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排水工程施工方案(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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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1.1编制依据
1.1.1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鄂渝界)K62+340.000~K67+540.000两阶段段施工图设计、《公路排水设计规范》(编号JTJ018-97)及业主提供的其它资料。
1.1.2业主主持召开的招标会及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包括标段沿线的地形、地貌、筑路材料以及农田水利设施情况等。
1.1.3其他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有关本项目的技术会议纪要。
1.1.4我公司现阶段施工能力、管理水平及历年来承建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1.2编制原则
1.2.1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规范、工期、质量、安全目标等要求编制施组,满足招标方各项要求。
1.2.2遵循设计文件的原则
在编制施组时,认真阅读核对获得的设计文件资料,了解设计意图,掌握现场情况,严格按设计资料和设计原则编制施组,满足设计标准要求。
1.2.3遵循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原则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优化施工技术方案,认真执行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1.2.4体现“安全第一、防范结合”的原则
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从制度、管理、方案、资源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服从建设单位指令,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严肃安全纪律,严格按规章程序办事。
1.2.5遵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
配备技术能力强、有丰富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发挥科技在施工生产中的先导作用。
1.2.6遵循专业队伍施工和综合管理的原则
以专业化队伍为基本形式,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采取综合管理手段合理调配,以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1.2.7遵循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施工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宜昌市的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创建“文明施工现场”。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我部承建的宜巴高速第十合同段包含雾渡河互通服务区,路线位于宜昌市雾渡河镇东侧,与省道S312并列延伸。本项目起点K62+340,终点K67+540。
2.2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高速公路-Ⅰ级;
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设计车速:主线80Km/h;匝道40Km/h;
道路宽度:主线路基24.5米、单车道匝道8.5米、双车道15.5米;
设计洪水频率:1/100;
地震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2.3路基排水设计概况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排水工程有: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和盲沟。
路基排水一般要求如下:
1、施工临时性排水设施应与永久行排水设施相结合;
2、路基边沟、山坡截水沟及与之相连的路堤坡脚排水沟等,应预农田排灌
山沟、泄洪沟等综合考虑;
3、挖方路堑边沟采用矩形明沟上附盖板,宽60cm。深60~80cm;
4、地下水丰富地段的边沟下方设置高度和宽度各50cm的碎石盲沟;
5、有横向排水、超高路段挖方或特殊排水路段的边沟采用矩形明沟附盖板,
宽60cm,深度110~140cm;
6、坡顶截水沟采用矩形断面,底宽40~50cm,深40~60cm,界面尺寸应预
山坡汇水面积对应;
7、一般路段采用梯形断面,底宽60cm,深60cm,坡率1:1;
各排水结构断面尺寸见路基排水设计图。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排水沟渠与当地排灌系统协调,重视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水污染,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
2.4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J018-97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04
2.5工期要求
K62+340~K67+540段:2010年12月10日~2011年8月10日,工期为240天。
三、施工准备
3.1 机械配备
机械设备配置
3.2 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
3.3 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队属项目部一工区和二工区管理,安全员归项目部安全部管理,技术员归项目部工程部及现场质检工程师管理,其他人员与项目部对口部门互动。
分项施工组织机构框图
3.4 材料准备
对材料堆场等进行规划与修葺,严格进行规范堆放,然后对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组织进场并报送、进行检验。
3.5 技术准备
认真审核图纸及设计说明;进行现场测放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试验室确定混合料配合比并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
四、施工工艺及方案
该工程施工要求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工序严格进,控制好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排水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4.1施工放样
1)根据路基有关参数,用全站仪放出路基边沟和排水沟的位置中轴线,并测出相应标高;
2)在地面上标出里程桩号以及标高,并根据所测结果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3)用石灰或线绳拉出沟的相应轮廓线,示出相应的挖坑深度;
4.2沟槽开挖
1)沟槽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自卸汽车运输,开挖至距设计尺寸10~15cm时用人工挖掘修整。开挖前应加强高程及边线的测量,严格控制
超挖。
2)基础开挖完成后应就平面位置、开挖面高程、开挖尺寸、开挖坡度、开挖面平整度、基底承载力等项目自检,自检合格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发合格证后,及时进行基础覆盖。
3)所有从挖方中挖出的材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适用,可用作回填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其他方法处理。
4)基础挖方应始终保持良好地排水,在挖方的整个施工期间都不致遭受水的危害。
5)基坑开挖完毕,报请监理工程师到现场监督检验,将检验情况填写地基检验表,报请监理工程师复验批准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4.3铺设底浆
沟槽检验合格后,先用木桩每10米一处钉好铺筑位置,挂好的结构尺寸线,即可按线施工。底浆铺筑层要均匀铺设。
4.4材料选用及拌合
1)石料选用厚度不小于15cm具有一定长度和宽度的片状石料,石料质地强韧、密实,无风化剥落、裂纹和结构缺陷,表面清洁无污染。
2)砂浆使用强制式拌和机现场拌和,材料使用中(粗)砂,且为河砂,过筛后机拌3~5min后使用。砂浆随拌随用,保持适宜稠度;在拌和3~5h使用完毕;存贮过程中发生离析、泌水砂浆,砌筑前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3)施工现场不堆放不合格材料,废弃的材料及时清理出场。
4.5片石砌筑
1)排水沟采用挤浆法分层砌筑,每分层高度10~15cm,分层与分层间的砌筑砌缝应大致找平,各工作层应相互错开,不得贯通。
2)较大的片石使用于下层且大面朝下,砌筑时选取形状及尺寸较为合适的片石,尖锐突出部分敲除,竖缝较宽时,在砂浆中塞以小石块,砌缝宽度不大于2cm,
3)砌筑过程中要注意选用较大、较平整的石块为外露面和坡顶、边口,石块使用时应洒水湿润,若表面有泥土、水锈先冲洗干净,尤其下层砌及角隅石不能偏小,砂浆要饱满,石缝以砂浆和小碎石充填,
4)片石不能竖立使用,石料挤浆要符合要求,不能紧贴无砂浆,宽度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