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008-湖南省评标专家库试题《职业道德-多选》

008-湖南省评标专家库试题《职业道德-多选》

多项选择题1、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评聘。

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BCD)条件。

A、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六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B、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C、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D、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网上请假制度的说法,以下正确的是(AB)。

A、评标专家因工作、身体等原因连续两个月以内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应当事先登录个人页面进行请假B、请假时间超过两个月的,需网上请假并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C、请假时间两个月之内的,仅需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D、正常结束请假时间的,评标专家应及时登录个人页面销假3、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复审是对评标专家聘期内(ABCD)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A、业务能力B、个人信用C、履职情况D、培训教育情况4、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复审时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A、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相关复审材料的B、未能通过继续教育、综合考核的C、聘任期间受到“警告”累计达三次及以上D、聘任期间受到“严重警告”累计达二次及以上的5、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ABCD)之一的,可直接解聘评标专家。

A、继续教育或连续2 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B、确认抽取信息后,两次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评标的C、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D、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6、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ACD)。

A、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B、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12 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网络终端解答C、对省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D、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个人信息提出修改意见7、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ABC)。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是评审招标文件、项目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的专业人员,对于公共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过程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确保评标专家的选择和管理工作公正、透明、规范和有效,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一、评标专家的选拔和管理评标专家的选拔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合理确定评标专家的数量和专业领域。

评标专家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家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2.熟悉评标相关法规和规程;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修养;4.无利益冲突和不良记录。

评标专家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评标专家名单和专家库;2.定期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审查;3.制定专家培训计划和考核机制;4.建立专家违规处理制度。

二、评标专家的职责和权利评标专家的职责是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进行评审,并给出符合实际情况和要求的评审结果。

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严守保密原则,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评标专家应享有以下权利:1.获取评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2.向评标组提出疑问和建议;3.独立行使评审权利,不受干扰和压力;4.要求评标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专家库是评标专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专家库可以更好地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和调配。

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2.建立专家库的信息管理系统;3.定期对专家库的信息和名单进行更新和审核;4.建立专家分类和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专家库的管理应当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并确保专家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四、评标工作的监督与公示评标工作的监督和公示是保证评标工作公开透明的重要环节,有助于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合理。

评标工作的监督与公示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评标工作的监督机制,设立相关的监督岗位和机构;2.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3.评标结果的公示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渠道,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施行日期】2020.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省公管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文件精神,大力提升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依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和《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湘发改法规〔2017〕379号)规定,进一步完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评标专家抽取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专家抽取前提交所需专家的专业、人数、回避条件等专家使用需求申请,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评标专家抽取过程的监督。

2.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管理、评标专家抽取、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报申请等系统应互联互通。

3.当综合评标专家库内三级类别评标专业的专家数量不足规定人数时,可放宽至该三级专业的二级专业中相近专业抽取。

4.专家每月可参加3次评标活动。

5.抽取评标专家应按照“抽取终端操作管理人员系统”设置条件严格抽取专业与人数,如因系统原因出现多抽取专家的情况,应根据系统后台确定的相同专业专家抽取完成顺序来确定评标专家;出现少抽取评标专家的情况,应补充抽取。

6.设立“湖南省综合评标应急专家库”子系统(以下简称“应急专家库”),出现评标专家临时请假不能出席、或因故不能完成评标、因回避或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被取消当次评标资格等情况时,可启用应急专家库补抽。

《湖南省评标专家知识题库(2019年版)》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

《湖南省评标专家知识题库(2019年版)》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规定的招标人应履行的职责是(D)。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B、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合理的评标劳务报酬C、为参与评标工作的招标人代表提供授权函D、保障评标工作的高效性2、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A)。

A、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B、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C、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D、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3、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A)。

A、自觉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B、评审意见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不合格的投标作出口头说明C、在一个月内必须参加2 次评标活动(特殊行业的除外)D、无需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4.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嫌(D)情形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

A.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B.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C.中标项目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D.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或者盗用其他单位名义投标的5.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要进一步提供网上交易系统优化服务,设立价格倒挂产品上报专区,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访问快捷、页面简洁、操作便捷”属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中的(C)。

A.高度重视B.积极宣传C.做好服务D.强化监督6. 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因技术复杂,经行政监督部分批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一名专家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的分类与管理评标专家是指在招标或采购过程中,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及决策的专业人员。

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对评标专家的分类与管理十分重要。

一、评标专家分类标准评标专家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领域:根据评标工作所涉及的专业领域的不同,评标专家可以分为多个分类,例如建筑工程、信息技术、采购等。

2. 资质与经验:评标专家应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根据资质等级对专家进行分类,例如初级专家、高级专家等。

3. 职务与职称:评标专家还可以根据其职务和职称进行分类,以保证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为了统一管理评标专家资源,可以建立评标专家库,该专家库应具备以下特点:1. 信息系统化:建立评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评标专家的基本信息、资质、经历等,并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以保证评标专家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公开透明: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应公开透明,确保评标专家的录入、退出和使用过程公正公平,防止有关利益的干扰。

3. 专家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评标专家管理机构,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评标专家的权责和行为规范。

4. 专家培训与考核:定期开展评标专家培训和考核,提高专家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专家激励机制:建立评标专家的激励机制,对优秀的评标专家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发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评标专家的选拔与任职评标专家的选拔和任职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 申请和资格审查:评标专家应通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质和经历证明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评标专家。

2. 考试和面试:根据评标工作的要求,对评标专家进行考试或面试,测试其专业水平、沟通能力和思维逻辑等。

3. 任职和考核:经过考试或面试合格的评标专家,经评标专家管理机构确认后正式任职,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出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7•【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9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2024年9月27日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聘任,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库,是指存储评标专家信息,并具备抽取专家参加评标、辅助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管理、向评标专家提供必要服务等功能的电子信息系统。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实施行政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评标专家库共享,应用数智技术提高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发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

省发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的规定,为落实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考评工作,规范考评程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负有考评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和程序执行评标专家考评工作。

省发改委及专家库的各级管理、抽取终端,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为考评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

第三条专家考评形式分为综合考评和项目考评。

综合考评是指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考核、评审、评价等方式的考评,以及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在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活动时对专家违规违纪的认定结果。

综合考评的标准由省发改委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在组织培训、考试等工作事项时按照《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标准确定。

项目考评是指负有考评责任的单位对评标过程中的专家评标的能力、水平、考勤、纪律等情况的考评,项目考评实行一项目一考评。

第四条项目考评根据考评主体不同实行分类考评。

1、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管或者通过电子系统监管的,主要负责对专家的评标能力、水平、评标道德、遵守纪律以及是否依法履职和评标的情况进行考评;2、承接招标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要负责对专家的考勤、遵守现场管理秩序等情况进行记录和考评;3、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对专家的评标能力、水平、履职等情况进行评价。

该评价只作为考评的参考,评价结果不直接对专家的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第五条出现以下情形的,考评按不称职认定:1、确认参加评标后,未到场评标,又未及时通过网络抽取终端请假的;2、迟到超出规定时间,取消该项目评标资格,且考评年度内累计超过三次的;3、未完成正常评标工作早退的;4、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域,违规利用通讯工具对外联络的;5、泄露评标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等;6、不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或不熟悉业务影响评标的;7、依法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的;8、因劳务报酬(评标费和交通费)异议,而拒绝继续评标或者拒绝签字的;9、有倾向性诱导性发言并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评审导致评标结果错误的;11、不按照招标文件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评审导致评标结果错误的;12、发现评审中的错误不予以纠正更改的;13、评标计分汇总计算后对主观分值进行调整导致改变评标结果的;14、不熟悉电子化评标操作严重影响评标的;15、评标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后,以项目复杂,或者工作量大等其它理由拒绝参与评标的;16、其他违反评标工作纪律,严重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或导致严重后果的。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9•【字号】湘政办发[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07]5号)第一条为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打破行业和地区封锁,防止发生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评标专家库纳入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及其部门不再建立评标专家库。

第三条成立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经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等单位派员组成,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以及评标专家的认定、考核、监督和管理。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由工业、商务、建筑、市政工程、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环保、科技、卫生、铁道、通信、信息产业和法律等相关行业或产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专家组成。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专业、地域等进行分类,各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00人。

专业、地域的分类和设置由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五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依托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建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湘发改公管规〔2023〕696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3〕696号省公管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深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评标专家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公管规〔2022〕792号)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23日附件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着重解决因一些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导致部分项目中标结果不符合实际需求或者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

一、健全专家动态管理机制1、新增评标专家动态征集通道。

对评标专家入库管理采取定期征集和动态征集相结合的方式。

广泛发布评标专家动态征集公告,依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开辟申报入口,常年面向全社会开展评标专家动态征集。

2、提高动态征集评标专家入库门槛。

动态征集评标专家入库,在其他申报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满六年”的申报条件修改为“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职业道德 多项选择题(20191030版)湖南综合评标专家库学习资料

职业道德 多项选择题(20191030版)湖南综合评标专家库学习资料

多项选择题1.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下列属于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的是(AC)。

A、接受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B、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听从有关单位建议提出评审意见C、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D、评标专家信息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专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ABCD)。

A、接受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B、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公正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C、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D、对本人违规行为的处理有权提出异议3、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专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评标专家负有的义务(ABCD)。

A、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B、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客观公正进行评审C、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评价和考核D、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投诉调查4、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下列属于不得担任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的情形的有(ABCD)。

A、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B、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C、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D、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国家铁路局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建立专家个人档案,其中这一档案应当记录评标专家的(ABCD)。

A、基本信息B、教育培训C、评标记录D、年度考核6、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考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CD)。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用户登陆界面
专家注册
候选专家功能
专家填报信息(一)
专家填写工作单位(一查询选择)
在“关键字”文本框中输入单位名称的关 键字,点击“查询”,在查询出的列表中 选择专家单位。
专家填写工作单位(二手动输入)
如果查询不到工作单位,请勾选“手动输入“复选框 。输 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点击”确定“,面将跳转到 基本信息页面,工作单位和组织机构文本框将出现您手动 输入的单位名称和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 。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管理信息系统
授课人-***
授课主要内容
1、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简介
2、专家在线服务平台
注册及登录 候选专家使用 正式专家使用
3、语音短信系统
语音短信通知系统 语音查询系统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是在省政 府的领导下,在省发改委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 指导下,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全省评标专 家资源实施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动态维护及抽 取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能够实现评标专家在线申报、数据维护; 行政监督部门在线审核、在线监督;专家库网络 终端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系统统一管理、 实时记录等功能,具备较强的安全性、保密性、适 应性、可操作性和大容量。
设置回避单位可采用两种方式:查询选择 和手动录入。
设置回避单位(一查询选择)
设置回避单位(二手动输入)
点击手动输入按钮,在“回避单位关键字” 文本框处输入回避单位名称,在“组织机 构代码”文本框空录入的回避单位信息。
通知查询
输入通知标题关键字,同时选择通知状态, 查询你要查阅的通知信息。
点击通知标题,查看通知的详细内容。
年度评标统计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和续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公告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和续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公告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和续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和续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公告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队伍,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根据国、省关于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管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综合评标专家,同时对在库专家进行续聘。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综合评标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库内专家积极注册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专家(一)申报条件和专业1.申报条件根据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系指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证书,或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仍在本领域工作的,工作时限以2022年5月31日为止计算);(3)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招投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备电子评标能力;(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5)无不良记录或受过行政处罚;(6)没有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标专家资格;(7)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报专业范围本次征集专家的专业及分类,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详见附件1。

职业道德单选题

职业道德单选题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培训题库职业道德(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规定的招标人应履行的职责是(D)。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B、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合理的评标劳务报酬C、为参与评标工作的招标人代表提供授权函D、保障评标工作的高效性2、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A)。

A、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B、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C、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D、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3、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A)。

A、自觉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B、评审意见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不合格的投标作出口头说明A、政府专家库中的赵某,教授级高工,在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就职B、某科研机构中的钱某,研究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C、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中的孙某,高级工程师,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就职D、政府专家库中的李某,高级工程师,在招标人某部门就职7. 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D)的原则。

A、实事求是B、合法有效C、诚实自愿D、诚实信用8. 为了体现招标投标中的(C)的原则,且便于社会的监督,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应当公示或者公告。

A、公平、独立、客观B、适用、独立、公正C、公平、公开、公正D.适用、公平、公开9.在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B)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

A、公平原则B、公开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10.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体现了招标投标的(A )原则。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1. 引言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评标工作,确保评标工作公正、透明、严肃的目的而建立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包括背景、目标、组成、选拔与管理等方面内容。

2. 背景湖南省作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工程项目数量逐年增加,评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科学、合法,湖南省决定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以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目标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目标是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正、透明、严谨的评标专家队伍,为工程项目的评标提供有力的支持。

通过专家库的建设和运作,实现以下目标:•提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和评标水平;•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和交流,促进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共享;•实现评标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组成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由具备相关领域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工程项目评标经验;•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根据评标需求,专家库应涵盖各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如建筑、电力、水利、交通等。

同时,专家库的组成应尽量保持良好的性别、年龄和区域平衡,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5. 选拔与管理5.1 选拔方式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选拔应根据工程项目评标的具体要求和专家库的需求进行。

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选拔:•专家自愿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技术资格证书等;•组织专家资格审查,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面试,考察其专业素养、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等。

5.2 专家管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应建立健全的专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专家信息登记:对入库专家进行信息登记,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绩效考核: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评标质量和工作表现;•专家培训:组织专家培训,提升评标专家的专业知识和水平;•专家轮换:根据需要,对专家进行轮换,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评价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评价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评价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南省评标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评标活动,确保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过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认定,取得《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省范围内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法人招标以及实行代建制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政府采购、药品采购、产权交易等其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也可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第四条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应当取得报酬。

具体报酬标准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后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评标专家的认定、培训和管理。

日常工作由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六条评标专家由管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

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资格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规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五)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六)没有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第七条评标专家资格可以由个人申请,也可由单位推荐。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

第八条申请人符合评标专家申请条件和要求的,经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和管委会办公室的资格审查确认,并参加管委会统一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评标方法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试。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指由湖南省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的专家资源库,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评定各类工程项目及招标活动的专家评审需求。

通过建立专家库,可以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专业性和科学性。

1. 专家库的建立目的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旨在:•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专家;•提高评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维护评标领域的专业声誉,促进工程建设和招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2. 专家库的组成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成一般包括以下几类专家:•技术专家: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经济专家:熟悉工程造价和成本管理的专家,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指标进行评审;•法律专家: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专家,负责评估工程项目的法律风险。

3. 专家库的运作机制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运作机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专家甄选:专家库由相关部门邀请具有相关背景和经验的专家加入,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专家调度:根据项目需求,由专家库管理部门进行专家调度和组织评审活动;•专家管理:对专家进行绩效考核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4. 专家库的作用和意义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对于评标工作和招标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提升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促进行业专家的交流和合作,推动评标领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增强政府和社会公众对评标工作的信任度,促进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综合以上内容可见,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运作对于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希望随着专家库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评标工作能够实现更加科学、公正和高效的目标。

《湖南省评标专家知识题库(2019年版)》职业道德-判断题

《湖南省评标专家知识题库(2019年版)》职业道德-判断题

判断题1.、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2、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3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4、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6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网络终端解答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5、对省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6、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个人信息提出修改意见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7、参加培训和评标活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8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9、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0、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1、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2、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3、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或其它情况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4、准时出席评标活动,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应提前请假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5、参加评标活动应持证上岗,独立评标。

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2次评标活动(特殊行业的除外)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6、接受、协助、配合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7、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和大数据手段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省人民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唯一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统一征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法人招标以及实行代建制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国家对有关招标项目的专家使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可适用其规定。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省级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认定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各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管。

第六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按照专业、地域等进行分类,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覆盖全省各级各区域。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涉及专业技术服务、通信网络服务等内容,由省发改委按政府采购程序向企业或相关单位购买服务。

第二章专家评聘第七条评标专家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评聘。

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下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七)没有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第八条评标专家可以由个人申请,也可由单位推荐。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

申请评标专家需申报以下材料:(一)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附身份证);(二)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附学历证);(三)个人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第九条申请人符合评标专家申请条件和要求的,经过省行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初审和省发改委的复核确认,并参加统一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评标方法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试。

考试合格人员,聘入专家库。

第十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详细记录评标专家基本信息、职业道德、评标抽取情况、培训与再教育、惩戒记录等相关信息,作为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复审续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省发改委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继续教育。

评标专家原则上每届聘期内应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对评标专家参加继续教育予以支持。

继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网上培训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在聘用期间参加的继续教育作为到期续聘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的个人信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发生变化时,应当自行上网对个人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其中证明评标专家能力和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信息更新需经省发改委核定。

评标专家单位发生变更,需自变更日起1年内回避与变更前所在单位有关的评标活动。

第十四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网上请假制度。

评标专家因工作、身体等原因连续两个月以内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应当事先登录个人页面进行请假。

请假时间超过两个月的,除进行网上请假外,还需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

需提前结束请假时间的,评标专家应及时登录个人页面销假。

第十五条评标专家每届聘期三年,聘期届满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复审。

复审结果记入评标专家档案,复审合格的予以续聘。

评标专家复审是对评标专家聘期内的业务能力、个人信用、履职、培训教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六条复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一)已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相关复审材料的;(三)未能通过继续教育、综合考核的;(四)聘任期间受到“警告”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或受到“严重警告”累计达二次及以上的;(五)因工作变动无法再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

第十七条评标专家因故要求解聘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省发改委提出。

第三章履职考核第十八条建立评标专家日常考评制度,具体考评标准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由招标项目评标现场行政监督部门和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的行为进行日常考评。

日常考评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第十九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负责考评专家出勤情况、遵守评标纪律等情况,实行一项目一考评。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主要负责考评专家评审水平、能力及有无违规等情况,由行业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考评。

第二十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区评标专家的日常考评结果汇总后报送省发改委,作为评标专家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建立评标专家履职年度考核制度。

省发改委于次年1月组织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对评标专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标专家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标准:(一)年度出现基本称职4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出现1次不称职和2次及以上基本称职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年度出现不称职2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四)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评定为合格。

第二十三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评标一年,暂停期间禁止以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名义参加评标工作。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解聘评标专家:(一)继续教育或连续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确认抽取信息后,两次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评标的;(三)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四)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五)因个人原因,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标专家的。

第四章专家权利义务第二十五条评标专家自提出入库申请或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即视为同意履行评标专家的相关权利义务,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管理。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不向评标专家发放报酬,但组织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支付参与评标的专家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四)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6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网络终端解答;(六)对省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七)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个人信息提出修改意见;(八)参加培训和评标活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评标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意见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不合格的投标作出书面说明;(二)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三)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或其它情况;(四)准时出席评标活动,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应提前请假;(五)参加评标活动应持证上岗,独立评标。

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2次评标活动(特殊行业的除外);(六)接受、协助、配合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七)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八)自觉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人员;(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社会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第五章专家抽取第二十九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

网络终端实行免费抽取服务。

专家库网络终端根据需要设置在各级有关行政部门以及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行政部门的终端主要用于管理,交易平台的终端主要用于提供专家抽取服务。

专家库系统配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支持电子招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等功能,各网络终端的抽取数据均由专家库信息系统后台统一处理,自动通知,各网络终端的抽取结果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抽取本市州外的异地专家。

异地专家有权决定是否参与异地评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需要异地接送评标专家的,必须在行政监督部门监管下进行。

省、市州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特殊或重大工程,应从专家资源相对丰富的市州异地聘请一定比例的评标专家。

本市州供随机抽取的该专业专家人数应不少于需要抽取人数的两倍。

当地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人数不足需要抽取人数的两倍时,应当将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人数扩大至邻近地区。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项目的评标专家,经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一)因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无符合条件的专家或符合条件的专家不足8人的;(二)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项目。

第三十二条评标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

因特殊情况,经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提前抽取,但不得超过两天。

第三十三条设置网络终端的单位及其操作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复制、下载或备份库内专家信息,不得透露专家库名单信息以及被抽取评标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对评标专家抽取过程进行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