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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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职业标准

秘书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秘书。

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

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有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投影仪、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光盘刻录机、数码相机、扫描仪等设备。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秘书--实用国家职业标准.doc

秘书--实用国家职业标准.doc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秘书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220 标准学时;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中级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要求具有本职业两年以上培训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1.7.3培训场地设备在标准教室内。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

(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秘书是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职业之一,也是许多领域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规范秘书这一职业的要求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本文将介绍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的意义、内容和应用。

一、意义秘书国家职业标准是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委员会颁布的,是对秘书这一职业的职责、技能、素质、能力和表现进行定义和细化,旨在规范秘书职业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秘书国家职业标准还为用人单位和从业者提供了一个衡量、识别、选拔和评价人才的标准,使秘书职业有了更加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

二、内容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包括五个部分:职业概述、岗位职责、能力要求、素质要求、工作表现。

1.职业概述介绍了秘书职业的定义、特点、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秘书是指负责协助领导人员、部门和机构高层管理者处理临时性、非常规性、重要性工作的专业人员。

其职责包括日常文档管理、会务组织、信息沟通、行政助理等。

2.岗位职责详细说明了秘书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如接待来访、电话接听、会议安排、文件整理等。

3.能力要求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中明确了秘书需要具备的能力和技能,如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了解行政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等。

4.素质要求在素质方面,秘书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责任心和执行力、适应力和学习能力。

5.工作表现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在工作表现方面明确了秘书需要达到的标准和指标,如工作绩效、质量控制、沟通协调等。

三、应用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为行业招聘和人才选拔提供了规范和标准,使招聘更加科学、准确和高效。

其次,对于从业者,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为提高个人职业素质和能力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最后,对于培训机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为教育培训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使培训更贴近实际需求。

总之,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秘书职业向更加规范、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秘书资格证书(中级)》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资格证书(中级)》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室温.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普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

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1.7.4 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象机、投影仪。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备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要求具有本职业两年以上培训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1.7.3培训场地设备在标准教室内。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最新整理关于秘书国家职业标准概述.docx

最新整理关于秘书国家职业标准概述.docx

最新整理关于秘书国家职业标准概述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室温.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普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xxxx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

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1.7.4 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象机、投影仪。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秘书职业标准6

国家秘书职业标准6

国家秘书职业标准6国家秘书职业标准63.3三级秘书(原高级)职业秘书工作要求能力要求相关知识一、商务沟通(一)商务礼仪能够进行涉外接待1. 涉外接待礼仪2. 涉外交往常识(二)接待1. 能够拟订涉外接待计划2. 能够正确安排礼宾次序3. 能够指导安排涉外宴请1. 外事工作的原则及要求2. 迎送外宾的要求3. 涉外宴请常识(三)沟通能够选择、运用有效的网络沟通工具,完成内外部的沟通网络沟通的特点和形式二、办公室事务和管理(一)办公环境的管理1. 能够按照需求设置办公环境2. 能够实施办公环境的安全管理3. 能够应对办公环境出现的紧急情况1. 办公环境和办公布局设置要求2. 办公室人、财、物、信息的安全管理要求3. 常见的紧急情况应对知识和方法(二)办公室事务管理1.能够提出改进办公室事务流程的建议2.能够审核文稿1.办公事务工作流程改进的基本要求2.文稿审核的方法及相关知识(三)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1.能够选择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供应商2.能够进行库存监督3.能够完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1.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供应商选择的基本原则2.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收发及库存管理的监督要求3.采购程序及步骤(四)办公效率和时间管理1. 能够拟订和实施办公室工作计划2. 能够建立承办周期制度1. 制定和实施办公室工作计划的基本要求2. 日常办公事务承办周期的要求三、常用事务文书常用事务文书的拟写1. 能够拟写市场调查报告2. 能够拟写述职报告3. 能够拟写计划、总结4. 能够拟写招标书、投标书1. 市场调查报告、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2. 计划、总结的写作要求3. 招标书、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四.会议与商务活动(一)会议筹备1. 能够拟订会议的筹备方案2. 能够提出会议预算1. 会议方案的内容2. 会务机构的分工3. 会议预算方案的内容4. 电话会议及视频会议知识(二)会议协调1. 够做好会务协调2. 能够辅导引导会议按计划进展会务协调的基本要求引导会议进程的方法(三)会议的善后工作能够做好会议的总结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的内容与要求(四)商务活动3. 能够组织签字仪式的准备工作4. 能够完成典礼仪式的准备与服务5. 能够组织信息发布会1.字仪式的程序2.典礼的程序3.信息发布会的程序(五)商务旅行能够拟订大型团队旅行计划组织实施大型团队旅行活动的安排要求五、信息与档案(一)信息管理。

我国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将秘书的职业等级分为

我国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将秘书的职业等级分为

我国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将秘书的职业等级分为根据我国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秘书的职业等级分为以下几个层次:初级秘书、中级秘书和高级秘书。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职业等级的主要职责和要求。

初级秘书是秘书职业的入门级别,主要负责一些基本的日常管理和行政支持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协助领导进行日程安排、会议安排和文件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处理来往文电及信件,协助领导起草和整理文件,负责档案管理和考勤等工作。

初级秘书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各类办公设备。

中级秘书是在初级秘书的基础上,要求具备更高的工作经验和综合能力。

中级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和协调会议及重要活动,参与决策过程,处理重要商务函电和联络事宜,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和相关统计工作,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

高级秘书是秘书职业的最高职位,要求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高级秘书不仅需要具备中级秘书的职责,更需要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和信息化管理工具,能够独立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承担一定的决策和领导工作,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和沟通能力。

总之,不论是初级秘书、中级秘书还是高级秘书,都需要具备扎实的办公技能和较高的责任心,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工作,并在组织中起到良好的协调和支持作用。

同时,秘书还需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能够胜任复杂和多变的工作环境。

有关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的详细要求可参考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政策。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备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要求具有本职业两年以上培训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1.7.3培训场地设备在标准教室内。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

)年版(2006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本文以规范文档结构(打开视图〔v〕-文档结构图〔D〕),介绍《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版)》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表等完整内容。

您可据文档结构快速查找利用。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玲莉、张丽琍、郭春燕、郭冬、苏丽莹、刘建华、许小越、伊强、周季平、胡晓涓、刘萌、王媛,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范立荣、任群、王淑文、谭一平、白平、陈洁、苏醒、陈蕾、齐悦臣。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6年7月20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秘书。

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 3.级)。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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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学辅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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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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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职业名称:秘书。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

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

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像机、投影仪。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本文以规范文档结构(打开视图〔v〕-文档结构图〔D〕),介绍《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版)》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表等完整内容。

您可据文档结构快速查找利用。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玲莉、张丽琍、郭春燕、郭冬、苏丽莹、刘建华、许小越、伊强、周季平、胡晓涓、刘萌、王媛,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范立荣、任群、王淑文、谭一平、白平、陈洁、苏醒、陈蕾、齐悦臣。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6年7月20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秘书。

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1。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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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室温.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普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

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1.7.4 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象机、投影仪。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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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玲莉、张丽琍、郭春燕、郭冬、苏丽莹、刘建华、许小越、伊强、周季平、胡晓涓、刘萌、王媛,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范立荣、任群、王淑文、谭一平、白平、陈洁、苏醒、陈蕾、齐悦臣。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6年7月20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秘书。

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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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秘书.
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普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

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
1.7.4 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象机、投影仪。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
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
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
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
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1.8.5 鉴定时间:
职业时间: 标准化试卷:30分钟
秘书专业: 标准化试卷:40分钟
情景录象笔答: 60分钟
工作实务笔答: 50分钟
秘书英语(涉外秘书): 笔答:9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考试在具备电视机、录音机、录象机、VCD机和投影仪等标准教室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职业道德概述及其价值
(2)职业道德规范
文明礼貌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勤劳节俭
遵纪守法
团结互助
开拓创新
(3)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1.2 职业守则
谦虚谨慎, 文明礼貌;
办事公道, 热情服务;
实事求是, 讲究实效;
兢兢业业, 甘当无名英雄;
忠于职守, 自觉履行各项技能;
钻研业务, 掌握秘书工作各项技能;
奉公守法, 不假借上司名义以权谋私;
2.2 基础知识
2.2.1 文书基础
(1)公务文书的含义与制度
(2)公文格式
(3)文种辨析与拟写
(4)文书拟写基础知识
2.2.2办公自动化知识
(1)计算机基础知识
(2)Windows窗口操作系统
(3)办公室常用设备
(4)计算机网络常识
2.2.3速记基础
(1)速记概述
(2)汉字速记
(3)拼音速记
2.2.4法律与法规
(1)公司法相关内容
(2)外商投资企业法相关内容
(3)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4)劳动法的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法相关内容
2.2.5企业管理基础
(1)企业管理基础
(2)财税常识
(3)金融常识
(涉外秘书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四级秘书、三级秘书和二级秘书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五级秘书(原初级)
3.4二级秘书
4.比重表
4.2 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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