老年公寓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确保入住老人的安全和公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老年公寓所有值班人员,包括门卫、安保、清洁、医疗等岗位。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寓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确保公寓安全、有序、舒适。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门卫值班职责:1. 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核对来访者身份,确保公寓安全;2. 负责公寓出入口的管理,控制人员、车辆进出;3. 定期巡视公寓,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4. 确保公寓消防设施完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5. 负责公寓内秩序维护,制止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安保值班职责:1. 负责公寓内巡逻,确保入住老人安全;2. 监控公寓内公共区域,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3. 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4. 确保公寓内设施完好,定期检查维修。
第六条清洁值班职责:1. 负责公寓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2. 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公寓环境整洁;3. 维护公寓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七条医疗值班职责:1. 负责入住老人的日常医疗服务;2. 及时处理突发疾病,确保老人生命安全;3.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疾病发生。
第三章值班纪律第八条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第九条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打牌、睡觉等;第十条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尊重老人;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入住老人隐私。
第四章值班交接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情况;第十四条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汇报,了解值班情况;第十五条交接班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值班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6篇)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一、接受服务站的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严格执行服务站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提高价格和有意延长服务时间。
四、开展承诺服务,坚持____小时服务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接到服务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派工单》,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交服务站备案。
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热情礼貌的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偷盗现象发生。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的工作合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依法规范服务人员的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是指在居家养老服务站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规定,履行职责,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第四条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道德修养。
第五条服务人员应服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接受各项培训和考核,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服务人员应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建立健全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服务人员的合规运营。
第二章服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八条居家养老服务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服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道德修养;(四)具备相关的学历或资格证书。
第十条服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程序应包括:信息发布、应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
第十一条服务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材料,并签订劳动合同。
养老公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公寓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人居住安全与舒适,确保公寓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公寓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公寓内老人的生活品质。
第二章任职资格及条件第四条管理人员: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养老事业;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服务人员:1.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先;2.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热爱养老事业;3.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护理人员:1. 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护理工作;3. 具备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能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能。
第三章学习与培训第七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管理人员需定期参加行业管理培训,了解行业动态,提升管理水平。
第九条服务人员需定期参加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护理人员需定期参加护理技能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尊重老人,关爱老人。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寓的正常运营。
第十三条做好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公寓内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加强与老人的沟通交流,了解老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五条定期检查老人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负责老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包括饮食、清洁、衣物整理等。
第十七条配合医生对老人进行康复治疗,协助老人进行日常康复训练。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规章制度、服务质量低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老年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老年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三篇篇一:老年公寓管理规章制度院内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2、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3、老年公寓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管理人员职责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服务员岗位职责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热情,和蔼礼貌。
不准冷言冷语,更不能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5、关心老人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说服疏导,使其热爱生活。
6、积极动员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督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院民守则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贡献;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食堂管理制度1、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2、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或签字后入账;3、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4、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后要洗净消毒;5、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分开存放,保证贮藏质量,伙食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严防污染和食物中毒;6、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7、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老年人康养中心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人康养中心员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护理员、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康养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员工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2. 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3. 严格执行老年人护理标准,关心、爱护老年人;4.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5. 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五条员工权限:1. 享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2. 享有参与中心民主管理的权利;3. 享有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4. 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培训:1. 中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2. 员工需参加中心组织的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素质;3.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服务规范、业务知识、应急处理等。
第七条考核:1. 中心设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团队合作等;3.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的依据。
第四章奖惩第八条奖励:1. 对工作表现突出、服务质量优良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积极参与中心活动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在紧急情况下表现英勇、无私奉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惩罚:1. 对违反中心规章制度、损害老年人权益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2. 对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章休假与福利第十条休假:1.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等;2.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一条福利:1. 中心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2. 中心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 中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老年公寓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公寓员工薪酬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寓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寓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护理人员、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保洁员、厨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公平性:内部公平,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3. 竞争性:薪酬水平在同行业具有竞争力;4. 可操作性:制度内容具体明确,便于执行。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强度、所需技能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因素确定,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八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对加班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和公寓经营状况,对员工薪酬进行一次调整。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根据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岗位变动、特殊贡献等因素,对员工薪酬进行临时调整。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员工表现优秀,可获得奖励,包括现金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四条员工违反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五条薪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寓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薪酬发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根据员工意愿选择。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寓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寓管理层另行规定。
老年公寓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公寓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老年公寓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医务人员、门卫、餐厅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以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寓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服从管理等;2. 业务能力:包括专业技能、操作规范、服务质量等;3. 岗位职责:包括完成工作任务、遵守规章制度等;4. 遵纪守法: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寓规章制度等;5. 考勤情况:包括请假、迟到、早退等。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五条考核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1. 定量考核:根据员工岗位职责,设定各项考核指标,如工作完成量、服务质量等,以数据形式进行量化;2. 定性考核:通过观察、访谈、调查等方式,对员工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制定考核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时间等;2. 考核实施: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计划,对员工进行考核;3. 考核汇总: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年度考核报告;4. 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对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对不足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以下奖励:1. 评选为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2. 提高工资待遇;3. 优先晋升机会;4. 其他奖励。
第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采取以下措施:1. 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 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养老公寓员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老公寓员工的薪酬及福利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公寓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清洁人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以员工的工作绩效、岗位职责和公司发展需要为依据,实行多元化薪酬福利体系。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四条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四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龄、学历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公司规定的岗位系数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与个人业绩挂钩。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对员工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给予奖励。
第三章福利制度第九条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保障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第十条医疗保险: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减轻员工医疗负担。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助力员工购房。
第十三条带薪休假: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带薪休假。
第十四条健康体检:公司每年为员工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第十五条员工培训:公司定期为员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员工活动: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第十七条工作餐: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保障员工饮食健康。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管理第十八条薪酬及福利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薪酬及福利发放应按时足额,不得拖欠。
第二十条员工对薪酬及福利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薪酬及福利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资源部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养老公寓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老年公寓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老年公寓内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环境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老年公寓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老年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老年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老年公寓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老年公寓入住老年人应自觉遵守本制度,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管理(1)员工需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来访人员实行实名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公寓。
(3)对入住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入住老年人的身体状况适宜居住。
2. 物品管理(1)加强公寓内物品的登记管理,明确物品保管责任。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环境管理(1)保持公寓内环境整洁,定期清理垃圾,防止蚊虫滋生。
(2)对公寓内电路、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定期对公寓内消防通道、疏散楼梯进行检查,确保畅通无阻。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入住老年人的应急处理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老年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老年公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汇编六篇】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汇编六篇】这家敬老院提供特殊服务。
人们忙碌,食物健康,可以省去孩子的烦恼,老人的安心。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汇编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
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
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确山县盘龙享乐园养老中心【篇二】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
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养老院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养老院人员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养老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养老院院长对本院人员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养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如电工、厨师等。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用电安全:严禁私接电线,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3. 食品安全:采购食品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 水电安全:定期检查水电设施,确保水电安全;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5. 交通安全:加强对老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禁止老人自行外出;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6. 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本院人员凭工作证进出。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火灾事故: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并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2. 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停止供应疑似中毒食品,组织人员救治,并报告相关部门。
3. 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养老院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养老院院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老年公寓优秀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老年公寓的服务质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老年公寓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清洁工、厨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选拔和培养优秀员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老年事业;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基本规范:1. 严格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尊重老年人,关心老年人生活,耐心倾听老年人诉求;3.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确保老年人生活环境舒适;4.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寓形象。
第三章优秀员工评选第六条优秀员工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以德为先,注重实际工作表现;3. 鼓励创新,支持优秀人才。
第七条优秀员工评选标准:1.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无重大责任事故;2. 工作效率高,完成工作任务出色;3. 服务质量优良,得到老年人好评;4. 团队协作能力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第八条优秀员工评选程序:1.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候选人;2. 拟定评选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3. 公布评选结果,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
第四章奖励与激励第九条对优秀员工给予以下奖励:1. 荣誉称号:授予“优秀员工”称号;2. 经济奖励: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3. 培训机会:优先参加各类培训;4. 职业晋升:优先考虑晋升机会。
第十条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以下激励措施:1. 表扬通报:在内部刊物或会议上进行表扬;2. 优先安排休息时间;3. 提供职业发展建议。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一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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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促进安定团结,经全体员工一致通过以下制度,望共同遵守,违者按制度处理。
一、过量饮酒闹事的制度。
在老年公寓内或街上饮酒量闹事,第一次肇事酒醒后,要作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生活费2元,如有医药费、损失费或其他费用由肇事者负责。
如出现第二次饮酒过量闹事,要在老年公寓内院工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将检讨张贴在公共场所,扣发当月生活费5元,发生的医药费、赔偿费由肇事者负责。
发生第三次,除按第二次有关条款处理外,扣发当月生活补助费10元。
二、进一步落实安定团结的有关制度。
在老年公寓闹不团结,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摆东家,说西家,惹事生非,搬弄事非,造成讲嘴闹矛盾,由领导找谈话,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处罚当月生活费2元,如出现第二次,扣减当月生活费4元,并作公开检讨和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出现第三次扣发当月生活费8元,并付有关人员的调解误工费,并在大会上作检查,写出公开检查张贴在公共场所。
第四次出现除按第三次处理外,除外。
三、关于请销假制度。
请假上街自身不注意安全,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医药费,老年公寓负责
50%,自身负责50%,护理费和护理监护人负担,未经请假上街,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医药费,老年公寓负责20%,自身负责80%,护理和护理费老年公寓不予解决。
请假回家走亲访友等发生的事故,忽在家造成生病所发生的医药费和有关费用由接待的户主与本人共同承担;未经请假回家,走亲访友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或生病造成的经济费用,除按请假的处理外,还要作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生活费5,10元。
四、在老年公寓内或院外发生打架斗殴,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一律由肇事者自行解决,并按治安条例处罚,并扣减当月生活费10,20元。
五、损坏公共财物,必须照价赔偿,并作书面检讨,根据情节扣减生活费5,10元。
六、个别员工白天黑夜乱窜,拾垃圾,造成不安全事故或生病,发生的费用和药费一律由自己负责,经多次教育不改,影响老年公寓的。
开除
七、在老年公寓居住生病后住院超过两夜以上,由本人的护理人员到医院护理,护理人员的一切费用自行解决。
以上条款,除个别的精神病人、老年痴呆证、无理智的人员除外,其余员工从2009年1月10日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