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维护并延续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为保护和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此制定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0-2.本规划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编制的有关规范、条例为基本依据,其中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7月)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2月)
《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01年3月)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年)
1-0-3.本规划是在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温州市政府和人民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城市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其历史特色,深入挖掘温州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0-4.本次规划范围:鹿城区北起瓯江,南至小南门河,东到环城东路,西至九山外河的区域以及江心屿地段,总面积为4.5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为温州城市总体规划市区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面积为123.8平方公里。
1-0-5 规划期限与规划目标
近期:至2010年,规划目标:对整体格局――山水格局环进行保护,完成环城绿化带如规划与实施;对十条视廊中除谯楼――江心双塔外的九条视廊进行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完成五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与实施;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完成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台山九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并结合城市山水环保护进行实施;对文物古迹、文物点和历史建筑予以重点保护,尤其对濒临破坏的历史遗存进行抢救性保护;搬迁工厂用地和大型事业单位用地,增加绿地和广场,对有悖保护的建设和开发予以控制、调整和制止。
远期:至21世纪中叶,完成古城功能改善、用地结构调整和人口分布,疏散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对谯楼――江心双塔视廊进行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实施;保护与整治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改善传统民居群的
居住条件,激活传统商业氛围,从城市整体上落实保护措施,保护古城空间形态和视廊,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永久性的保护、维护及整治的具体规定,使其长期保持活力,并使保护工作长久持续下去。
1-0-5.本规划的解释权归温州市人民政府及温州市城市规划局。
1-0-6.本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温州市政府可以进行局部调整,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重大事项调整,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章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2-0-1 温州是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突出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城市的风貌特点,体现温州古城的特色。
2-0-2 “山水古城”── 温州“通五行之水”、“连五斗之山”、“凿二十八井”作为古城选址和建设的山水格局,城址和布局历一千六百年未变,倚江、负山、通水,风貌独具特色。有“楼台俯舟楫,水巷小桥多”的风貌,城内街区方正,道路格局“两纵四横”,水系发达,“一坊一渠,舟楫必达”。
2-0-3 “沿海重镇”── 温州历来为地区行政中心、沿海重要交通贸易港口以及重要海防的城市。“控带山海,利兼水陆,实东南之傲壤,一郡之巨会”。
2-0-4“文化名郡”──温州人文鼎盛,民俗渊源,号称“东南邹鲁”,文化底蕴深厚。
2-0-5 “商贸之都” ──温州传统街区商业兴盛。重商贸,“事功利”,商品经济繁华发达,温州模式闻名全国。
第三章保护规划原则及保护工作重点
第一节.保护规划原则
3-1-1.保护规划的中心主题──保护温州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魅力的城市山水格局、传统商业性街市以及居住性历史街区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使保护古城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相协调。
3-1-2.保护规划的原则──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对温州历史文化名城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
3-1-3.保护规划的基本点──充分协调保护与发展,协调保护风貌、发展经济与改善居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规划。
3-1-4.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城市整体风貌保护和空间格局保护,建筑高度控制和视廊保护;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与继承。
3-1-5.保护规划的合理定位──保护城市整体格局,保护城市传统风貌,提升传统商业氛围,形成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宜人优雅环境,选择合理开发容量。
3-1-6.保护规划指导思想──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建设工作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范、规定和条例;注重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传统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保护近现代优秀建筑,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适应城市居民现代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
第二节.保护规划工作重点
3-2-1.本次保护规划着重于以下几方面:
3-2-2.分析总结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城市社会经济战略,并通过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上予以落实。
3-2-3.确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妥善保护城市格局和历史环境,通过道路布局和控制建筑高度,展现历史风貌建筑和地段,更好地突出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3-2-4.把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古桥名木、遗迹遗址,以及展示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3-2-5.明确规划保护范围,制定有关要求、规定及指标,制止建设性破坏。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在整体环境中维持历史风貌特色。
第四章整体保护规划措施
第一节.保护框架规划
4-1-1 保护框架制定的目的是在概括提炼温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体现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的山水城市格局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整体地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涵。
4-1-2 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山水城市格局的整体保护三个“层次”和一个“融合”:传统文化、商业特色的继承和发扬。
4-1-3 保护规划的重点为:文物古迹的保存与维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城市格局与传统风貌的保持与延续,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发扬。
4-1-4 保护框架内容为:“环”、“线”、“片”、“点”的保护
“环”:一环,指温州山水城市格局,主要由构成古城山水“环”的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松台山九山河、郭公山和江心屿及小南门河、瓯江、勤奋河、九山外河、花柳塘河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